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利要求书范例6(专利权利要求书七步法)
专利申请 权利要求 怎么写?
怎样撰写专利权利要求书
发布时间:2005-4-6 游览人次:13362
权利要求书是申请文件最核心的部分,是申请人向国家申请保护他的发明创造及划定保护范围的文件,一旦批准,就具有法律效力。因此,撰写好权利要求书直接涉及申请人的利益,十分重要。
(1)权利要求书的一般要求
a.应当简要、清楚、完整地列出说明书中所描述的所有新的技术特点。否则,就会缩小专利保护范围。说明书中没有涉及到的内容,也就不能写入权利要求,因为要求保护的范围必须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b.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技术名词、术语应与说明书中一致。权利要求书中可以有化学式、数学式,但不能有插图。除有绝对必要,不得引用说明书和附图,即不得用“说明书中所述的…”“或如图三所示的……”方式撰写权利要求书。为了表达清楚,权利要求书可以引用设备部件名称和附图标记。
c.一项权利要求要用一句话来表达,中间可以有逗号、顿号,不能有分号和句号。以强调其意思不可分割的单一性和独立性。
d.权利要求只讲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不允许陈述发明或实用新型的目的、功能等.
e.权利要求又分为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两种。独立权利要求应从整体上反映出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全部的必要技术特征,它本身可以独立存在。从属权利要求是引用独立权利要求或引用包括独立权利要求在内的几项权利要求的全部技术特征,又含有若干新的技术特征的权利要求,从属权利要求必须依从于独立权利要求或者在前的从属权利要求。
f.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只应当有一项独立权利要求。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符合合案申请要求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可以有两项以上的独立权利要求。
每一个独立权利要求可以有若干个从属权利要求。
有多项权利要求的应当甩 *** 数字顺序编号。编号时独立权利要求应排在前面,它的从属权利要求紧随排在后面。
(2)权利要求书的写法
a.权利要求书顶端不用书写发明或实用新型名称,可以直接书写第 1 项独立权利要求,它的从属权利要求从上往下顺序排列。有两项以上独立权利要求的,则各自的从属权利要求应分别写在各独立权利要求之后。
b.独立权利要求分两部分撰写:
前序部分:写明发明或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主题名称和该项发明或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
特征部分:写明发明或实用新型区别于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这是权利要求的核心内容,这部分应紧接前序部分,用“其特征是……”或者类似用语与上文联接。
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共同限定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c.从属权利要求也分两个部分撰写:
引用部分:写明被引用的权利要求的编号及发明或实用新型主题名称。例如:“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
限定部分:写明发明或实用新型附加的技术特征,它是独立权利要求的补充,以及对引用部分的技术特征作进一步的限定。也应当以“其特征是……”连接上文。
从属权利要求的引用部分,只能引用排列在前的权利要求。同时引用两项以上权利要求时,只允许使用“或”连接。例如:“根 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这样的权利要求称为多项权利要求。一项多项从属权利要求不能作为另一项多重从属权利要求的引用对象。
d.同一构思的两项发明或实用新型可以合案申请,因而可能存在两项独立权利要求。这时应当确定一项为主要的,作为之一项权利要求,另一项排在后面成为与之一项独立权利要求平行的、有独立的法律意义的权利要求。例如:一项产品发明和制造该产品的 *** 发明可以合案申请,这时一般把产品作为之一独立权利要求,把 *** 作为第二独立权利要求。
(3)权利要求书撰写中常见的错误
a.纯功能式极利要求,这是初写者常出现的错误。一般情况下,产品必须用结构式权利要求, *** 必须用步骤或条件式权利要求,不能采用功能或混合式,这种写法容易超出说明书范围,扩大了保护范围。
b.对一般的改进发明,没有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之分。实质是没有划清与现有技术的界限。
c.在独立权利要求中,有多个前序部分和多个特征部分,这种情况是没有弄清撰写要求。一个独立权利要求只能有一个前序部分和一个特征部分。
d.从属权利要求中没有引用部分和特征部分,或者是其中引用部分的“引证”有错误。
e.使用了不准确、不明确的词汇。如“等等”、“高”、“强”、“弱”、“性能好”、“更好是”等等。
f.权利要求书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即在权利要求书中写的技术特征,在说明书中无相应的文字记载,或是没有清楚、完整的说明。
(4)撰写好权利要求书的一般 ***
a.详细分析发明或实用新型。分析内容包括是属于产品发明还是 *** 发明,对实用新型只能是产品发明,确定技术领域,研究技术方案,分析技术特征。最重要的是把技术解决方案和全部技术特征分析透。
b.做好检索或查新工作,特别是申请发明专利一定要查新,查是否存在同样发明,是否具有先进性。
c.认真研究相关文献的全部技术特征,特别是与本发明或实用新型相关的技术特征尤其要注意分析。
d.多写几个方案,反复比较,同一发明可能写出多种权利要求书,但要达到既符合法津要求,又能恰到好处地保护申请人的利益是很不容易的。多写几个方案,有利于在反复比较过程中,确定一种正确合理的方案。最后,相确定的权利要求书与写好的说明书相比较,仔细检查两者的关系,这一点对初写者尤为重要。
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怎么写?
