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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室外垂直绿化工程(垂直绿化案例)

2018年海口市城镇园林绿化条例(新修版)

2018年海口市城镇园林绿化条例(新修版)

海口市城镇园林绿化条例(修正文本)

之一章总则

之一条为促进城镇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改善城镇生态环境,美化生活环境,建设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热带滨海花园城市,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海南省城镇园林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市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森林、林木、林地管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林业法律、法规的规定。

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的管理,适用《海口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规定》。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城镇园林绿化,是指为了改善生态环境,美化生活环境,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植树、种草、栽花、育苗,兴建和保护、管理各类绿地及其设施等活动。

本条例所称城镇绿地,是指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和其他绿地。

第四条市、区人民 *** 应当将园林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公共绿地建设和养护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城镇园林绿化实行统一规划,分级建设、保护和管理。

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园林绿化工作。

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根据本条例和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授权,承担本市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园林绿化的具体工作。

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在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负责本辖区职责范围内的园林绿化工作。区园林绿化管理机构根据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授权,承担本辖区园林绿化的具体工作。

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绿化工作,依照其规定执行。

镇人民 *** 、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全民义务植树和经常性绿化的组织工作。

发改、财政、规划、林业、土地、建设、水务、交通、旅游、民政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城镇园林绿化工作。

第六条城镇园林绿化应当坚持生态、景观、文化统一协调和节约资源的原则,合理布局,达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

城镇园林绿化应当充分利用本市热带滨海资源和历史文化遗址等自然、人文条件,突出以省树椰子树和省花三角梅为基调的热带滨海植物景观,形成以遮荫乔木为主体、多种植物合理配置的种植结构,营造多样化的园林绿化景观。

第七条城镇园林绿化应当加强科学研究,保护植物多样性,鼓励选育(种)适应本市自然条件的植物,推广生物防治病虫害技术,提高园林绿化的科技和艺术水平。

第八条单位和有劳动能力的适龄公民应当积极参加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履行绿化城镇和保护绿化的义务。

鼓励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创建园林单位和优质园林工程活动,推动城镇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

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自建、捐赠(资)、认养、植树纪念等形式,参与园林绿化的建设、保护和管理。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的公园绿地,可以根据其意愿命名,捐资、认养、植树纪念的林木,可以设置标志牌。

鼓励居民在其私人庭院内植树种草,绿化环境。城镇居民在其私人庭院内植树,可以自主选择、更新树种,但不得危及公共安全和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损毁树木、破坏绿地及绿化设施的行为进行举报和制止。

在城镇园林绿化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区人民 *** 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九条城市总体规划应当安排与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需要相适应的绿化用地面积。

第十条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绿地系统规划,经市人民 *** 批准后实施,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绿地系统规划应当明确本市园林绿化目标、规划布局、各类绿地的面积和控制原则,重点加强道路和铁路两侧、海边、江(河)边、湖边及城区周边绿化带的建设;预留服务半径500米、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园绿地。

本市绿地指标应当达到或超过《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的各项标准。其中,城市建成区绿地率不得低于38%,绿化覆盖率不得低于4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得低于12平方米,生产绿地面积不得低于城市建成区总面积的2%。

绿地系统规划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进行编制。报批前,应当组织专家评审,并向社会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第十一条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绿地系统规划,对已建成的城市绿地和规划确定的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其他绿地和城市主要道路、铁路、公路、江河湖泊管理范围沿线绿地以及其他景观、生态保护需要控制的区域,划定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以下简称绿线)。依法划定的绿线应当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擅自改作他用,不得进行与园林绿化不相关的建设。

本市城市绿线的管理,按照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市、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组织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当根据城镇总体规划,按照不同用地的类别,规定绿地率控制指标。

(删除第二款)

市、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绿地率指标进行审查。

第十三条新建建设项目的绿地率,应当达到下列标准:

(一)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的一类居住用地不得低于45%;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较好,以中高层住宅为主的二类居住用地不得低于40%;

(二)旅游度假酒店不得低于45%;

(三)工业园区不得低于20%;

(四)城镇主干道绿地率不得低于30%,次干道不得低于20%;

(五)其他新建建设项目的绿地率按照《海南省城镇园林绿化条例》的规定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定的指标执行。

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的绿地率可以比照前款规定的绿地率标准降低5%。

第十四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绿地率标准审批建设工程项目。

下列建设工程项目绿地率无法达到规定标准又确需进行建设的,经批准可适当降低绿地率,但不得低于标准的80%:

