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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内蒙古光伏项目投资(内蒙古2021年光伏发电项目)

光伏发电前景如何?

行业主要上市公司:国内光伏产业上市公司主要有隆基股份(601012)、晶澳科技(002459)、晶科能源(688223)、通威股份(600438)、天合光能(688599)等。

本文核心数据:产能利用率、装机量、弃光率、光伏发电量、系统建设成本

行业概况

1、定义

光伏产业,简称PV(photovoltaic),主要指以硅材料的应用开发形成的光电转换产业链条,包括高纯多晶硅原材料生产、太阳能电池生产、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相关生产设备的制造以及光伏发电的应用等多个环节。随着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推进,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工作正在加速部署,光伏与“复兴号”高铁、国产商业大飞机、新一代运载火箭一起荣登《中国 *** 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纪念邮票,光伏行业地位显著提升,迎来历史性发展机遇。

光伏产业的下游应用主要为光伏发电,按照建设规划位置可将光伏发电系统分为集中式光伏发电系统和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集中式光伏发电系统,如大型西北地面光伏发电系统;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以6MW为分界),如工商企业厂房屋顶光伏发电系统,民居屋顶光伏发电系统。

2、产业链剖析:产业链条长

随着光伏发电在能源供应体系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光伏相关产业也随之强大起来,已形成了从高纯度硅材料、硅锭/硅棒/硅片、电池片/组件、光伏辅材辅料、光伏生产设备到系统集成和光伏产品应用等完整的产业链条。

光伏行业的产业链上游主要为光伏电池相关原材料组成,包括形成电池的单晶硅和多晶硅。上游单晶硅和多晶硅生产企业主要有保利协鑫、隆基股份、通威股份、中环股份等。而硅片生产企业已经呈现双寡头格局,中国的太阳能硅片占据全球市场份额的大部分,而中国的市场中,主流的厂商主要有包括隆基和中环等,产能格局仍高度集中,中环股份和隆基股份硅片对外销售规模占据绝对领先地位。

中游主要为电池片、电池组件生产企业和系统集成企业。中游电池片和组件生产企业主要有通威、隆基、晶澳等。光伏发电系统中逆变器生产厂商主要有阳光电源等企业;涉及系统集成的包括亿晶光电、正泰电器等。部分企业,如隆基股份基本已经形成从单晶硅到组件到电站光伏运营一套完整的光伏发电产业链。下游为光伏发电应用领域,包括分布式光伏发电和集中式电站。

行业发展历程:行业处在突飞猛进阶段

我国光伏行业于2005年左右受欧洲市场需求拉动起步,十几年来实现了从无到有、从有到强的跨越式大发展,建立了完整的市场环境和配套环境,已经成为我国为数不多、可以同步参与国际竞争并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也成为我国产业经济发展的一张崭新名片和推动我国能源变革的重要引擎。目前我国光伏产业在制造规模、产业化技术水平、应用市场拓展、产业体系建设等方面均位居全球前列,并具备向智能光伏迈进的坚实基础。我国光伏行业发展经历了以下几个历史阶段:

行业政策背景:政策加持,光伏产业加速发展

我国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该法案将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列为能源发展的优先领域,并推动增加能源供应,改善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保护环境,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并且推动可再生能源市场的建立和发展。2006年以来,为鼓励和扶持光伏产业的发展,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工信部、国家能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多部门密集出台支持和规范光伏产业发展的政策性文件,其范围包括了生产、销售、财税、补贴、土地政策等产业发展的各个相关方面。

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能源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旨在“十四五”期间有效引导行业智能升级,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从而推动光伏发电的大规模应用,使我国保持全球光伏制造之一大国和装机应用之一大国地位。

“3060碳达峰碳中和”是多重目标、多重约束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需要统筹处理好发展和减排、降碳和安全、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立和破、 *** 和市场、国内和国际等多方面多维度关系,是重塑我国经济结构、能源结构、转变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历史性突破。“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将会对我国光伏产业产生多维度的显著影响。

行业发展现状

1、光伏产品市场供给能力较强,产能利用率有待提高

结合光伏产业市场重点公司光伏产品产量及产能利用率情况来看,2021年,中国光伏产品市场供给能力较强,隆基绿能光伏产品产量遥遥领先于其他公司,单晶硅片产量达到69.96GW,单晶组件产量达到38.69GW。从产能利用率角度来看,2021年光伏市场各公司产能利用率不高,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2、光伏新增装机量再创新高,累计装机量突破300吉瓦

我国太阳能光伏行业虽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尤其是2013年以来,在国家及各地区的政策驱动下,太阳能光伏发电在我国呈现爆发式增长,据国家能源局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光伏发电新增装机容量为53.06GW,创历史新高,2018年,受光伏531新政影响,各地光伏发电新增项目有所下滑,全年新增装机容量为44.26GW,同比下降17%。受国家光伏行业补贴、金融扶持等政策影响,2020年及2021年光伏装机量大幅回升。2020年,中国光伏新增装机48.20GW,同比增长59%。2021年,中国光伏新增装机再创新高,达到54.88GW,同比增长14%。

