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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勇:运用 *** 安全法须与新技术发展适应

访客 安全防御 2021-10-15 628 4

陈勇:近年来大数据导致的危害个人信息现象呈上升趋势,形式也在不断变化,其危害已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与警觉。


同时,我们也相信,随着国家法治建设的推进、个人信息法律保护体系的逐步完善,以及信息安全防护技术的体系化建立实施,这种上升趋势最终将得到有效遏制。


新京报:个人数据遭泄露的事件频频出现,去年实施的《 *** 安全法》对个人信息保护有诸多规定,在具体实施中起到了怎样的效果?


陈勇:《 *** 安全法》确定了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 *** 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第五十九条至七十五条,明确了违反《 *** 安全法》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实施1年多来,我们已经看到了很多好的现象和趋势。大体来说,有效保护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免受攻击、侵入、干扰和破坏,依法保护个人信息不受非法侵犯,维护了 *** 空间安全和秩序。


新京报:《 *** 安全法》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什么样的障碍,如何克服?


陈勇:《 *** 安全法》启动立法是在2014年上半年,发布时间是2016年11月,实施于去年6月。由于当时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尚未普及,所以这些新兴技术及伴生而来的互联网商业模式,在该法中并未涉及。这就要求我们在司法实践中,把握《 *** 安全法》条款的实质和要义,充分运用法律解释 *** ,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与新技术发展相适应,准确运用《 *** 安全法》。


大数据时代对检察工作既是挑战更是机遇


新京报: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为检察工作带来了哪些改变?


陈勇:大数据时代,对检察工作既是挑战更是机遇。


说是挑战,是因为在大数据时代,违法犯罪出现许多新情况,有了更多的、全新的形式,我们在实施法律监督的过程中会遇到更多新问题。这就要求检察官不仅要精通法律业务,还要具备大数据时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这个要求是比较高的。


说是机遇,是因为正是有了大数据,我们才拥有了信息时代广泛获取数据的高能 *** 和手段,通过分析利用这些数据,发现监督线索,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能。


例如,山东省检察院正在积极研发审查逮捕智能辅助办案系统,该系统以具体罪名为研发单米,筛选了100多个典型案件供研发使用,实现案件要素推荐、案件全息信息图谱、审查逮捕意见参考等功能,现已基本完成危险驾驶罪、盗窃罪等8类常见犯罪案件的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建设,并将适时调整补充新的罪名。


同题问答


世界互联网大会已开五届,过去5年互联网行业让你印象最深刻的是什么?


陈勇:是改变。改变无处不在。


展望未来五年,你认为世界互联网行业会有哪些趋势?


陈勇:由B2C到B2B,从个人到企业再到 *** 部门,会有更多的数据汇集在一起。


你对未来一年有什么期望?


陈勇:希望共同努力,净化我们的互联网生态环境,让群众安心享有更多优质的互联网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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