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黑客接单正文

职业卫生健康培训资料(职业卫生健康知识培训内容)

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包括哪些内容?

企业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的主要培训内容

一、全体人员职业健康基本知识培训的主要内容

国家和地方 *** 有关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标准;

2.公司职业健康规章制度;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基础及专业技术知识;

4.本公司和本车间(装置)生产特点、无聊特性、主要危险危害因素;

5.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6.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防护器材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知识;

7.典型事故案例、预防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8.卫生保健、自救、互救和职业病预防常识。

二、新入厂员工三级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内容

国家和地方 *** 有关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标准;

2.本公司职业健康规章制度;

3.职业健康专业技术知识及本车间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4.本公司生产特点、物料特性、主要危险危害因素;

5.本车间生产概况,本岗位(装置)生产流程及职业健康注意事项,本岗位(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6.职业健康设施和防护器材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知识;

7.典型事故案例、预防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8.卫生保健、自救、互救和职业病预防常识。

新入厂员工必须经过三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培训并考核合格,方可分配工作。凡考核不合格者须重新进行培训考核。

三、各级管理负责人和职业健康专业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内容

企业管理负责人应该统一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管理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取得相应的资质。

各级管理人员培训的内容包括: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知识;

2.职业卫生管理知识;

3.职业危害防护基本知识;

4.职业危害事故等。

四、特种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培训内容

按国家经贸委《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五、外来人员的职业健康主要培训内容

国家和地方有关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本公司有关职业健康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2.本公司和与施工作业有关的单位(装置、部位)的生产特征、物料特性、主要危险危害因素,易发生泄漏、跑冒、着火、爆炸、中毒的部位及防范措施;生产装置消防报警设施和防护、救护设施的摆放位置及使用 *** ;

3.针对施工区域特性和施工特点提出的施工安全卫生要求;

4.施工中必须遵守的职业健康规定;

5.典型事故案例、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六、违章违纪人员、严重违章人员

应培训的内容应重新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并加强职业危害事故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重新取得上岗资质。

拓展资料: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已于2010年4月2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1999年7月12日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参考链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包括哪些内容

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应包括以下三点内容:

1、安全主任每年至少应组织一次全体员工安全培训,必须培训职业病防治的法规、预防措施等知识。

2、生产岗位管理和作业人员必须掌握并能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掌握生产现场中毒自救互救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开展相应的演练活动。

3、危险化学品使用与贮存岗位、生产性粉尘、噪音等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员工必须接受上岗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规教育、岗位劳动保护知识教育及防护用具使用 *** 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拓展资料:

女职工的职业健康:

用人单位应当自觉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与法律责任,尤其是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业企业,要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职业安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企业在组织生产劳动过程中,应当加强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同时,应当采取措施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应将本单位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并依法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监测,确实保护女职工的职业健康与生殖健康。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职业病检查机构培训内容有哪些

职业病检查机构培训内容包括以下培训内容: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公司职员健康安全方针、目标的培训、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文件的培训。

为规范职业病检查机构培训,提高服务水平,保证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0号)等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研究制定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职业病检查机构培训服务机构工作规范:

之一条 为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技术服务机构)从业行为,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水平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0号)等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行为准则:

(一)坚持遵纪守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依法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并自觉接受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二)坚持社会效益之一,强化社会责任,做好职业卫生技术支撑,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三)坚持诚实守信原则,确保技术结论科学、客观、真实,对出具的职业卫生技术报告承担法律责任;

(四)坚持优质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