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D(Juris Doctor 或 Doctor of Jurisprudence)直意为法律博士,是一个法学研究生学位项目,主要在英、美等普通法系国家开设。来自有关回国人员的信息,教育部认证为“职业法律博士学位”。
以上是一段截止本文撰稿之日引用自百度百科语焉不详的的简介,但究竟JD是博士、硕士还是学士学位,却众说纷纭。由于国内对JD了解不多,很多人有误解。甚至某些高校的法学院也不知JD是何物,因此把JD算成什么的都有。基本理由如下:
一、本科说
因为我们国内本科有法律系。JD是那些从来没有学过法律的人学的,充其量就是个本科。再说,也不写论文,我们的硕士、博士都要看论文的。因此,JD是美国的法律本科培训。
二、硕士说
因为JD必须本科毕业才能读,但是只有三年。和我们的法硕培养一样一样的。再说,如果算博士的话,中间怎没有硕士阶段呢? *** D肯定算博士,因为只有LLM学历才可以考 *** D。所以,JD只能按硕士对待。
三、博士说
名字就叫“博士(juris Doctor)”。在美国,对JD都按博士对待,尊敬有加。因为律师、医生和高管被称为三大金领。培养年限也是三年,其实和国内一样。再说,美国法律教育没有比JD更高的了。 *** D和它是同等对待的。
终于,教育部为避免造成歧义,终于对JD做了定性。依据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关于对国外Juris Doctor证书认证办法进行调整的公告》:
Juris Doctor(以下简称JD)是广泛存在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的一种法律职业类文凭证书。经充分调研,为避免因该证书名称中含有博士(Doctor)字样给用人单位和社会公众带来的混淆,我中心决定对JD证书的认证办法进行如下调整:
1. 将上述国别JD证书的中文名称统一调整为“职业法律文凭”;
2. JD认证书中除了对学生入学条件、学业年限和升学途径等情况进行写实性表述外,将美国和澳大利亚JD证书的学历层次明确表述为硕士层次,将加拿大JD证书的学历层次明确表述为学士层次;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中心认证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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