发明专利的请求书上有许多栏目,所有的栏目必须打印。例如发明名称,你就把自己专利的发明名称填写上去(打印),发明人是谁,有的发明只有一个发明人,也有几个发明人共同完成一项发明,都照实填写。申请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你也照实填写。联系人一栏,是专利局回信地址,可以填写也可以不填写。填写的话专利局回信就寄给联系人,不填写的话专利局回信就寄给之一个申请人。你没有委托专利事务所撰写专利,那 *** 这一栏目就空白。
请求书的第二页,也要先填写发明名称(和之一页的名称必须一致),想必你不会申请生物发明,那么生物材料保藏这一栏也空白。你也不会要求优先权(即你之前的12个月之内是否申请过专利?但没有公开?现要求以前一个专利申请的申请日作为优先权日),最后,有一个申请文件清单,你照实填写就是。个人申请专利,大多数要求费用减缓,你就递交二份费用减缓请求书。
权利要求书就是你必须抓住实现发明的最必要的技术特征,把特征写上去就是了,这个问题讲起来太复杂,这样吧,你把材料寄过来,我给你写,免费的。但是,要求你到新浪网上,把我的许多文章,转贴到其他网站的博客上去。我的多篇文章题目是:《我揭了专利局疮疤,遭到7年牢狱的报复》、《用复制的 *** 申请专利,我击中了专利局软肋》、《实用新型专利不经实质审查,可以重复批准吗?》
我叫吴中倬,是中国最早的全自动家用豆浆机专利申请人,我的 *** 是:13061907260。你来电,我告诉你我的地址。我曾经用复制的 *** 重复递交专利申请,揭露专利局狂批滥发专利证书的黑幕,遭到专利局报复,至今“法搜网”上流传我诈骗专利资助费诽谤文章。我可以用一个最简单的道理来驳斥这类诽谤。《专利法》第九条规定:同样的发明创造,专利权授予更先申请的人。可见,法律并没有禁止人们重复申请专利,但是法律却禁止专利局重复批准专利。
你是初入专利门槛,切记!在自己的发明产品未投放市场之前,勿轻易申请专利,但是为了做广告的需要,你在专利说明书中不要轻易透露自己的发明内容,亦即虚晃一枪,我建议你采用复制的 *** 申请专利,但是不要去领取专利资助金,以免遭到专利局的报复。
申请专利权利要求书
在包括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必要时应当有附图)及其摘要等一系列文件的专利申请文件中,权利要求书作为法律文件之一无疑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权利要求书本质的作用之一在于确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无论是专利的 *** 、审查、推广,还是在无效宣告及侵权诉讼等程序中,都是以权利要求书所提出的技术方案为基础[1]。由此可以看出,撰写出高质量的权利要求书对于专利新申请是十分重要的[2]。有质量的专利就是有效的专利,而对专利质量的评价主要分为技术评价、法律评价和市场评价三个指标。通过专利申请文件撰写的技巧,能够对某些专利质量指标进行改进。
专利的保护范围由权利要求进行限定,而权利要求的限定具有广度与深度两个维度,一项权利要求本身的保护范围,更多的是体现广度,一项专利或其申请中权利要求数量的多少,体现了申请人在深度这一维度的策略性布局。
二、专利申请权利要求书的概述
《专利法》第59条第1款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3]。因此,权利要求书是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依据,也是判断他人是否侵权的依据。
权利要求书和权利要求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混淆,更不能简单的划等号。权利要求书是专利申请人为获取专利权而撰写并向专利行政部门提交的一项重要文件。权利要求则是指权利要求书中记载的具体的技术特征,一项权利要求书中可以包含多个权利要求。权利要求书是权利要求的载体。
专利申请获得授权后,权利要求是作为限定专利保护范围的依据,其对专利的概括程度与专利保护范围的大小有密切关系。为了充分保护申请人的利益,权利要求应能够谋求尽可能大的保护范围。一般而言,权利要求数量越多,专利的保护范围越大,说明专利的原创性越高,专利质量也越高,同时遭遇侵权和诉讼的频率也越高[4]。
三、关于专利申请权利要求书的撰写
权利要求的撰写有多种撰写方式,应当要和技术交底材料的内容相适应[5]。
1.撰写前排除明显不能获得专利保护的主题
撰写以前,首先要排除不符合《专利法》第2条有关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定义的主题,排除明显属于《专利法》第5条或者第25条不能授予专利权的客体,排除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4款有关实用性规定的主题。
2. 撰写要求
(1)权利要求书应当包括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