据国家能源局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以来,我国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增长迅速。2013年,全国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仅为19.42GW,到2019年已经增长至204.58GW。在2013-2019年,全国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已超过10倍增长。截至2021年,全国光伏发电累计装机306.56GW,同比增长21%。

3、光伏弃光率大幅下降,光伏发电量稳步提升

随着光伏发电快速发展,一些地方也出现了较为严重的弃光问题。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在2015-2018年,新疆和甘肃的弃光率更高点突破了30%。2019-2021年,新疆和甘肃弃光率大幅下降,2021年新疆弃光率降至1.7%,甘肃降至1.5%。弃光率的大幅下降主要由于光伏发电并网运行,促进了资源的利用水平。

据国家能源局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以来,我国光伏发电量增长迅速。2013年,全国光伏发电量仅为91亿千瓦时,到2021年,全国光伏发电量325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5%。经测算,2021年我国光伏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例为3.92%。

4、光伏发电系统建设成本呈下降趋势,光伏上网步入平价

我国地面光伏系统的初始全投资主要由组件、逆变器、支架、电缆、一次设备、二次设备等关键设备成本,以及土地费用、电网接入、建安、管理费用等部分构成。其中,一次设备包含箱变、主变、开关柜、升压站(50MW,110kV)等设备,二次设备包括监控、通信等设备。土地费用包括全生命周期土地租金以及植被恢复费或相关补偿费用;电网接入成本仅含送出50MW,110kV,10km的对侧改造;管理费用包括前期管理、勘察、设计以及招投标等费用。建安费用主要为人工费用、土石方工程费用及常规钢筋水泥费用等,未来下降空间不大。组件、逆变器等关键设备成本随着技术进步和规模化效益,仍有一定下降空间。接网、土地、项目前期开发费用等属于非技术成本,不同区域及项目之间差别较大,降低非技术成本有助于加快推动光伏发电平价上网。

2021年,我国地面光伏系统的初始全投资成本为4.15元/W左右,较2020年上涨0.16元/w,涨幅为4%。其中,组件约占投资成本的46%,占比较2020年上升7个百分点。非技术成本约占14.1%(不包含融资成本),较2020年下降了3.2个百分点。预计2022年,随着产业链各环节新建产能的逐步释放,组件价格回归合理水平,光伏系统初始全投资成本可下降至3.93元/W。

我国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系统的初始全投资主要由组件、逆变器、支架、电缆、建安费用、电网接入、屋顶租赁、屋顶加固以及一次设备、二次设备等部分构成。其中一次设备包括箱变、开关箱以及预制舱。根据《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路线图》,2020年和2021年我国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系统初始投资成本分别为3.38元/W和3.74元/W,2022年预计下降至3.53元/W。

2020年中国光伏上网电价补贴政策结束,平价将至:中国上网电价政策经历了标杆电价、竞价、平价三个阶段,2020年是竞价项目收官之年,竞价项目规模26GW,同增14%,同时2020年也是光伏上网平价开启之年,平价项目33GW,同增124%,首次超过竞价项目规模。平价将至,2021年成为中国光伏上网全面平价的之一年。

行业竞争格局

1、企业竞争:隆基绿能稳居行业龙头

光伏是我国能源供应体系的重要分支,也是新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2021年企业光伏业务收入,可将光伏头部企业大体分为3个竞争梯队。其中,营业收入大于300亿元的企业有隆基绿能、天合光能、晶澳科技、中环股份、通威股份,其中隆基绿能以809亿元的光伏业务营收遥遥领先于其后的几家企业;光伏业务收入在100-200亿元之间的企业有阳光电源、中环股份、正泰电器、东方日升、保利协鑫和爱旭股份;光伏业务收入小于100亿元的有中利集团、亿晶光电、晶科科技和爱康科技。

2、行业集中度较高,总体呈提升趋势

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数据显示,2021年光伏行业实现稳步增长,多晶硅、硅片、电池片、组件产量分别达到50.5万吨、227吉瓦(GW)、198吉瓦、182吉瓦,同比分别增长28.8%、40.7%、46.9%、46.1%,这4个环节产值突破7500亿元。同时,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多晶硅、硅片、电池片、组件4个环节,产量排名前五企业在国内总产量中的占比分别为86.7%、84%、53.9%和63.4%,头部企业规模优势明显。

行业发展前景及趋势预测

1、光伏行业热度持续,2027年累计装机量有望接近1000吉瓦

2020年12月12日, *** 主席在气候雄心峰会上宣布,到2030年,中国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为达到此目标,在“十四五”期间,我国光伏年均新增光伏装机或将在70-110GW之间。为达成2030年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光伏行业将成为长期处于高速发展的新能源行业之一,预期2027年将保持70-120GW左右的新增装机量,2027年我国光伏发电行业累计装机量可能在827-938GW之间。