(一)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

(二) *** 保障性住房工程项目;

(三)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工程项目;

(四)其他有特殊原因确需降低绿地率进行建设的工程项目。

(删除第三款)

建设工程项目绿地率比规定标准降低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应当及时函告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市、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覆盖全市的园林绿化管理信息化系统,实施绿地数据的动态管理,现有城镇绿地和规划绿地的数据库应当向社会开放,方便单位和个人查询。

土地、规划、住建、城管、林业、交通运输、水务等有关部门应当向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城市园林绿化相关信息,充分发挥信息化管理对城市园林绿化的监测和监控作用。

第十六条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应当会同规划、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划定专门的区域,作为纪念林、志愿林等林木的种植场所,并会同旅游、民政等主管部门组织市民、游客或者单位种植纪念树、志愿树以及捐赠、认养等活动。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对市民、游客或单位种植的纪念树、志愿树以及捐赠、认养的树木应当加强养护和管理,并可以根据种植者的意愿设置标志牌。

市民、游客也可以自行到有关管理机构划定的专门区域种植纪念树或志愿树,并设置标志牌。

第十七条城镇园林绿化建设项目,应当选用适合本地自然条件的植物,采用本地乔木树种的比例应当占该项目绿地乔木树种总量的70%以上;乔灌木覆盖率应当占绿地总面积的70%以上,其中乔木覆盖率不低于60%。

城镇行道树应当选用遮荫效果良好,抗风性、抗病性、抗旱性强,胸径不小于10厘米的树种。人行道的乔木覆盖率不得低于80%。

地面停车场的乔木覆盖率不得低于70%。

街道绿化建设应当注重遮荫防尘、减弱噪声、装饰街景、美化市容。沿海及河岸边应当营造绿化防护林带或风景林带,注重防风、防潮、防汛和防止水土流失。

第十八条在确保建筑安全和公共安全的条件下,鼓励建设绿荫停车场,发展垂直绿化、屋顶绿化、桥梁绿化等多种形式的立体绿化。立体绿化和绿荫停车场的面积可折算建设项目的绿地面积,具体折算办法按照省人民 *** 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从事城镇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和资格证书,接受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

城镇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应当委托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承担。

第二十条各类建设项目附属的绿化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市、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园林绿化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在建绿化工程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反设计的建设行为。

第二十一条各类建设项目附属的绿化工程竣工后,组织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单位,应当通知市、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参加验收。建设单位应当在验收合格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将建设项目附属的绿化工程的竣工验收资料报送市、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第三章保护和管理

第二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城镇绿地和绿化规划用地的使用性质,不得改变绿化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建成的绿地不得擅自改变绿地用途。

第二十三条禁止非法占用城镇绿地,已被占用的应当限期归还。

第二十四条因城镇建设或者其它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镇绿地的,应当经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临时占用期满后,占用单位应当及时清场退地并恢复原状。临时占用绿地造成植物和设施损坏的,临时占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临时占用绿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确因建设需要延长的,应当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二十五条申请临时占用城镇绿地的,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审批:

(一)临时占用城镇绿地2000平方米以下的,由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批准,并报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临时占用城镇绿地2000平方米以上(含2000平方米)的,由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审批意见,报市人民 *** 批准,并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严格限制移植树木。因城市建设需要或者严重影响居住安全确需移植树木的,应当按照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报经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应当将移植原因和株数在移植现场公示,接受公众监督;现场公示的时间,应当不少于5个工作日;必要时,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或者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公众意见。

移植树木应当按照有关技术规范操作,加强养护管理,确保树木成活。

第二十七条申请移植公园绿地内的树木、市政行道树以及单位附属绿地范围内的树木的,按照下列规定审批:

(一)一处一次移植100株以下的,由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批准,报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一处一次移植100株以上(含100株)的,由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审批意见,报市人民 *** 批准,并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八条严格限制砍伐树木。树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砍伐:

(一)已经死亡的;

(二)危及公共安全和人身安全的;

(三)妨碍交通或者危及市政及其他设施安全的;

(四)发生检疫性病虫害或者其他严重病虫害的;

(五)因抚育或者更新改造需要且无移植价值的;

(六)建设工程项目用地范围内无法保留且无移植价值的;

