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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重新谈判授权专利(苹果重新谈判授权专利是真的吗)

苹果三星专利案的谈判历史

两家公司的和解谈判可以追溯到2010年。去年诉讼期间的一份法庭文件显示,苹果曾向三星提出一份专利授权协议,每部手机收取30美元,每部平板电脑收取40美元。如果三星同意双方专利交叉授权,那么价格还可以优惠。三星也曾向苹果提出一份专利授权协议,但苹果抱怨价格过高。

双方谈判的多数细节都包含在最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其6月4日的裁定做出解释的文件当中,其中提到了双方提出的大多数和解条款。文件称,去年9月份,也就是在苹果赢得加州诉讼后不久,苹果就向三星提出了和解协议。

不过双方最严肃认真的谈判发生在去年12月至今年3月份期间。文件显示,1月中旬双方举行了多轮面对面的谈判,但未能达成协议。双方又同意在2月份面对面会晤。2月7日,两家公司的代表起草了《谅解备忘录》,提出了和解方案,并提交给了两家公司的高层。但没有迹象表明两家公司管理层已经接受了协议条款。

双方的谈判一直持续到3月份,但不久后谈判破裂。3月22日,三星要求重启谈判,但苹果在截止日期之前没有做出回应。不过三星表示,双方之前的一些提议仍然可以讨论。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表示,它认为三星提出的专利授权费用并非没有道理或缺乏诚意。文件称:“事实上,双方代表能够达成谅解备忘录,本身就说明了三星的谈判诚意,说通俗一点,双方是在同一起跑线上。”

苹果一直指责三星的专利授权费要求不公平,不符合其在国际组织做出的承诺。苹果还称,三星有义务首先提出“一个具体、公平、合理的授权费用”。法庭不认同这一观点,称“现有证据并不支持苹果的这一立场”。

苹果还对三星试图达成双方手机专利组合的交叉授权许可协议提出批评。法庭同样对此持有异议,认为“三星在这方面的提议并非没有道理”。

赢下反垄断诉讼之后,高通的危机仍未完全解除

8月25日消息,继本月初高通成功赢得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针对其的反垄断诉讼之后,美国当地时间本周一,英特尔、联发科等芯片厂商以及特斯拉、福特、本田和戴姆勒等多家 汽车 制造商联合敦促FTC寻求上诉。

特斯拉和英特尔等公司周一发布 *** 称:“专家组的决定可能会鼓励滥用通过合作制定标准获得的市场力量,从而破坏标准生态系统的稳定。”为此,他们敦促FTC寻求上诉法院重新审理此案。

汽车 制造商越来越多地在车辆中使用通信芯片,以便将 汽车 连接到互联网上,而这也意味着它们将需要与高通等通信技术巨头签署专利授权协议。这些公司此前均表示,如果高通胜诉,联网 汽车 价格可能会上涨。

FTC发言人拒绝置评。高通也尚未对此消息做出回应。

高通与美国FTC的首度交锋以败诉告终

早在2017年1月17日,美国FTC就对高通公司提起了诉讼,指控高通的专利授权政策违反了联邦法案,构成不正当竞争。也就是在美国FTC对高通发起反垄断诉讼之后数日,苹果公司也正式起诉高通,称其非法利用手机芯片领域的垄断地位,并要求其退还约10亿美元承诺退还的专利使用费。同时,苹果及其合作伙伴英特尔还成为了美国FTC针对高通反垄断案的主要证人。

FTC认为,高通专利授权模式是该公司一系列非法策略的核心,这些策略旨在维持其对手机至关重要芯片的垄断。FTC还指责高通强迫智能手机制造商支付高额的专利使用费,特别其没有授权就没有芯片,以及按整机价格进行收费的模式。

不过,高通则认为,其按照每部手机成本收取更高5%的授权费,无论其是否配备了高通芯片,这是一种用于资助研发的标准做法。高通强调,其在研发方面投入了数十亿美元才开发出产品,而这也是价值850亿美元专利组合的来源。它还提到了英特尔和联发科等公司的调制解调器芯片业务作为证据,证明其对授权标准专利的 *** 并没有阻碍竞争。

一直以来,高通在手机芯片的收费方式相当“强硬”,即要想使用高通的芯片就必须先与高通达成专利授权协议,交一大笔“入门费”。而且用了高通专利每一台设备还需要按照每台整机成本的5%的比例向高通缴纳专利使用费。

