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专利侵权律师法律咨询(徐州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
关于专利侵权案律师费大概是多少
专利侵权案的律师费一般是按照索赔金额来确定的。一般情况下在5-8万左右。具体情况还是要看侵权方企业情况来判定的。
收到专利侵权律师函后怎么办?
收到律师函,首先不要慌张,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具体应对:
1. 首先搞清双方出现争议的关键点,厘清自己在法律上是否真正有理;可以咨询以下律师的意见;
2. 对于争议较小,经律师分析,如自己处于明显弱势的情况,可以考虑与对方和平协商解决。争议金额较大的,选择协商解决是比较好的,因为诉讼费用一般由败诉方来承担的。争议金额比较小的纠纷,如果对方不起诉时,_也可以积极应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3. 对于争议较大,且己方有充分的证据及理由的,可以理性回应,大家仍然可以在一个平等的平台上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应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专利侵权咨询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信息不全,没法有具体的结论。
如果你说的所有侵权结论都能被司法认定的话,那D需承担侵权责任,但不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只要以后不卖了就行了,没有其他责任。
但是,就中国当前的环境,会自认侵权的很少见。一个是当前的专利文件质量普遍不高,另一个是中国人喜欢打死不认账嘛,呵呵:)
“钟馗谈专利博客”
我们公司收到了一个专利侵权警告函,说我们一主要产品涉嫌专利侵权,请问专业专利律师如何处理
应该是对方委托专利 *** 事务所或者叫专业的专利律师事务所发出的函件,一般而言对方都会在警告函里面列明其专利的相关信息,包括专利号以及权利要求等,并会指出贵司哪件产品侵犯了他们哪个专利中的哪项具体的权利要求。一般而言,处理这种情况,应该做专利侵权分析,即要分析对方主张的专利技术方案中所包含的所有技术特征,之后审视贵司产品,运用全面覆盖原则,来判断是否构成侵权。在做这一步之前,可以先做一下专利检索,看看对方专利的稳定性如何,是否属于现有技术等。专利检索非常重要,至少本人处理的多起案件都是通过检索发现对方存在的问题,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如果经过检索,发现对方的专利比较稳定,那么还建议去查对方在专利申请过程中的全部文档,目的在于准确判断对方主张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因为对方可能在申请过程中放弃了相关技术方案,这种情况单纯看对方权利要求书是无法发现的。若经过如上步骤还是无法动摇对方的专利稳定性和保护范围,那么就要详加审视己方专利,是否构成侵权,如果构成侵权,则要考虑进行一些规避设计。俗话说,条条大路通罗马,本人在与众多企业的沟通中就发现,其实很多技术方案都是可以做变通的,除非对方专利撰写的质量非常高,保护范围制定的非常周全(至少这么多年来我还没有看到很多这样的专利),那么其实找到专业的律师进行处理的话,贵司还是不需要太多担心的。
收到知识产权侵权律师函该如何处理
一、首先要冷静,了解事实,不要轻易回函。认真阅读律师函的内容,看具体是什么类型的知识产权侵权。是商标侵权、还是专利侵权、具体是什么专利,专利号是多少等等。
二、分析发函单位:
如果是大的正规生产性企业,多是已经掌握了初步证据及侵权定性已经做了初步的分析。要认真对待。当然,大公司也并非做得够完美、够专业。
如果是知识产权 *** 公司等其他情况,首先看他是否有授权或是否属于恶意诉讼等等。
三、委托专业知识产权律师咨询。
专业的事情还是交给专业的人做。比如专利,专利律师对专利的法律状态、专利性进行认真检索,如果对检索结果分析、比对,安排合理的 *** 或救济策略。
专利权律师告诉你:专利侵权了,一般需要赔多少
根据《专利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侵权赔偿计算方式有四种:专利权人因侵权受到的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参照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合理倍数确定;法定赔偿。
结合一个案例对此进行说明:
【基本案情】原告邱某于2003年获得“预置空腔硬质薄壁构件现浇钢筋空心板及其施工办法”的发明专利权。其诉称被告红星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在民政学院“软件学院教学楼”项目中制造现空心楼板,其特征落入其发明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侵犯了原告专利权,被告立信公司明知红心公司的行为,仍然向其提供专用部件和技术支持,其行为构成共同侵权。并主张经济损失人民币200万元,提供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及备案证明、通用地税发票证明其实施许可费为100万元。
【案件焦点】原告主张的侵权损害赔偿数额是否合理有据?
【法院判决】法院经过审理查明,判决被告红星公司和被告立信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原告ZL99115648发明专利权的行为并赔偿后给原告经济损失共计30万元。被告立信公司对上诉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律师点评】的律师邱戈龙、王美霞认为:根据更高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赔偿数额可按以下办法计算。
之一,按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计算。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可以根据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因侵权所造成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
第二,按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赔偿数额。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该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侵权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
第三,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专利许可使用费的数额、该专利许可的性质、范围、时间等因素,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1至3倍合理确定赔偿数额;没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明显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一般在人民币50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最多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
本案原被告均未提交受损或者获利的证据,且原告未主动请求适用前两种侵权赔偿计算 *** ,故不能采用前两种计算方式。法院经过审理查明,无论是参照涉案专利许可使用费总额就还是参照年度专利许可使用费数额来确定侵权赔偿数额,都将大幅度超出本案两被告实施侵权行为的程度和规模,有违侵权赔偿的填平原则,因此本案不宜适用第三种侵权赔偿计算方式。最终根据具体情节,判决赔偿人民币30万元。从本案可以看出,采取何种计算方式计算损失数额,均应当以“合理”作为评判依据!原被告可以选择的仅是提供确切的损害证据作为主张损害的依据,具体如何适用还是法官的自由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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