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专利行政诉讼咨询价格(广东专利行政诉讼咨询价格是多少)
到中院行政上诉要多少钱
行政诉讼费用本身就不多
一审一样的费用50~100元
按照各地的规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13条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行政诉讼法费用如何收取
收取行政诉讼费用的办法:
1、按照诉讼费用缴纳办法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缴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3、行政赔偿案件不收取案件受理费。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八条
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行政赔偿案件。
起诉费一般要多少钱
起诉费依照案件类型分类如下:
1、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一定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2、非财产案件中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3、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
4、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5、行政案件中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诉讼费用。
本办法规定可以不交纳或者免予交纳诉讼费用的除外。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一)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二)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三)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四)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五)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六)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七)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八)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九)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十)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起诉费一般多少钱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扩展资料
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案件受理费包括:
(一)之一审案件受理费;
(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行政赔偿案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之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之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六)申请破产;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由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
当事人复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书应当按实际成本向人民法院交纳工本费。
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提供当地民族通用语言、文字翻译的,不收取费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诉讼费
怎么收费行政诉讼费用如何收费
行政诉讼费用的缴纳标准为:海事、商标、专利等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对于行政案件诉讼的收费标准作出了详细规定,其中海事、商标等行政案件缴纳的费用较高。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第六款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