2、智能光伏成未来重要能源支撑,分布式光伏建筑成主流发展

以上数据来源于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光伏产业投资机会与投融资策略建议分析报告》。

内蒙古阿拉善左旗敖伦布拉格是否能建设光伏

通过查询相关资料显示,内蒙古阿拉善左旗敖伦布拉格是能建设光伏。3月13日,隆基股份(601012)发布公告,根据战略发展需求公司与阿拉善人民 *** 、伊金霍洛旗人民 *** 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在阿拉善左旗敖伦布拉格建设年产20GW单晶硅棒光伏项目。具体消息可关注官方网站,获得之一手权威信息。

2022年赤峰重大工程项目是什么?

2022年赤峰重大工程项目是:总投资753.5亿元114个项目集中签约 助力赤峰高质量发展。

在2022赤峰市招商引资冬季攻坚成果网签大会上,计划总投资753.5亿元的114个项目集中签约,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大唐赤峰新能源公司在此次网签大会上,与林西县签订了总投资近5亿元的10万千瓦矿区治理光伏项目,这个项目每年可节约发电标煤约5.1万吨。这也是我市积极适应国家“双碳”“双控”政策调整引进的项目。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赤峰新能源事业部副总经理潘经涛:通过“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光伏”的产业模式,促进光伏与其他产业有机融合发展。

这种模式既能把丰富的阳光转化成清洁能源,又可以降低废弃矿山治理成本,促进生态改善,极大的提高土地利用价值,实现光伏发电、生态改善、矿山治理多赢,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此次网签大会签约的114个项目中,涉及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城市建设、基础设施、民生改善、生态环保等多个领域。

都是延链补链强链的优质项目和培育壮大战略新兴产业的潜力项目,具有高、大、全三个特点。这些项目的顺利签约、如期落地,将为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市区域经济合作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利:签约的114个项目质量很高,都是经过了旗县区 *** 和市里有关部门层层把关,兜底性比较强,另外从产业构成来看,二产的战略型新兴产业(项目)占比四分之一强,114个项目总投资753亿元。

这也是在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另外从几个单个的项目来看,投资额度都比较大,一产的种植业、养殖业,二产的延链强链补链的项目,三产的比如说金融、商贸物流、文化旅游还有数字经济有10多个产业,种类比较全。

内蒙古光伏建设规模指标从哪年开始

2021年开始的。

为确保完成自治区2021年可再生能源非水电更低消纳责任权重、2022年可再生能源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预期目标,2021年自治区计划安排一批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项目由自治区能源局统一组织竞争性配置工作。

2022光伏发电国家最新政策

【法律分析】

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文到之日前,已征的按本通知规定应予退还的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予以退还。国家能源局将加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落实情况监测评估,引导和促进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各派出机构要加强对辖区内风电、光伏发电规划落实、项目竞争性配置、电网送出工程建设、项目并网消纳等事项的监管,按要求组织开展清洁能源消纳情况综合监管,保障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运行规范有序。坚持目标导向,完善发展机制,释放消纳空间,优化发展环境,发挥地方主导作用,调动投资主体积极性,推动风电、光伏发电高质量跃升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第十七条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安装和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供热采暖和制冷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等太阳能利用系统。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太阳能利用系统与建筑结合的技术经济政策和技术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前款规定的技术规范,在建筑物的设计和施工中,为太阳能利用提供必备条件。对已建成的建筑物,住户可以在不影响其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安装符合技术规范和产品标准的太阳能利用系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2年光伏发电国家最新政策

(一)优先足额拨付之一批至第三批国家光伏扶贫目录内项目(扶贫容量部分)至2022年底;

(二)优先足额拨付50kW及以下装机规模的自然人分布式项目至2022年底;

(三)优先足额拨付2019年采取竞价方式确定的光伏项目以及2020年采取“以收定支”原则确定的符合拨款条件的新增项目至2021年底;

(四)对于国家确定的光伏“领跑者”项目,以及国家认可的地方参照中央政策建设的村级光伏扶贫项目,优先保障拨付项目至2021年底应付补贴资金的50%;

(五)其他发电项目,按照各项目并网之日起至2021年底应付补贴资金,采取等比例方式拨付;

(六)对于发电小时数已达到合理利用小时数的项目,补贴资金拨付至合理利用小时数后停止拨付。拨付资金已超过合理利用小时数的项目,应在后续电费结算中予以抵扣,抵扣资金用于其他符合条件项目的补贴资金;

(七)电网企业应加强补贴资金管理,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量扣除厂用电外购电部分后按规定享受补贴。同时,电网企业应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防治掺煤监督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能综新能〔2016〕623号)要求加强补贴资金拨付审核,杜绝掺煤等情况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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