(七)其他特殊原因的。

第二十九条申请砍伐树木的,按照下列规定审批:

(一)一处一次砍伐50株以下的,由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批准;

(二)一处一次砍伐50株以上(含50株),100株以下的,由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审批意见,报市人民 *** 批准,并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一处一次砍伐100株以上(含100株)的,由市人民 *** 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报批前,应当将砍伐原因和株数在砍伐现场公示,接受公众监督;现场公示的时间,应当不少于5个工作日;必要时,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或者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公众意见。

第三十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内的树木、绿地以及绿化设施等进行严格保护,不得损坏。

第三十一条禁止下列损坏城镇园林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

(一)偷盗、践踏、损毁树木花草;

(二)擅自在树木上张贴广告、悬挂物品、拉设管线、包裹装饰等;

(三)在绿地、树池内倾倒垃圾、有害废渣废水、油类或者堆放杂物;

(四)擅自在绿地内建设建筑物和构筑物;

(五)在绿地内取土或者焚烧;

(六)违反规划在绿地内设置各类摊点;

(七)损坏喷灌、座凳、雕塑、护栏等园林绿化设施及绿地内的其他附属设施;

(八)在绿地上停放车辆;

(九)在绿地和道路两侧绿化带内遛狗、饲养家畜家禽、私囤苗木、种植蔬菜及其他农作物;

(十)其他危害绿化或者绿化设施的行为。

第三十二条(新增)市、区园林绿化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台风应急预案,落实防风措施,加强台风防御工作和台风后园林绿化修复工作,防止和减轻台风对园林绿化的损害。

第三十三条居住区内的树木生长影响居民采光、通风和居住安全,居民提出修剪请求的,绿地养护管理单位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修剪。

电力、电讯、建筑、煤气、市政、交通等管理部门因施工、维护管线安全使用或者保证道路交通安全等原因需要修剪树木的,可以向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或者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修剪请求,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或者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修剪。

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树木倾倒危及公共安全的,有关单位可以先行修剪树木或者采取其他处理措施,但应当在24小时内向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绿地养护管理单位报告。采取砍伐、移植处理措施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补办审批手续。

第三十四条绿地养护管理按照下列规定分工负责:

(一) *** 投资或者发动群众义务劳动建设的城镇各类绿地,由市、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镇人民 *** 、街道办事处负责养护管理;

(二)单位或者个人投资建设的绿地,由单位或者个人负责养护管理;

(三)新建居住区的绿地,由业主或者业主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养护管理;

(四)居民、村民在自家庭院种植的树木花草,归种植人所有,并由其养护管理;

(五)树木权属有协议的,按照协议执行。

前款规定以外的绿地,由市、区人民 *** 依法确定养护管理单位。

第三十五条(删除之一款)

绿地建设和养护责任单位应当按照城镇绿化建设和养护管理技术规范进行建设和养护管理。植物受损或死亡的,由养护责任人及时修护、补种或者更换。

第三十六条市、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镇人民 *** 、街道办事处和绿地养护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城镇绿化的养护、检查、监督和管理,保持树木花草繁茂和绿化设施完好。

第三十七条(新增)市、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园林绿化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园林绿化企业诚信管理制度,对违法的企业或者个人进行失信惩戒,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时未达到核定的绿化标准的,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仍未达到核定绿化标准的,按照不足绿地面积处以每平方米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取得相应资质,擅自从事园林绿化设计、施工和监理的,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设计、施工和监理,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出租、出借、出卖资质证书的,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或者提请吊销其资质证书。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竣工验收资料的,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擅自改变绿地使用性质的,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退出,恢复绿化用地,并按每平方米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不能恢复绿化用地,或者造成绿化功能损失的,除赔偿损失外,处以实际损失价值3倍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非法占用城镇绿地的,或者虽经批准临时占用绿地但逾期未退还的,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并按照临时占用绿地面积处每日每平方米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二)损毁、破坏城镇绿地的,除赔偿损失外,并处以损失价值3倍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擅自移植树木的,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该树木价值3倍的罚款;造成移植树木死亡的,处以该树木价值4倍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规定擅自砍伐树木的,由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该树木价值5倍的罚款,并在原地补种保活相同数量的树木。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侵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并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践踏、损毁树木花草的,处以该树木花草价值3倍的罚款;