根据几年前高通在中国遭遇反垄断罚款之后,高通向中国发改委提交了针对中国市场的专利授权方案,对于在中国销售的品牌设备,有使用到高通3G和4G必要专利许可的,高通将会对3G设备(包括3G/4G多模设备)收取5%的许可费,对包括3模LTE-TDD在内的4G设备,如不实施CDMA或WCDMA,则只收取3.5%的许可费。

从手机厂商的角度看,这并不合理,举例来说,如果一款使用高通芯片的手机成本为100美元,那么可能更高需要付给高通5美元(按5%费率计算),当这款手机增加了镜头、内存和存储等部件成本,从而将售价提升至150美元时,即使新增部件与高通毫无关系,但付给高通的专利费用却要增至7.5美元。

此外,高通还拒绝向竞争对手授权其被视为手机标准至关重要的专利,这些专利被称为“标准必要专利”。这也意味着,即使手机厂商采用其他基带芯片厂商芯片,也必须以按整机收费模式,向高通缴纳相应的专利使用费。

这种收费模式也被外界称之为“高通税”。正是这种按照整机定价收费的模式,也引发了很多终端厂商的不满,但是却又无可奈何。

2016年 6 月,高通指控魅族侵犯了其 3G/4G 通信技术专利,将其告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和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索赔 5.2 亿元。魅族则回应将积极应诉,并称将打开高通和各家在专利授权谈判中的“黑盒子”。不过很快,2016年12月,魅族又与高通达成了专利许可协议。

2017年1月,苹果起诉高通,指控其专利授权要价过高,要求高通退还其承诺将退还的10亿美元专利授权费。随后,苹果开始拒绝向高通支付专利授权费。高通则反诉称,称苹果窃取其商业机密等。随后双方在全球多个国家打起了专利战。直到2019年4月,苹果与高通之间持续了两年多时间的专利权诉讼战,最终以双方的和解而落下帷幕。苹果也为其挑战高通的“专利收费模式”的失败付出了很大的代价:6年的和解协议,47亿美元的和解费。

在经历了长期的谈判和临时专利授权协议之后,今年7月30日,华为也正式与高通达成了一项新的授权协议,授权费用高达18亿美元。

虽然高通在与众多手机厂商的交锋当中都取得了胜利,但是其与美国FTC的反垄断诉讼当中却遭遇了败诉。

2019年5月,美国圣何塞地区法官高兰惠(Lucy H.Koh)针对美国FTC起诉高通一案作出判决,裁定高通违反“反垄断法”,并利用其技术优势向市场苛求过高的专利授权费用。受此消息影响,高通股价随即大跌10.86%。

高兰惠裁定,高通公司必须与客户重新谈判授权协议。它必须以公平的价格将专利(包括5G专利)授权给竞争对手(比如联发科、三星、展锐等),而且不能签署排他性协议,阻止竞争对手也向苹果等智能手机制造商销售芯片。除此之外高通还必须接受FTC长达7年的监管。

显然,这项判决对于高通来说,非常的不利!这将对其赖以成功的专利授权模式造成重创!

高通再度反败为胜!

在高通遭遇败诉之后,高通表示 *** ,并于同年5月底向上级法院提出了上诉,同时提出了对于反垄断判决暂缓执行的申请。高通公司表示,按照判决书要求,高通需要和大量的专利授权客户重新签署授权协议,但是如果这一诉讼在上诉过程中获胜,高通将无法和大客户再一次修改专利授权协议,这将给高通造成损失。

2019年8月23日,位于加州旧金山的美国第九巡回上诉法院批准了高通的请求,暂缓执行美国联邦地 *** 官高兰惠对高通的反垄断判决书。上诉法院允许高通公司暂时继续目前的商业行为,即无需按照判决书要求和其他智能手机厂商重新谈判、签署专利授权协议。

在经过了近一年时间的上诉审理之后,2020年8月11日,美国第九巡回上诉法院推翻了去年高兰惠法官针对高通的裁决,判决高通专利许可商业活动不构成反竞争,同时还撤销了要求高通改变其专利授权做法的禁令。

而高通之所以能够反败为胜的关键在于,上诉法院和地 *** 院对于高通的“没有许可就没有芯片”政策以及FRAND原则有着截然不同的解读。

虽然在“没有许可就没有芯片”的政策下,高通可以拒绝将芯片卖给那些不愿意购买高通标准必要专利(SEPs)的设备制造商(OEM),即设备制造商必须答应购买高通的专利,才能购买它的芯片。但是,上诉法院认为,如果高通不施行“没有许可就没有芯片”的政策,那么由于知识产权法中存在“专利权用尽原则”,OEM厂商可能会以购买的芯片中已经包含专利为由,拒绝为专利授权付费。

