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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庸风雅是什么意思(附庸风雅其实是人的天性)

附庸风雅其实是人的天性,人天性追求美,追求向上

 

 

 

文:向尚瞰 读史专栏作家

 

清代作家李汝珍的小说《镜花缘》第二十三回“说酸话酒保咬文,讲迂谈腐儒嚼字”,说到林之洋等三人到淑士国游历,进一酒店喝酒,不但遇到一个满口之乎者也的酒保,还遇到另一个满口之乎者也,而且一口气说了几十个“之”字的腐儒,为什么会这样?因为这里是淑士国,读书人的国度,大家都不免要附庸风雅,所以才会有这样的笑话。

可见,附庸风雅原属贬义词,指的是粗俗之辈借高雅文化修饰自己,很有点东施效颦的不堪。附庸风雅现象在现实生活中也随处可见。明清时期,有的人本来不识几个大字,却偏偏要以墨沾襟,以朱染指,表示自己刚刚写完字,是个读书种子;清末民初,西风东渐,一些人为表示其文明开化,在胸前袋中,插上两三支自来水笔,其中不乏所插仅为钢笔帽者;文革期间,样板戏流行,大宣传成风,京津街头,常常可见一些提着小提琴的行人,但若打开琴盒,则真相大白,琴盒中空无一物,也非个别现象。

附庸风雅其实是人的天性,人天性追求美,追求向上

 

 

附庸风雅的典型人物,民国时期的军阀张宗昌(号效坤)算得上一个。他从未读过一天书,几至目不识丁。以当土匪起家,投靠奉系军阀张作霖后逐步发迹,1925年当上山东省军务督办。上任后,认为自己一个大老粗,要想在山东站住脚,必须作出礼贤下士,像个文化人的姿态。于是,他请出蛰居潍县的光绪癸卯科状元王寿彭当省教育厅长,并拜他为师,让王寿彭教他认字、作诗。

他还附庸风雅,出版了一本《效坤诗钞》分赠友好。他的诗粗俗不堪,读来令人喷饭。比如,王寿彭给他讲楚汉之争,他听了以后连作两诗,其一是《笑刘邦》:

听说项羽力拔山,

吓得刘邦就要窜。

不是俺家小张良,

奶奶早已回沛县。

 

其二是仿照刘邦的《大风歌》,作了一首《俺也写个大风的歌》:

大炮开兮轰他娘!

威加海内兮回家乡!

数英雄兮张宗昌!

安得巨鲸兮吞扶桑!

 

张宗昌的老家是山东高密,他也想像刘邦那样回老家显示显示自己。回老家途中远远地望见泰山,又引起了他的诗兴:

远看泰山黑糊糊,

上头细来下头粗。

如把泰山倒过来,

下头细来上头粗。

 

附庸风雅其实是人的天性,人天性追求美,追求向上

 

 

不过,我觉得对附庸风雅还是要一分为二。对矫揉造作,谋取虚荣,把“风雅”当面霜的“附庸”理应鄙屑;但视“风雅”为高标,作为自已对审美的追求,而附之庸之者正是国人风而雅之的希望。换个角度想想,人们为什么附庸风雅?它反映了一种愿望,反映了人们想竭力摆脱俗气这么一种处境。

一个人在试图附庸风雅的时候,说明他起码知道风雅是一个好东西,并且他已经有了对于风雅的要求。这正是他远离粗鄙,走向风雅的良好发端。肯附庸风雅,总比甘于粗俗好。附庸得久了,不风雅也就变得有几分风雅;假风雅,也就变成了真风雅,总要比以粗俗为荣,不屑风雅好得多吧。有哪一个人能够无师自通、天生风雅的呢?

附庸风雅其实是人的天性,人天性追求美,追求向上。而风雅就是艺术的象征,是美的代名词,不由得人们不去附庸。只要人间的愚行、丑行、秽行、罪行、恶行、暴行存在一天,附庸风雅就可以在阳光下理直气壮地存在下去。附庸风雅即便不是最有益的善,至少是最无害的恶……,简直算不得恶,而仅仅是尚未成形的善,仅仅是不够精致的善。

附庸风雅其实是人的天性,人天性追求美,追求向上

 

 

一个附庸风雅的人,至少没有殚精竭虑去为非作歹,至少没有肆无忌惮地去践踏公理。仅仅附庸风雅的行为本身,就足以说明他对优美与高尚充满向往,并正在竭尽全力、勉为其难地努力加以模仿,也不妨说这是见贤思齐,有何不好?每个附庸风雅者,无疑都是向善者,谁还会忍心去嘲笑或蔑视一个善良的附庸风雅者呢?

其实,文化上的暂时的粗俗并不可怕,重要的是认粗识俗而能追风求雅。世上本无生来便高便雅之辈,求风雅难免有“附庸”的初级阶段。这又有什么可讥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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