(二)偷盗树木花草的,处以该树木花草价值3倍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三)擅自在树木上张贴广告、悬挂物品、拉设管线、包裹装饰的,责令自行摘除或改正,擅自在树木上张贴广告的',每处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擅自在树木上悬挂物品、拉设管线、包裹装饰的,处60元以上300元以下的罚款;

(四)在绿地、树池内倾倒垃圾、有害废渣废水、油类或者堆放杂物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五)在绿地内擅自建设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由有关执法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恢复绿地,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并按处理违建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和 *** ;

(六)在绿地内取土或者焚烧的,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七)违反规划在绿地内设置各类摊点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八)在绿地上停放车辆,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九)在绿地和道路两侧绿化带内遛狗、私囤苗木、种植蔬菜及其他农作物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或者屡教不改的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十)损坏城镇园林绿化设施及绿地内的其他附属设施的,处以该设施价值3倍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擅自修剪树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绿地养护管理单位报告的,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可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采取砍伐、移植处理措施未按照规定补办审批手续的,按照本条例擅自砍伐、移植树木的规定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绿地植物受损或死亡,建设和养护责任人未及时修护、补种或者更换的,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4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故意破坏城镇园林绿化及其设施,或者拒绝、阻碍、围攻、殴打园林绿化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未组织编制绿地系统规划的,或者未将绿地系统规划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由市人民 *** 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有关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园林绿化管理机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镇人民 *** 、街道办事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区人民 *** 或者监察机关依据职权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划定和管理本市城市绿线的;

(二)超越职权或者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核发行政许可证的;

(三)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核发行政许可证的;

(四)在批准移植、砍伐树木前未按照规定在现场公示原因和数量的;

(五)对应当进行招投标的园林绿化工程未依法进行招投标,或者对招投标活动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及结果的;

(六)对在建的绿化工程未加强监督检查,未及时纠正违反设计的建设行为的;

(七)未做好台风应急预案、台风后园林绿化修复工作的;

(八)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依法处理的;

(九)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

(十)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五十一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的,由所在单位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本条例所称绿化覆盖率,是指绿化覆盖面积占城镇面积的比率。

第五十三条本条例所称城市建成区绿地率,是指城市建成区各类绿地(含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其他绿地等五类)总面积占城市建成区面积的比率;建设项目绿地率是指该项目的绿地面积占该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率。

本条例所称绿地的含义:

(一)公园绿地:指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兼具生态、美化、防灾等作用的绿地。包括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历史名园、游园、陵园、绿化广场、街旁绿地、河岸绿地等;

(二)生产绿地:指为园林绿化提供苗木、花草、种子的苗圃用地;

(三)防护绿地:指用于卫生、隔离、安全、护堤、护岸、护路及城市环境保护等防护目的的绿地。包括卫生隔离带、道路防护绿地、城市高压走廊绿带、防风林、城市组团隔离带等;

(四)附属绿地:城市建设用地中绿地之外各类用地中的附属绿化用地。包括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中的绿地;

(五)其他绿地:对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居民休闲生活、城市景观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有直接影响的绿地。包括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郊野公园、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林地、城市绿化隔离带、野生动植物园、湿地、垃圾填埋场恢复绿地等。

第五十四条本条例具体应用问题由市人民 *** 负责解释。

第五十五条本条例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垂直绿化该如何选择植物

垂直绿化植物墙植物的选择上要因地制宜的选择当地品种,以华南为例,喜阴的植物有紫背竹芋、七彩竹芋、春羽、蟛蜞菊、鸭脚木等; 半耐阴植物有红背桂、鸭脚木、鸢尾、金叶鸭脚木、萼距花等; 能耐阴植物有栀子花、大叶红草、九里香、金叶鸭脚木、鸭脚木、金边假连翘等。

因此选择植物需要充分了解植物的习性,选择适宜品种,例如鸭脚木每小时可以吸收掉 9 mg 左右的甲醛,还可以吸收有害物质。每平方米绿萝的叶面 24 小时便可以除掉 2. 48 mg 氨气和 0. 59 mg 甲醛。在绿化墙面上部宜选用易生长、好护理、相对需水较少的植物如吊兰、黄金榕或者海南洒金之类; 中部选用对排水性要求高的植物如七彩竹芋等之类; 下部用较喜湿的植物如绿萝、花八叶等。