此外,上诉法院和地 *** 院对FRAND原则解读不同。在通信行业里,由于标准必要专利持有人可能会通过拒绝授权来阻止市场参与者,在一个专利成为标准必要专利之前,标准必要专利持有人必须承诺以“公平、合理、无歧视”的FRAND原则进行授权。

Rader法官分析称:“FRAND原则要求专利许可收费要合理,但没有对反竞争行为提出反垄断方案。反垄断保护的是竞争本身,而不是具体的竞争对手和他们的定价要求!竞争政策与定价政策完全无关,市场决定价格。显然高通公司的定价和专利许可政策并没有冒犯到市场,因为这么多年来市场一直在接受这些政策,产品价格在不断下降并让消费者受益。”

不过,高通此次能够成功反败为胜,其背后可能也离不开美国 *** 的助力。

根据之前的资料显示,在高通在首次与FTC的交锋当中败诉之后,美国司法部联合美国另外两个联邦 *** 机构——美国能源部和国防部的支持意见,要求上诉法庭暂停执行高通的反垄断判决书。美司法部当时就驳斥了FTC的观点,称高通的商业行为没有任何反竞争行为。司法部、国防部和能源部还对上诉法院表示,不利于高通的裁决可能会影响到美国的军事及其能源和核基础设施。美国国防部等机构甚至认为,如果对高通业务进行调整或者限制,可能会影响高美国的电信技术创新能力或技术优势。

虽然,现在英特尔、联发科等芯片厂商以及特斯拉、福特、本田和戴姆勒等多家 汽车 制造商再度联合敦促FTC寻求上诉,希望继续通过反垄断诉讼推翻高通的专利授权模式。

所以,就目前来看,高通虽然在此前的FTC针对其的反垄断诉讼中成功反败为胜,但是,如果FTC真的寻求上诉法院重新审理此案的话,那么高通的危机就仍未解除。

高通的专利许可业务贡献了七成利润

对高通来说,其专利授权模式是“核心商业模式”,也是其利润的重要来源。

据截止2020年6月30日的季报显示,按照美国通用会计准则(GAAP)计算,高通第三季度总营收48.93亿美元,税前利润8.68亿美元,其中负责芯片研发销售的QCT部门营收38.07亿美元,税前利润6.03亿美元,负责专利许可的QTL部门营收10.44亿美元,税前利润6.46亿美元。

可以看出,高通专利许可业务虽然只占全部营收的五分之一,但贡献利润高达七成。其实,不仅仅是高通,专利许可尤其是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可以说是整个无线通信行业的“摇钱树”。据IPlytics的统计数据显示,高通、爱立信、诺基亚、Interdigital、华为、Broadcom、IBM、飞利浦、Acacia这九家 科技 公司贡献了2016年全球93%的专利授权收入。

“通信行业的专利许可收费模式非常普遍,该行业属于典型的专利密集型行业。专利许可是通信企业非常关键的收入来源。” *** 表示,业界曾经有“一流企业卖标准,二流企业卖专利,三流企业卖产品”的说法,在3G时代也曾有“任何一件CDMA的技术方案都绕不过高通公司的专利”的说法,高通公司通过将专利与技术标准的结合获得了可观的经济收益。

在3G、4G时代,高通曾分别凭借多项CDMA和LTE标准必要专利确立了无线通信专利市场的领导地位。据高通官方数据,2019年财年,高通手握超过14万个专利,在全球拥有超过300个专利授权对象,全球超过130亿个移动设备都得到了高通的专利授权。

5G时代,高通的优势已被削弱?

如果只统计在欧洲专利局(EPO)、美国专利局(USPTO)或WIPO PCT程序中已经被授予的5G专利族,那么三星则排名之一,拥有1728族。紧随其后的则是诺基亚(1584族)、LG电子(1415族)、华为(1274族)、中兴(837族)、高通(831)。

显然,综合以上两项数据来看,在已申请的5G标准必要专利族以及已被授予的5G专利族数量上,高通的优势已经不再像3G/4G时代那样的强势。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在非常多的场景之下,5G设备仍需要支持向下兼容3G/4G *** ,这也意味着很多5G终端也离不开高通在3G/4G领域的一些基础专利。

值得一提的是,在2018年4月,高通首次主动对其专利授权费用进行了下调,将更高的收费的标准按照整机定价400美元作为上限(此前为500美元),同时还加入了新的5G专利授权。