(2)独立权利要求应当满足下列要求:①在合理的前提下具有较宽的保护范围,能够更大限度地体现申请人的而利益;②清楚简明地限定其保护范围(《专利法》第26条第4款);③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2款);④对于现有技术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专利法》第22条第2款、第3款);⑤符合《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关于独立权利要求的其他规定。
(3)从属权利要求应当满足下列要求:①从属权利要求的数量适当、合理;②与被引用的权利要求之间有清楚的逻辑关系(《专利法》第26条第4款、《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2条);③当授权后面临不得不缩小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情况时,能提供充分的修改余地;④符合《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关于从属权利要求的其他规定。
(4)撰写多个独立权利要求的,多个独立权利要求之间应当具有单一性。
3. 权利要求撰写的方式
(1)不考虑概括的撰写方式
撰写的核心任务是找到技术交底材料中的区别技术特征,并围绕区别技术特征撰写权利要求书,将起到基础、根本作用的区别技术特征作为发明点。技术交底材料如果针对发明点只有一个实施例,一般不需要考虑对实施例的概括。
1)不需要对多个实施例的概括情形
以下几种情况,一般不需要对涉及同一技术内容几个实施方式进行概括:①如果技术交底材料只给出一个技术主题之下的一个实施例的情况,一般不进行上位概括或者功能性概括;②如果技术交底材料给出了多个实施例,但是多个实施例的之间为主从关系,可针对基础结构的产品撰写独立权利要求(不需要概括),而将其他几种结构的产品作为该独立权利要求的从属权利要求撰写;③如果交底材料中明确给出了上位或者功能概括的方式,也不需要考虑多个实施例的概括问题。
2)权利要求不需要概括的情形下的撰写步骤
针对不需要概括的权利要求,通过以下6个步骤撰写:
之一步:技术特征分析。之一步技术特征分析中包括两个方面:列出全部技术特征;分析技术特征之间的逻辑关系。
第二步:找发明点。找发明点的步骤中包括两个方面:技术对比,找出区别技术特征;在区别技术特征中确定发明点。
第三步:确定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第三步中,应当根据第二步中确定的发明点所产生的技术效果,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对比,确定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第四步:确定必要技术特征。必要技术特征是解决最根本技术问题必不可少的特征,实际产品必不可少的特征不一定是必要技术特征。
第五步:撰写独立权利要求。在第四步确定必要技术特征的基础上,完成独立权利要求的撰写。独立权利要求的撰写分为两个方面:①确定主题名称。主题名称一般限于技术交底材料提供的产品或者 *** 的名称,主题名称一般不需要概括。主题名称注意不要出现区别特征;② 对必要技术特征在语言上进行调整。将第四步确定的必要技术特征进行组合,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做比较,将它们共同的必要技术特征写入独立权利要求的前序部分,区别于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必要技术特征写入特征部分。
第六步:撰写从属权利要求。对其他附加技术特征进行分析,将那些对申请创造性会起作用的附加技术特征写成相应的从属权利要求。如果从属权利要求的数目不多,现有技术的特征也可以写入从属权利要求中。
(2)多个实施例的概括撰写方式
如果针对发明点有两个以上的实施例,尽可能将其共性在一个权利要求中进行概括。
1)多个实施例需要概括的判断
对于具有多种不同结构的产品权利要求而言,在撰写权利要求时,首先应当分析这些不同结构的产品之间的关系:
①多个实施例的改进之间为主从关系;②多个实施例为并列改进,各改进方案之间具有相同的构思。a.多个实施例可以进行概括。如果这些不同结构产品之间是并列的、且满足单一性要求的技术方案,则应当尽可能对这些不同结构的产品采用概括方式(上位概括或者功能性概括)的技术特征加以描述,从而将这些不同结构的产品都纳入独立权利要求中;在此基础上再分别针对这些不同结构的产品的区别撰写相应的从属权利要求;b.多个实施例无法进行概括,可以分别针对这些具有不同结构的产品撰写独立权利要求:③多个实施例为并列改进,各改进方案之间不具有单一性。如果几种不同结构的产品是并列的技术方案,且彼此之间不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则只能分别在两件专利申请中以独立权利要求方式撰写。