光照设计室内的绿化背景墙如同室内墙面设计一样,灯光起到了营造气氛的辅助作用。灯光的照明一方面可以进行人工补光,从而让植物得到光合作用,同时让植物背景墙变化多端、主次分明,特别是重要的背景墙,可以结合标志突出主题背景,层次分明。

后期维护对植物养护管理是否简便易行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垂直绿化植物墙效果是否能够稳定持久。良好的生态绿墙坚持养护才能保持四季常青,同时注意对植物形态肌理的控制,加强对绿化效果的掌控。

垂直绿化植物墙的后期维护主要包括了植物养护,自动灌溉系统和排水的检查和维护,钢支架的检查和维护三个部分,对植物的精心护理是尤为重要的,室内垂直绿化植物墙做法相对室外简单,包括对植物定期灌溉营养液,适时的修剪、更换植物、施肥、除虫、固化植物的大小等。

“垂直绿化”对城区改造的借鉴

——前几天在我那个《 老城区这样整,管不管? 》中,因对街道绿化,尤其“垂直(屋顶)绿化写的有点蜻蜓点水,一些网友很感兴趣,纷纷询问具体方案。这两天没事捋了捋思路,趁着周末与大家一起再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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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绿化需要空间。在寸土寸金的都市,空间成为建筑与绿化激烈争夺的对象。在二者不可偏废的矛盾中,“增绿”的美好愿望在很大程度上需要依靠多种途径来实现。垂直绿化就是更好的方式。

        垂直绿化,又叫立体绿化,就是为了充分利用空间,在墙壁、阳台、窗台、屋顶、棚架等处栽种攀缘植物,以增加绿化覆盖率,改善居住环境。它不仅可增加建筑物的艺术效果,使环境更加整洁美观、生动活泼,而且具有占地少、见效快、绿化率高、更环保等优点。其基本形式为:墙面垂直绿化、屋顶绿化、立交绿化、围栏绿化、护坡绿化,庭院垂直绿化、住宅垂直绿化、室内绿化等。

        近十年来,伴随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的人口、规模进一步扩大,城市的可用土地越来越受到限制,城市绿化的压力越来越大,全国各地大小城市的园林绿化单位都对如何在本地实现城市垂直绿化进行研究和探讨。目前许多城市均已获得了成功经验,垂直绿化越来越受到各地的青睐,逐渐成为城市绿化的主流。

       一是因为垂直绿化已经是一个成熟的技术,二是鹿邑的气候适合垂直绿化。河南科技大学林学院园林教研室主任王进涛认为,河南是典型的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冬季寒冷干燥、夏季炎热多雨,没有极寒、极热的极端天气,因此非常适合发展垂直绿化。不过更主要的是因为——

        城市空间垂直绿化作为城市绿化的重要形式,具有两大好处:

        1.有利于城市建设的修复。 有效克服城市绿化面积不足的制约,有效美化城市建筑,增强城市文化氛围。

          2.有利于城市生态的修复。 一是能有效减少建筑能耗,有利于节能减排。在垂直绿化(屋顶绿化)较好的建筑里,通风好的房间夏天可降温2℃至3℃,密闭的房间可降温5℃至8℃。屋顶绿化将对整体建筑的节能起到积极作用,可以节能30%左右。二是能改善空气质量和气候条件。垂直绿化(屋顶绿化)与目前国家推广绿色空间设计理念相符合,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的更佳方式。垂直绿化(屋顶绿化)可以吸收空气中的污染物,减少大气飘尘,每平方米的屋顶绿化可以吸收尘土约20克,照此计算,一个100平方米的屋顶绿地就能够滞留粉尘约2公斤,可降低大气中的含尘量,并对减少PM2.5非常有效。

        垂直绿化不仅占地少、见效快、绿化率高,而且能增加建筑物的艺术效果,使环境更加整洁美观、生动活泼。在城市绿化建设中,精心设计各种垂直绿化小品,如藤廊、拱门、篱笆、棚架、吊篮等,可使整个城市更有立体感,既增强了绿化美化的效果,又增加了人们的活动和休憩空间。因此,垂直绿化可大大提高鹿邑城市建设品味,为争创全国园林城市打下坚实的基础。