高通的蜂窝通信标准必要专利许可方案向实施包括3GPP Release 15版本及以下各版本5G NR标准的原始设备制造商(OEM)的品牌手机在全球范围内按以下许可条款进行许可:单独使用移动 *** 核心专利,品牌单模5G手机的实际许可费率为销售价的2.275%;以及品牌多模(3G/4G/5G)手机的实际许可费率为销售价的3.25%。并且整机定价以400美元作为上限。

虽然经过调整之后,高通的专利许可费率有所降低,但是由于5G的应用领域相比3G/4G更为广泛,未来物联网、工业制造、医疗、车联网等都离不开5G,这也意味着将会有更多的终端厂商需要用到5G技术,只要高通现有的专利授权收费模式能够得以维持,将会借此获取巨大收益。但是,也正因为如此,也使得越来越多的终端厂商站出来反对高通的专利授权模式。此次,特斯拉、福特、本田和戴姆勒等众多 汽车 制造商联合站起来反对高通的专利授权收费模式也正是一个例证。

为何手机通信的34G专利费那么高?

自去年底以来,高通(Qualcomm)可谓是麻烦不断。先是被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简称“KFTC”)以垄断及妨碍竞争为名,罚了1万亿韩元(约合人民币59亿元),创下韩国反垄断罚金历史记录。今年1月初,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ederal Trade Comission,以下简称FTC)也对高通提起诉讼,指控高通的专利授权政策违反了联邦法案,构成不正当竞争。今年1月20日,苹果也美国起诉高通,称其非法利用手机芯片领域的垄断地位,并要求其退还约10亿美元承诺退还的专利使用费。随后苹果也停止了向高通支付专利授权费。目前双方仍处于激烈的对抗当中。正所谓屋漏偏逢连夜雨,现在,台湾公平交易委员会也认为高通垄断,并向其开出了234亿新台币(约合人民币51亿元)的罚款。

台湾向高通开出234亿新台币罚单

10月11日,台湾公平交易委员会第1353次委员会议决议通过,该决议认定高通凭借其在CDMA、WCDMA及LTE等移动通讯标准基带芯片市场的领先地位(同时拥有众多CDMA、WCDMA及LTE之标准必要专利),拒绝授权竞争对手,并采取“没有授权协议,就没有芯片”的手段,要求客户签订排他性条款,其整体的经营模式损害了基带芯片市场的公平竞争,直接或间接的阻碍了其他竞争对手参与竞争,违反了台湾公平交易法第9条第1款规定。

台湾公平交易委员会表示,高通公司违反台湾竞争法至少持续了7年之久,在此期间,台湾企业向高通采购的基带芯片总金额高达300亿美金,而高通向台湾企业收取的专利许可费达到了4000亿新台币(约合人民币871亿元),高通在此违法期间内所获商品或服务销售金额超过了1亿元新台币,属情节重大案件应该按照情节重大案件处理。故对高通处以台湾公平交易委员会成立以来更高的234亿元新台币的罚款。

同时,除了罚款之外,台湾公平交易委员会还要求高通以下行为:

1、停止与芯片竞争对手已签署的须提供含芯片价格、销售对象、销售数量及产品型号等敏感商业信息的契约条款;

2、停止与手机制造商已签署的元器件供应合同中有关没有授权就不供应芯片的条款;

3、停止与客户已签署的排他性独家交易条款。

此外,台湾公平交易委员会要求高通公司自处分书送达之次日起30日内,应以书面通知芯片竞争对手及手机制造商,而相关竞争对手和手机制造商在收到该通知的次日起60日内可向高通公司提出增修或新订专利技术授权等相关合约,高通公司在收到邀约后,应当本着善意、诚信、对等的原则与其进行协商;而协商的范围应包括但不限于协商对象根据处分书而认有不公平的合约条款,且协商内容不得限制协商对象通过法院或独立第三方之仲裁途径解决争议。高通公司还需自处分书送达之次日起每6个月,向公平会报告与相关协商对象的协商情况,并在完成与竞争对手及手机制造上增修或新订的合约签署后30日内向公平会报告。

消息传出后,高通方面立即表示反对,宣布将会提起上诉。

不过高通的竞争对手们对此就比较开心了。联发科就评价道:“对高通的处罚有助于建立一个公平、合理的产业竞争环境,与国际趋势及标准一致,联发科技对这样的结果表示认同与支持。”

高通:一直被“反垄断”,但模式依旧

早在2005年,高通就遭到了诺基亚、博通、德州仪器和爱立信等公司提起的诉讼,欧盟一直在对高通的专利授权费进行调查。而在与高通达成价值逾25亿美元的协议后,诺基亚和博通撤回了申诉。

