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利无形资产减值计提的政策

专利无形资产减值计提的政策

  • 专利无形资产减值计提的政策(以无形资产专利技术的增资)

    专利无形资产减值计提的政策(以无形资产专利技术的增资)

    无形资产如何计提折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 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新会计制度: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应当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 (1)有第三...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