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花灯流传于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它起源于唐宋,延续于元明,兴盛于清代,发展于民国,辉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是一种集歌、舞、戏剧和民间吹打于一体的以歌舞表演为主的综合性表演艺术。她历史悠久,遍及全县各村寨、城镇,其中尤以隘口、清溪、兰桥、平凯、迎凤、涌洞、海洋、溶溪、峨溶、玉屏等地为最盛。
秀山花灯传统的表演形式有两种。其一:“耍灯”俗称“跳团团”。是由一旦(幺妹子)、一丑(花子)演唱民间小调的歌舞;有时增至三人、四人或六人穿插表演。
其二:“单边灯”、又称“单边戏”。有一定的故事情节,有生、旦、丑简单的人物角色,以多首民间曲调演唱的花灯小戏。以上两种形式均在堂屋或院坝进行表演。
在花灯《大闹红灯》中有这样的唱词:“灯是灯,灯从何时起,灯自何时兴?灯自唐朝起,灯自宋朝兴。仁宗皇帝登龙位,国母娘娘瞎眼睛,许下红灯三千六百盏,传留两盏到如今。”这段唱词对花灯的历史传承说得非常清楚。
秀山花灯舞姿生动,唱词妙趣横生。特别是两个主角——丑角“赖花子”和旦角“幺妹子”的滑稽表演,更是更大看点。
“赖花子”的表演动作有蹲抬扇、顺盖扇、风摆柳、鲤鱼飚滩、顺水推舟、狮子滚绣球、金鸡点头等。“幺妹子”的表演动作有单摆柳、隔窗望、回收月、逗蝴蝶、蜻蜓点水、单推磨、岸边柳等。
在表演时,旦角“幺妹子”立于中心位置,“赖花子”则一直“下矮桩”围着“幺妹子”转。因此,秀山花灯的表演形式叫门斗转,又叫跳团团。
秀山花灯传统的演出时间,是农历正月初二至十五元宵节期间的夜晚。每年由本村寨有威望的老艺人领头组成花灯班子。人员有掌灯四人;二人执大红圆灯笼、其中一人是花灯班的组织者(俗称“灯头”)、另一位是联系演出的送贴人;二人执六角“吊吊灯”(又称正灯、金花 *** 灯、银花二娘灯)。演员四人:二人扮演幺妹子、二人扮演花子。掌调一人:负责组织伴奏、伴唱并担任主要伴唱。伴奏五人:头钹、二钹各一人,马锣和大锣人瓮琴(形似二胡的二弦琴)二人。花灯班子组成后,先集中在灯头家里用竹条、彩纸扎鱼虾、家畜、蔬菜之类形状的彩灯和吊吊灯。吊吊灯上有六片花瓣,每片花瓣垂悬一串花絮,中间另有仿宫灯式长形灯笼,色彩鲜艳,工艺精巧。掌灯者和演员用竹竿高挑彩灯,既增添了热烈喜庆的气氛,又可为夜间开道和演出照明。
秀山花灯演出时有一整套传统的习俗礼仪。演出前首先要设“灯堂”。灯堂一般设在本村灯班组织者或特别喜爱花灯的人家中。先在堂屋的左上方摆一张方桌,桌上方墙上贴七张长方形纸钱,下面贴七张三指宽的牌位,分别为“正月冲天风火院内位”、“岳王显主老龙神君位”、“腊光先人位”、“金花 *** 银花二娘位”、“锣钹先师鼓板先人位”、“众姓门中先亡远祖位”、“唐朝走教一切神祗位”。并在桌上设香、烛、刀头(一方块煮熟的猪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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