        1.厦门。   该市是全国最早实行垂直绿化的城市之一。从2005年起,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一项新尝试,垂直绿化工作就已经开始,十年下来,垂直绿化工作已深入人心。 2005年,厦门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开始推动阳台绿化活动。2006年,厦门市委、市 *** 将阳台绿化活动扩大到在厦门岛内推行垂直绿化建设。为扩大影响,由市绿化办组织举行了盛大的活动启动仪式。2008年,该市思明区、湖里区分别召开了全区的垂直绿化工作动员大会。两区所辖的各街道办事处都根据自身的情况,做出街道垂直绿化工作方案,并选择示范点进行垂直绿化建设。同时,联合新闻媒体开展垂直绿化宣传,举办现场工作经验交流会,通过区、街道专业技术人员进居民小区派送阳台花卉、分发垂直绿化知识宣传小册、进行绿化专业技术指导等一系列活动,有效地促进了厦门市的垂直绿化工作。

        2.北京。 为了加快北京垂直绿化进程,,北京市于2012年出台了《关于推进城市空间垂直绿化建设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了推进城市空间垂直绿化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主要原则,规定了 屋顶绿化 和垂直绿化的主要任务和资金来源,明确了推行绿化的相关政策措施和监管主体,细化了组织保障和职责分工。《意见》的出台对北京市推动城市空间垂直绿化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为全市推进垂直绿化建设指明了方向。

        3.洛阳。 于2014年,根据《河南省屋顶绿化技术规范》制定了本市的屋顶绿化标准,将14个单位(小区)作为屋顶绿化示范点推进。

        鹿邑城区绿化主要采用两种方式:室外墙面垂直绿化——解决沿街墙体老化不美观问题;屋顶绿化——解决楼房屋顶乱搭建彩钢房(棚)问题。同时,鼓励庭院、住宅(挑台、柱廊、棚架绿化)绿化。

        1.墙面绿化。 先对城区主街道边的楼体和老化严重的低矮屋墙体进行垂直绿化,然后在二级街道逐步推广。绿化时应选择生命力强的吸附类植物,如爬山虎、紫藤、常春藤、凌霄、络石、三角梅、藤本月季、铁线莲、锦屏藤、蓝雪花、牵牛花等藤花,使其在各种垂直墙面上快速生长。,另外,对围墙绿化时,应以棚架形式栽植攀援植物,以遮住生硬呆板的墙门,达到夏季可观花,秋季可观果观叶,生机活泼的效果。

        2.屋顶绿化。 先对公共建筑、 *** 机关单位、楼房屋顶乱搭建彩钢房(棚)的业主开展绿化,然后逐步对各种城市建筑物、构筑物等顶部以及天台、露台全面绿化。为避免屋顶绿化“易建难养”成本高等问题,尽量不要使用无土栽培技术,而选择易活易养的藤本花卉。

      (二)注意事项

      1.循序渐进,分步实施。垂直绿化对鹿邑来说是一项新生事物,需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分步实施,避免大哄大上。

      2.深入发动,广泛宣传。对群众要耐心解惑释疑,认真做好思想工作。

五、垂直绿化答疑解惑

——以下转自厦门市宣传文章——

        疑问1:许多建筑或构造物因外表景观设计并未考虑到进行垂直绿化,是否要进行一定的改造?

        答:是,可由专业绿化公司负责。

        疑问2:谁绿化?钱谁出?

        答:对沿街墙体的垂直绿化由 *** 负担;对楼房屋顶乱搭建彩钢房(棚)的屋顶绿化由业主负责,园林部门负责技术指导和苗仔提供。

        疑问3:垂直绿化后是否会招来虫子、蛇?

        答:没事,有园林部门定期喷洒驱虫药剂。

        疑问4:攀援植物的吸盘是否会腐蚀墙面、门窗?

        答:不会,有专门防范技术。

        疑问5:我不愿意整,你能咋住我?!

        答:垂直(屋顶)绿化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是一件不折不扣的民心工程。纵观世界,德国早于上世纪60年代就专门制定了关于实行垂直(屋顶)绿化的法律予以强制执行。我市根据实际情况也下发了专门文件,并对《厦门市城市管理条例》进行了修改,明确规定对于阻挠、破坏垂直绿化推行工作的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垂直绿化——围墙

