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4年1月1日执行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有7个: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三条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一)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二)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三)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四)中国人民 *** 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 *** ,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休假节日不计入职工的带薪年休假假日。
春节、清明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这四个法定节假日,七座以下(含七座)小客车上高速都可以免费。
元旦、元宵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高速不免费,但中秋节假如和国庆节合起来放假,上高速也是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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