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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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培训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经营单位工作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的食品卫生知识和食品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第二条、本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操作。第三条、本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第四条、本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