垂直绿化——围墙

垂直绿化——围墙

垂直绿化——围墙

垂直绿化——围墙

垂直绿化——工地围挡

特殊建筑(物)体垂直绿化——桥梁

特殊建筑(物)体垂直绿化——涵洞

特殊建筑(物)体垂直绿化——栅栏

特殊建筑(物)体垂直绿化——天桥

特殊建筑(物)体垂直绿化——栅栏

特殊建筑(物)体垂直绿化——公厕

楼体垂直绿化——办公楼

楼体垂直绿化——办公楼

楼体垂直绿化——教学楼

楼体垂直绿化——办公楼

楼体垂直绿化——办公楼

楼体垂直绿化——办公楼

楼体垂直绿化——门面房

楼体垂直绿化——门面房

楼体垂直绿化——门面房

楼体垂直绿化——门面房

楼体垂直绿化——门面房

楼体垂直绿化——门面房

楼体垂直绿化——商场

楼体垂直绿化——商场

楼体垂直绿化——小区

楼体垂直绿化——小区

墙面垂直绿化——房屋外墙面的绿化应选择生命力强的吸附类植物,使其在各种垂直墙面上快速生长。爬山虎、紫藤、常春藤、凌霄、络石,以及爬 围墙的绿化。围墙一般分为实砌墙和栅栏墙。实砌墙墙体一般为砖或石材;栅栏围墙一般为铁艺围墙或型钢围墙。在绿化时,以棚架形式栽植攀援植物,遮住生硬呆板的铁大门,夏季可观花,秋季可观果观叶,生机活泼。

楼体垂直绿化——小区

楼体垂直绿化——小区

屋顶绿化

屋顶绿化

屋顶绿化

屋顶绿化

                                            ——国内外经典案例——

杭州小区

杭州小区

宁波——每一座城市,都有它独特的灵魂。在密集的高楼与蜂拥的人群中,如何注入更动人的活力,让我们的城市更有生气,不仅需要口号,还得有创意和情趣——为此,宁波市城管局想出了一个法子:利用垂直绿化,把花花草草种到墙上去。

绿衣盛装点缀宁波街头——2016年,宁波市对老三区主要以中山广场、宁波书城、惊驾路、徐家一村、福明三期、江东南路、柳汀立交桥、桃渡路、江北公园等的65个公共厕所进行了垂直绿化。其中包括海曙区15个,江东区32个,江北区18个。垂直绿化形式含绿植墙式、板槽式、垂挂式、钢丝网式,总面积约3000平方米。截至2016年9月,65个公厕的垂直绿化工程全面完工。如今的公厕虽经历了寒冬的考验,但依旧如新。

北京高层房屋的垂直绿化——北京出台了《关于推进城市空间垂直绿化建设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北京高层房屋的垂直绿化——《意见》指出了推进城市空间垂直绿化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主要原则,规定了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的主要任务和资金来源,明确了推行绿化的相关政策措施和监管主体,细化了组织保障和职责分工。《意见》的出台对北京市推动城市空间垂直绿化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为全市推进垂直绿化建设指明了方向。

2013年12月7日,厦门体育中心附近的公的外墙密密麻麻地挂满了小花盆,让人眼前一亮。据了解,厦门市绿化管理中心近期对3个试点公厕的墙面进行垂直绿化改造。垂直绿化选取了红贵妃、红花仙草、鸭仔草等多个品种的植物,通过对墙面进行壁面绿化,可以缓和建筑的生硬度。

2013年12月7日,厦门体育中心附近的公的外墙密密麻麻地挂满了小花盆,让人眼前一亮。据了解,厦门市绿化管理中心近期对3个试点公厕的墙面进行垂直绿化改造。垂直绿化选取了红贵妃、红花仙草、鸭仔草等多个品种的植物,通过对墙面进行壁面绿化,可以缓和建筑的生硬度。

世界上最环保办公大楼——位于智利首都圣地亚哥的Concorcio大厦被誉为世界上最环保办公大楼,外墙覆盖了大面积的植物,在夏季更能有效削弱日光的辐射,使大厦内冬暖夏凉,帮助楼内的办公室节约了48%的能量。到秋天的时候,植物从绿色变成红色,又是另一番美景。

米兰的“垂直森林”——米兰被誉为“世界时尚与设计之都”,在这里有着世界上之一对绿色公寓。这两栋公寓沿着外墙体层层种下共730棵乔木、5000株灌木和1.1万株草本植物,故两座建筑又被称为“垂直森林”,宛如耸立在云层的“树塔”。这两座“垂直森林”能净化城市空气,大大改善了居民的生活质量,就是一个天然的阻挡辐射和噪音的屏障。

用无土草坪做垂直绿化墙面

仿真植物墙

资料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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