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税率(企业所得税税率2019)今天就来讲讲关于企业所得税税率的那些事吧!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企业所得税的基本税率为“25%”: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中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税率为“20%”:
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通常指自我雇佣(包括不付薪酬的家庭雇员)、个体经营的小企业。只有符合条件的企业才算小型微利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小型微利企业标准从年应纳税不超过100万元放宽到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从工厂企业不超过100人和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放宽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从企业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和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放宽到不超过5000万元。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分别降至5%和10%
符合条件的企业“15%”税率:
1.国家扶持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中国服务外包城市)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之一条规定,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线宽小于0.25微米的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根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 )第二条中规定,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4号)之一条中提出,对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新增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自2014年10月1日起,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5.广东横琴、福建平潭、深圳前海等地区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横琴新区 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优惠目录的通知》 (财税〔2014〕26号)之一条中提出,对设在横琴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6.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60号)之一条、第四条提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符合条件的企业税率为“10%”
1. 非居民企业特定情形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提出,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 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特定情形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 )第四条,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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