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经营的组织模式就是农产品生产者与加工营销商的连接方式。根据纵向协作方式按照连接紧密程度分为:公开市场 合同制 纵向一体化。
一、公开市场
公开市场是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组织形式,它对于耐储藏,产品差异性小的农产品是主要的组织形式;
农产品的公开市场方式是一种市场协作,是不同阶段生产者之间的协作中最松散的形式。
二、 合同制
合同制是农业发展过程中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而产生的,在国外的应用较为广泛。美国农业生产中的合同制较普遍,但不同的行业发展情况有很大差别。饲料粮、干草和烟草等,到1980年,他们利用合同制的比重均不超过10%;而加工蔬菜、甜菜和种子等产品利用合同制的比重都在80%,火鸡的比重为62%。在畜产品中利用合同制更低的是生猪的生产销售,1960年的比重只有0.7%,1980年也只增至1.5%。
近年来在中国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合同制是作为一种最主要的组织形式而存在的。
我们通常所说的“龙头”企业加农户基本上就是合同制的应用。据农业部在29个省的调查资料,在调查的11824个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中,运用合同制的为8377个,占总数的70.9%。在一些行业如肉鸡、鲜奶、种子出现了生产管理型与资源提供型合同,而且这两种合同的发展迅速。
三、纵向一体化
(一)农业纵向一体化定义
农业纵向一体化是把农业生产本身同农用生产资料的生产和供应或农产品的加工、销售过程的若干环节联结到一个统一的经济实体内,实行统一核算,各阶段各环节的经营决策都由一个决策体来完成,从而形成完全纵向一体化的经营。
纵向一体化是一种非市场安排,它通过农工商,产加销一体化的方式,产品在组织内部实行非市场方式流动;
(二)实行纵向一体化的利弊
1.实行纵向一体化有以下几方面好处。
1)协作与控制的方便
通过纵向一体化将不同阶段的生产纳入一个企业的生产中,这样企业就可以利用权威来更好地控制机会主义行为,在生产中各部门更紧密协作,在市场上可以更迅速地反应。
与合同制或通过公开市场的连接相比,实行纵向一体化对不同生产阶段的争端可以通过内部协调的办法来有较地解决,而无需诉诸法律。
2)审计和资源分配方面的作用
通过纵向一体化企业可以对其内部各部门进行审计,而不像对与之订立合同的外部企业那样,企业无权进行审计。
2.纵向一体化的不利方面:
1)增加组织成本
企业通过纵向一体化将增加企业的规模和管理的层次,这就意味着企业更低层离更高决策层更远,这样信息从底层传到更高层或者从更高层传到更低层都会发生扭曲。特别是在各部门有其自身的利益时,他们为了本部门的利益而故意提供有偏差的信息,这样就会导致信息失真,影响企业的决策。
2)增加策略成本
首先是信息损失。实行一体化也会使企业推动与经验丰富的企业学习的动力不足、机会损失。在实行纵向一体化时,企业与外部市场的联系减少了,从而损失了一些信息;
其次是可能购入专用性资产,这些专用性资产即相当于是沉淀成本,当企业的经营环境变化时,企业如果不能获得预期的效果就有可能长期处于低利润水平;
最后是减少企业的经营灵活性,增加了企业的退出障碍。
3)增加生产成本
首先,在生产中间产品时纵向一体化往往不能达到更低有效规模,不能够分享规模经济所带来的好处;
其次,纵向一体化的企业各个阶段的生产能力可能并不配套,这样就导致生产资源的闲置与浪费;
再次,实行纵向一体化会使管理的幅度和纵向距离变大,企业内部的监督变得相对困难。在农业生产领域由于生产分散而且劳动效果不易检查,故实行纵向一体化更容易产生偷懒行为
(三)农业纵向一体化的现状
农产品的销售主要以公开市场为主。
由于市场需求的变化以及生产技术的变化使得农产品的差异性变得很明显。在这种情况下农产品生产者和加工营销商都需要采取形式使之连接更紧密。所以合同制和纵向一体化都得到发展,纵向一体化是其中最紧密的方式。
但就目前情况来看,纵向一体化在农业并不是主要的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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