2)需要概括的权利要求的撰写步骤
针对需要概括的权利要求,仍然通过前面介绍的6步法进行撰写,在第4步确定必要技术特征时,需要对多个实施例的共同点进行概括。
对于针对发明点有两个以上并列实施例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概括:①功能性概括,采取具有……的功能的装置/部件/结构的概括方式;②功能性概括,但是不出现部件名称,而是直接以功能代替具体结构;③上位概括,采取部件的上位名称代替具体部件;④上位概括,不出现上位名称,而是用省略具体结构的方式表述。
(3)并列发明点的写法
如果最根本的区别特征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则属于并列发明点。
1)并列发明点的判断。出现以下情形时,需要考虑并列发明点独立权利要求的布局问题:①技术交底材料中明确给出了发明所要解决的多个最根本的技术问题,多个根本的技术问题是并列的,无依存或者主从关系,实施方式之间也没有相同构思;②虽然技术交底材料中只有一个最根本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但是有多个实施方式,多个实施方式之间不具有相同的构思,无法进行概括,撰写为多个并列的独立权利要求又不具有单一性。
2)并列发明点的布局方式。对于技术交底材料有多个发明点的撰写,首先在之一件专利申请中,技术交底材料给出的技术内容都要写入到权利要求中。这时,第二个发明可能会写为从属权利要求。但是为了充分的保护发明创造,还需要针对第二个发明点撰写成另一项独立权利要求及其相应的从属权利要求,并建议委托人在同日另行提出一件专利申请。
3)撰写步骤。并列发明点的撰写与前面介绍的6步法基本相同,只是多了一个步骤7。在第二步确定发明点时发现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并列发明点时,在第五步撰写独立权利要求先以之一个发明点为核心撰写独立权利要求。在步骤7中,以第二个发明点为核心再撰写之一个独立权利要求。
(4)并列主题
如果技术交底材料中出现了产品、制造 *** 、化学成分、配套的设备等内容,则考虑为并列主题。对于每一个主题,都需要写成并列独立权利要求。如果技术交底书给出发明创造的若干技术主题,则首先要确定技术主题,在每个技术主题下,分别按照6步法进行撰写。
1)判断技术主题的类型及数量
在阅读技术交底书的过程中,首先应当判断出技术交底书中描述的技术主题的类型,是产品还是 *** ?如果技术交底材料中涉及多个技术主题,在技术特征分析后,通过特定技术特征的比较确定多个主题之间是否具有单一性。对于不具有单一性的并列技术主题,需要撰写另案申请的权利要求。
2)并列独立权利要求的撰写方式。并列独立权利要求有两种撰写方式:①引用式并列独立权利要求,例如,多个独立权利要求写为:
“1.一种XX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ABCD。
2.一种使用如权利要求1所述XX设备的 *** ,其特征在于:A’B’C’D’”
3.一种YY设备,其特征在于:将权利要求1所述的XX设备与M设备连接起来。”
引用式撰写方式一般用于相互有专属配合关系的独立权利要求。
②相互不引用的独立权利要求,例如,多个独立权利要求写为:
“ 1.一种XX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ABCD。
2.一种XX *** ,其特征在于,包括A’B’C’D’。”
四、权力要求书撰写注意事项
1.从创造性的角度看
为满足发明专利的创造性,在申请文件撰写中需注意:充分检索和分析现有技术、权利要求撰写要提炼发明点、说明书撰写应证明发明创造性的证据。
(1)充分检索和分析现有技术
一般而言,专利发明人在研发过程中已经对先期技术有了一定的检索和了解,然而在专利撰写过程中仍有必要进一步全面检索,并深入分析现有技术,看在研发过程中是否有相关文献披露,是否仍然对现有技术具有贡献点,这不仅让撰写者更全面和客观地理解现有技术,更能让撰写者明白专利申请相对现有技术的改进之处即发明点,这有利于后续的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撰写中对核心内容的把握。
(2)权利要求撰写应提炼发明点
权利要求书是申请人对所保护的技术内容和保护范围给出清楚、准确限定的法律文件,是发明专利申请文件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权利要求的撰写应注意表达具有创造性的发明创造的内容与范围,在撰写中需提炼发明点,即为专利申请的技术带来创造性的技术特征或者技术特征的组合。一般情况下,建议专利申请人在撰写时对说明书中的技术方案进行合理有度的概括,不要一味追求大的保护范围而过度地抽象概括,使方案本身发生畸变,从而影响对整个方案的理解和技术性的判断,为其后续审查以及专利申请人的利益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从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的角度看