2009年7月,韩国公平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KFTC”)宣布,由于高通违反了韩国反垄断法,因此对其处以2600亿韩元(约2.08亿美元)的罚款。

2009年9月底,日本公平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JFTC”)也表示,高通触犯了日本反垄断法规,并要求高通停止其非法行为。JFTC称,高通强迫日本手机厂商签订不公平协议,禁止手机厂商主张自主知识产权,不利于市场竞争。JFTC要求高通修改协议中的“霸王条款”,以后不再采取类似措施。不过高通否认了JFTC的指控。

2015年2月,中国反垄断机构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就对高通开出了60.88亿元的罚单,这也是中国反垄断历史上金额更大的罚单。虽然,60.88亿元的罚款对于高通来说并不算个什么大事,这个金额只占其2013年在华市场销售额的8%。

2015年12月,欧盟指控高通其滥用市场地位,欺压竞争对手。

2016年12月底,韩国KFTC也宣布,高通滥用市场垄断地位,在销售芯片时强迫手机制造商为一些不必要的专利支付费用,同时他们还拒绝向其它调制解调器芯片制造商授权标准必要专利,这种行为妨碍了竞争。因此,决定向高通开出约1万亿韩元的罚单(约合人民币59亿元),创下韩国反垄断罚金历史记录。59亿元罚款看起来很重,但其实每一年,高通都能从韩国厂商那里获取大约85亿元的专利授权费用。

不过,对于韩国KFTC的两次指控和处罚,高通都拒绝承认和接受。随后在今年2月份,高通向韩国高等法院提出两起上讼,之一要求撤销KFTC的裁决,第二请求暂缓执行KFTC的整改要求,直至上诉判决出来。

对于韩国KFTC的处罚,高通一直持抗拒的态度,到目前为止高通也并未缴纳罚款及进行整改。韩国 *** 对此似乎也没有什么办法。毕竟,韩国市场对于高通来说只是个小市场。在韩国,三星可以说是高通的更大客户,三星手机一直依赖高通的基带进入欧美市场,高通同时也是三星芯片代工业务的大客户。这也使得三星不会公开指控高通。

同样,对于此次台 *** 湾公平交易委员会对高通的罚款,可能高通也不会认领。毕竟台湾市场比韩国更是要小很多。即使放弃台湾市场,对于高通来说似乎也并没有什么影响。

不过,对于高通来说,中国市场可是万万不能怠慢的。近年来,中国一直是全球智能手机的制造中心,中国市场当时也是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智能手机市场(Strategy Analytics数据显示,2016年Q3中国已经超越美国成为全球更大智能手机市场)。因此,高通乖乖的向中国发改委缴纳了60.88亿元罚款。

而且,高通还接受了中国发改委的要求,整改了其收费标准。这也是高通首次改变了其已在全球范围内实行了近20多年的专利收费标准。

对于高通来说,此次中国发改委的处罚落地,也奠定了高通后续在中国市场的“有法可依”的收费标准。这也是为何在中国发改委处罚决定公布后,高通的股价也应声大涨5%的原因。

在中国的反垄断案结束之后,高通在中国市场也迎来了丰收,包括中兴、华为、小米、OPPO、vivo、联想、金立、TCL、海尔等在内的100多家国内主要厂商都相继与高通重新达成专利授权协议,2016年底的时候,高通还与“钉子户”魅族也达成了专利授权协议。

根据高通公布的财报显示,2016财年第三财季净利14亿美元,同比增长22%;第四财季高通净利润为16亿美元,同比大涨60%。而推动高通净利润快速增长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其在中国市场获得的专利授权费的快速增长。

高通专利授权及收费模式

虽然中国(包括台湾)、日本、韩国、欧盟都有对高通进行反垄断调查甚至处罚,但是这都没有影响到高通的根基,即高通的专利收费模式。

众所周知,高通在2G时代就拥有很多的标准必要专利,特别是CMDA,此后的3G技术很多也是基于CDMA基础上发展起来的。3G技术包括CDMA2000、WCDMA以及TD-SCDMA三种标准,其中CDMA2000是由高通主导的,WCDMA则主要是由诺基亚、爱立信主导(他们都声称拥有20-30%的WCDMA专利,高通似乎只有10%),TD-SCDMA则由中国主导(主要是中兴、华为、中国移动等厂商),具有一定自主知识产权(TD-SCDMA依然有部分采用了CDMA技术)。不过前两者占据更大市场,TD-SCDMA则仅限于中国市场。虽说后两者与高通似乎没有直接关系,但是由于高通掌握CDMA的核心技术,所以不论是爱立信还是诺基亚,还是采用TD-SCDMA技术的中国厂商,都需要向高通缴纳专利费。

