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及各地公务员考试已开展了近20年,但仍有不少考生对其中某些制度规定或条件要求不够了解,以致于报考时不知道怎样填写。
尤其是社会在职人员,在报名省考时常常受到户籍的限制,只能报考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的职位。那么省公务员考试对于报考人员的户籍又有哪些条件的限制呢?接下来,图图老湿将集中为考生解答相关的问题,赶紧来看看吧:
敲黑板,划重点!
户籍:
又称户口,是登记户口的册籍,也就是登记户口所在地的文件。
生源地:
一般是指参加高考时的学籍所在地,与在什么地方上的大学,现在的户口所在地没有任何关系。生源地不随户籍的改变而改变。
籍贯:
又名祖居地或原籍,籍贯一般从父,个别从母系的,是指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长久居住地或出生地,原籍地是原来的籍贯。
举例
赶紧来看看你听懂了吗
比如,某考生小王此前户口在湖北,出生地是湖南,祖籍(曾祖父辈及以上)是河南,如今由于来京上学而将户口从湖北迁到了北京,那他的籍贯和户籍所在地如何填写?
籍贯是指祖居地(祖籍地)或原来籍贯。参照公安部公通字[1995]91号文件,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的地方;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
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但由于搬迁、上学、工作等原因,本人户口会迁移到单位、学校等,这时户籍所在地就发生了变更。如某考生出生在西安,后来因为考上了南京某大学,并且办理了户口迁移手续,那么他的户籍所在地就变成了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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