(1)独立权利要求与从属权利要求的关系
权利要求书是申请人对技术方案中的技术特征用法律语言进行的描述,也是授权后专利保护的技术范围,它分为独立权利要求与从属权利要求。独立权利要求应从整体上反映技术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包含全部必要技术特征,可以独立存在。在一份权利要求书中,独立权利要求主题的类型必须是明确的,或是 *** 独立权利要求,或是产品独立权利要求,而不能在一个独立权利要求中既包括 *** 又包括产品。从属权利要求是对其独立权利要求的补充限定,限定的技术特征一定 是已经出现于在前的权利要求中。独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应当体现宽,主要是起到专利“进攻”的作用;而从属权利要求则是对独立权利要求进行补充限定,起到专利 “防守”的作用。所以,一个好的权利要求书中应当有独立权利要求和多个从属权利要求。
(2)独立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度”的把握
虽然独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应当体现宽,但并不是越宽越好,应该有一个度的把握。在撰写独立权利要求时切勿将权利要求写得较为宽泛,特别是实用新型专利的权利要求书,独立权利要求的范围太宽,所涵盖的必要技术特征过多,可能会涉及他人专利已有的技术特征,使权利不稳定,易于被他人宣告无效。同时独立权利要求的范围太宽,也容易导致与公知技术发生冲突,遭遇公知技术抗辩。
(3)独立权利要求切忌写入非必要技术特征
必要技术特征是指生产产品时技术上必不可少的技术特征,独立权利要求应从整体上反映出发明全部的必要技术特征,把非必要技术 特征写入独立权利要求,将导致专利保护范围过窄,使专利的保护陷入被动,很难指控他人侵权。
(4)对权利要求书的自查和优化选择
在撰写独立权利要求后,应该从技术问题和技术效果的角度进行自查,独立权利要求中的技术问题和技术效果应相互对应,尽量删除不必要的用语和限制。在对从属权利要求进行自查时,应审视从属权利要求是否尽可能引用了独立权利要求,是否附加技术特征,是否对其独立权利要求进行补充限定,二者之间的层次是否相差过大。对同一项发明申请,申请人可以撰写几个不同的权利要求书进行比较,因为要达到既符合国家专利局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的要求,又能恰到好处地保护申请人的利益是很不容易的,多撰写几个权利要求书,有利于申请人在反复比较过程中确定一个相对合理的方案。
另外,从属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比其引用的独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窄,所以独立权利要求如果能够满足新颖性和创造性的要求的话,从属权利要求也同样能够满足这一条件。从属权利要求应当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因为从属权利要求包含了独立权利要求中所有的技术特征,并增加了一些新的限定特征[6]。
3.从权利要求的数量来看
将独立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概括得恰到需要注意:(1)独立权利要求的数量:数量越多越能从不同角度如产品和 *** 上对技术进行充分保护;(2)从属权利要求的数量:数量越多越能对抗他人申请同样或类似的专利,从而与独立权利要求共同构成完整的权利保护体系;(3)独立权利要求中相对于现有技术的区别特征的数量:在专利技术创造性确定的情况下,撰写的独立权利要求中区别特征数量越多,一般会导致专利保护范围越小[6]。在符合“清楚”要求的前提下,专利申请独立权利要求的撰写比较上位或者比较概括,专利的保护范围就较宽,如果写得过于具体或加进了非必要技术特征,则专利权利范围变小。但也不能认为撰写得越上位越好,其原因是独立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过于上位会导致权利要求的不支持,无法有效对抗他人的无效宣告请求,降低专利的稳定性,以至于专利质量同样会受到影响。因此,只有将独立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概括得恰到好处才算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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