而到了4G时代,则是FDD-LTE和TD-LTE两种制式,虽然中国主导的TD-LTE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但是实际上两种制式超过90%以上的专利都是共通的。根据此前高通垄断案的一些资料显示,由于高通仍然拥有不少LTE专利(无论TD-LTE还是FDD-LTE),“经过国家发改委的调查和承认,高通仍可以对TD-LTE技术收取3.5%的专利费”。而这也正是众多中国手机厂商在2016年都纷纷与高通签署专利授权协议,乖乖上供的一个重要原因。

值得注意的是,高通为客户提供的专利许可,并不只一件专利,而是一个包含3G(WCDMA和CDMA2000)及4G(LTE)无线通信标准的“专利包”。其中,除了高通自己研发的专利外,还包括高通通过交叉许可纳入到自己的专利组合中的第三方专利。这就意味着与高通合作不仅可以使用高通的专利,还可以使用高通专利组合中的第三方专利,免除了很多知识产权方面的投入和风险,大大降低了初次投入成本和转入门槛,因此全球绝大多数手机厂商都选择与高通合作。

高通的专利收费模式主要有以下几个部分:

一、收取“入门费”

首先,高通拥有很多3G、4G标准必要专利,而所谓“标准必要专利”,就是从3G、4G终端生产、制造都不能规避的专利且必须使用的专利。对于此类专利,高通会向需要使用这些专利的厂商收取“入门费”。

比如,任何手机厂商若想取得CDMA手机开发授权(非高通平台),就必须向高通缴纳标准授权费。按照高通公司的规定,全世界不管是生产CDMA系统设备还是手机的公司,都要缴纳“入门费”(据说CDMA是大约1亿元人民币)。所谓的“标准授权费”相当于对生产CDMA系统的设备或手机的公司收取的后续研发服务的费用。

如果是要基于高通平台来开发产品的企业,也需要先交的入门费(据说是200万美元),交了入门费才有资格从事基于高通平台的产品的研发工作。接下来,对于开发不同的芯片平台还需要再缴纳每个平台的开发费用,比如要开发基于骁龙800平台的产品,就需要缴纳50万美元的平台费用,而中低端的骁龙600/400平台则可能会少一些。

二、按整机定价来收取的专利使用费

即用了高通专利的智能手机制造商还需要按照每台整机售价的5%的比例向高通缴纳专利使用费。根据此前高通向国家发改委提交的解决方案,对于在中国销售的品牌设备,有使用到高通3G和4G必要专利许可的,高通将会对3G设备(包括3G/4G多模设备)收取5%的许可费,对包括3模LTE-TDD在内的4G设备,如不实施CDMA或WCDMA,则只收取3.5%的许可费。

这种收费模式也被外界称之为“高通税”。正式这种收购模式,也引发了很多终端厂商的不满。此前,魅族就曾为此不惜与高通对簿公堂。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我们以采用骁龙835的小米6为例,其6+64G版定价2499元,6+128G版定价2899元。如果以5%的整机定价的比例来向高通缴纳专利使用费的话,每一台6+64G版的小米6需缴纳124.95元,而6+128G版的小米6则需要缴纳144.95元(多出了20元)。两个版本同样都是采用了骁龙835处理器,除了存储容量上的差别之外,再无其他差别,而6+128G版的定价之所以高出了400元,也完全是由于存储容量上的提升,显然这部分价值的提升与高通并没有任何直接的关系,那么高通凭什么要多收这400元的5%的专利使用费呢?这也是外界认为高通按整机定价来收取专利使用费的模式不合理的主要原因。

这里需要补充说明的是。2015年在中国发改委处罚了高通垄断行为之后,中国厂商向高通缴纳专利授权费的计算基数也不再是按照终端定价收取专利费,而是按照“设备销售净价的65%”来收取。等于是收费标准打了个65折。

而且,高通为了能够向所有使用高通专利的终端厂商来按整机定价来收取专利使用费,使自己的利益更大话,高通还拒绝向其他芯片厂商授权。因为高通一旦向其他芯片厂商授权,那么高通将无法再向购买这些芯片的整机厂商按照整机定价收取专利费。

在此前的“广达诉LG案“中,LG将三项内存专利授权给英特尔公司,而英特尔又把自己生产的应用此技术的微处理器卖给广达等电脑厂家。LG因此于2000年将广达告上法院,要求广达也必须支付专利费。2008年美国更高法院对此案作出最终判决,裁定LG公司在向英特尔收取了专利费后,就无权再向下游买家行使其专利权。该判决结束了专利厂家可以对第三方使用追诉专利使用费的历史。

所以,高通的选择不向芯片厂商授权,而是自己生产芯片,并与专利授权捆绑销售给手机厂商,一边向手机厂商出售芯片,一边收取专利使用费。即使手机厂商使用联发科等其他芯片厂商的芯片(如果有采用高通的技术),高通也能够向这些终端厂商按整机收取专利费,比如此前的魅族。

虽然,外界对于高通以整机售价来收取专利使用费的方式存在争议。但实际上,除了高通之外,爱立信、诺基亚、InterDigital等通信厂商,向手机行业相关厂商收取通信技术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时,也是按照整机售价的一定比例来收取的。只不过,他们的收费比例都比较低。比如,此前爱立信在3G专利上收取专利标准是整机售价的1%,InterDigital则是0.019%。

高通也一直坚称其按整机售价收费的模式是完全合理的。今年8月,高通首席执行官史蒂夫·莫伦科普夫(Steve Mollenkopf)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iPhone和其他设备多年来的技术进步都是通过高通的创新实现的——这就是为什么苹果和其他公司按照其终端的价格向高通支付其专利费。”没有高通的技术,“你几乎不能做任何事情,从获取GPS定位到拍照,以访问操作系统来做视频和音频编码,”史蒂夫·莫伦科普夫说,“这是高通的IP。因此,给原始设备制造商(OEM)提供确定性的更好 *** 是在投资组合层面上获得许可。”

苹果携手美国FTC,挑战高通专利收费模式

今年1月17日,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FTC)对高通公司提起诉讼,指控高通的专利授权政策违反了联邦法案,构成不正当竞争。

根据FTC披露的文件显示,高通采取了“没有授权就没有芯片”(no license, no chips)的政策,即如果不向高通支付专利费用,高通便不会向其出售基带芯片。同时,高通还拒绝向竞争对手提供标准要素专利的授权。显然高通的这些做法似乎违反了公平竞争的原则。此外,FTC的文件也显示,即便是一贯强势的苹果也不得不向高通妥协。根据圣何塞的联邦法院的文件,当苹果寻求降低高通的专利费用时,高通要求苹果在2011年—2016年期间只能使用高通的基带芯片,而不允许和其他厂商合作,这种做法明显妨碍了正当竞争。

对于FTC的指控,高通进行了否认。并且数月之后,高通还提交文件要求FTC撤销这一诉讼,理由是该机构缺乏事实依据,听信高通竞争对手的片面之词。

1月20日左右,苹果公司在FTC向高通提起诉讼之后,也在美国正式起诉了高通,称其非法利用手机芯片领域的垄断地位,并要求其退还约10亿美元承诺退还的专利使用费。3月2日,苹果又在英国起诉了高通。

4月12日,高通向美国加州南区联邦地 *** 院发出了一份长达134页的说明,并控诉了苹果的侵权行为。高通指出苹果公司未能与高通进行诚信谈判以获得按照公平、合理和非歧视的条件使用高通的3G和4G标准必要专利的许可,并且还干涉了高通与为苹果公司制造iPhone与iPad的厂商与高通之间的长期协议。此外高通还批评苹果公司配合监管部门(FTC)攻击高通业务并发表不实言论。

4月底,苹果突然宣布从今年二季度开始拒绝向高通支付专利费,直到双方的专利授权争议得到解决。根据高通预估,苹果此举使得其iPhone专利费收入的全部损失大约在5亿美元左右。

5月17日,高通在加州南区联邦地区法院提起诉讼,指控苹果的四家制造商,即富士康、和硕联合、纬创资通以及仁宝违反了他们与高通之间的许可协议和其它承诺,并拒绝就使用高通向其许可的技术付费。

高通之所以会起诉苹果代工厂,主要是因为过去一直以来,苹果都是通过上述四家代工厂向高通支付的专利费。这也使得苹果只需按照代工厂的出厂价向高通缴纳专利使用费。

比如以苹果iPhone 8为例,其起始定价为699美元,如果以5%的整机定价的比例来向高通缴纳专利使用费的话,那么每一台iPhone 8至少要向高通高达支付34.95美元(约合人民币230元)的专利使用费,定价高达999美元起的iPhone X所需要支付的专利使用费则更是高达49.95美元(约合人民币329元)。而高通卖给苹果的基带芯片价格也只有18美元(约合人民币118.5元),这真是送基带收专利费的节奏。

但是,如果iPhone 8按照代工厂的出厂价来计算的话,那么所需支付的专利使用费将会大大降低。根据IHS Markit 估计,4.7英寸 iPhone 8的 64GB 版本,物料清单(BOM)成本为 247.51 美元,我们就按约250美元的出厂价来计算,苹果每一台iPhone 8只需向高通支付12.5美元(约合人民币82元)的专利使用费。相比按照iPhone 8整机售价来收取的专利使用费减少了约2/3。

现在,苹果与高通之间争议的焦点就是,苹果希望继续按照原来出厂价来向高通缴纳专利使用费,而高通则希望与苹果的4家代工厂重新签订授权协议,以苹果iPhone的整机售价来收取专利授权费。但是,高通与苹果之间并无直接的专利许可协议合作,高通与上述4家代工厂的许可协议大多是在苹果售出其之一台iPhone之前签订的,因此,高通无法直接起诉苹果拒不支付专利使用费。所以,高通选择直接起诉苹果的4家代工厂来迫使苹果回到谈判桌上来。高通此举意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统一按“整机定价”来进行收费的收费标准,以使得自身利益的更大化。

7月7日,高通还向ITC(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诉讼,申请停售苹果所有的基于Intel基带的iPhone手机(包括进口)。高通在申请中指出,苹果侵犯了6项高通专利。

不过,实际上基于Intel基带的iPhone系列占比并不大,对于苹果来说,影响还不算太大。另外即便是ITC支持高通的禁售申请,这期间可能还需要等待很长的一段时间。据了解,ITC的调查最快会从8月开始,而通常情况下,这一过程长达18个月。所以在此期间,iPhone不会受到多少影响,依然可以在美国市场售卖。即便是高通胜诉,苹果或许也可以通过上诉来拖延时间。当然,高通为了推进诉讼审理进度,同时还在南方地区法院也对苹果进行了起诉。而高通此举的主要目的也还是希望迫使苹果回到谈判桌上来,尽快支付专利费。

但是,面对高通的强硬,苹果凭借其在高端智能手机市场的霸主地位,也依然是一如既往的强硬。毕竟这关乎到苹果自己的切身利益,如果真的按照iPhone整机定价来缴纳专利费的话,那么苹果真的成了替高通打工了。

所以,苹果除了起诉高通垄断之外,还积极拉拢英特尔、三星等厂商,积极的配合美国FTC对于高通的垄断调查。今年5月,Intel和三星联合向法院提交材料,支持FTC起诉高通,表示高通利用其在移动处理器行业的主导地位排挤行业对手。

此前,FTC就表示,高通授权的专利都属于“标准要素专利”,意味着这些技术已经被业内企业广泛采用,应当以公平、合理、不歧视的条款对外授权。也就是说高通应该以公平、合理、不歧视的原则,将“标准要素专利”向包括Intel、三星在内的企业授权。

目前英特尔已经是苹果的基带供应商,传闻苹果也正在考虑加入三星作为其新的基带供应商,如果高通专利授权给了英特尔、三星,那么高通将无法再次向苹果收取专利使用费。相对于高通的按整机定价收费的模式,其他芯片厂商大多都是一次性收取一定授权费或按照每颗芯片收取少量授权费的模式。而一旦FTC的诉求得到法院的支持,并要求高通向其他芯片厂商开放授权,那么高通按照整机定价授权专利费的模式无疑将会遭受重创。即便是,法院支持苹果按照代工厂出厂价来缴纳专利费,或者要求高通降低整机收费比例,这也将会引起连锁反应,其他整机厂商也会向高通提出同样的诉求,高通的专利收费模式也将会遭遇极大挑战。

不过,对于苹果之间的专利诉讼,高通CEO莫伦科夫则表现的很有信心,认为“高通会成功的,这需要时间”。

从目前来看,高通与苹果之间仍然是处于激烈的对抗之中,不过,目前苹果仍离不开高通,虽然传闻苹果有在研发自己的基带芯片,但是想完全避开高通的通信专利,几乎是不可能;而高通也不愿丢掉苹果这个极具价值的大客户。未来双方走向和解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如果双方来个鱼死网破,对谁都不是明智之举,现阶段的僵持,或许也为了后续谈判能够拥有更多的筹码。

作者:芯智讯-浪客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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