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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 *** 帮助实施专利(洛阳专利局)

洛阳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

之一章 总 则之一条 为了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科学技术普及以及相关的服务和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科学技术进步工作应当坚持 *** 引导、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第四条 市人民 *** 领导全市科学技术进步工作,将科学技术进步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国家、省科学技术进步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完善促进科学技术进步的制度和机制。

县(市、区)人民 ***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科学技术进步工作。第五条 市、县(市、区)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科学技术进步活动的组织管理和统筹协调。

市、县(市、区)人民 *** 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科学技术进步工作。第六条 市人民 *** 应当建立科学技术奖励制度,对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鼓励境内外单位和个人依法在本市设立科学技术奖项。第二章 企业技术创新第七条 鼓励和引导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各类企业增加研究开发投入。规模以上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占年销售收入比例达到百分之一以及高新技术企业按照有关规定达到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六的,可以承担市级科技、技术改造、中小企业创新、知识产权等计划项目,享受市人民 *** 的支持政策。

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会计科目,对研究开发费用实行专账管理、单独核算,依法税前列支并加计扣除。第八条 市、县(市、区)人民 *** 应当建立创新型企业培育机制,对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居于先进地位、具有持续发展能力的企业的创新活动给予资助。国家、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及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可以优先享受市人民 *** 的支持政策。第九条 市、县(市、区)人民 *** 应当完善国有企业研究开发投入的考核措施,加强对国有企业研究开发投入的引导和督促。国有企业应当根据盈利情况逐步增加研究开发投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国有企业的研究开发投入、技术创新能力建设、技术创新成效及知识产权产出与应用等纳入国有企业负责人的业绩考核。第十条 鼓励和引导企业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共同推进国家重大技术创新产品、服务标准的研究。对在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的制定中起主导作用的企业,由市、县(市、区)人民 *** 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第三章 产学研合作与科技成果转化第十一条 鼓励和支持企业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开展各种形式的创新合作,共同建设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联合开展应用技术、基础前沿技术研究和人才培养,共同承担各类重大科研项目,共同研发重大装备和新产品。第十二条 支持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完善技术转移机制,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的投入。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可以形成较大经济规模、较强竞争力的重大成果转化项目,市、县(市、区)人民 *** 应当给予重点支持。第十三条 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利用财政性资金资助的科学技术项目所形成的职务成果,以技术 *** 方式实施转化的,应当将百分之二十以上的技术 *** 净收入,一次性奖励给完成人和为职务成果转化做出主要贡献的人员;采用股权投入方式实施转化的,其用于奖励的股权应当占该科技成果所占股份的百分之二十以上。

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学技术项目所形成的职务成果,经完成人申请,项目承担单位可以批准其自行转化,所得收入按照约定分配。第十四条 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学技术项目所形成的专利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和植物新品种权,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依法实施和保护,并就实施和保护情况向项目管理部门提交年度报告。项目承担单位具备实施条件且在三年内无正当理由未实施的,市、县(市、区)人民 *** 可以无偿实施,也可以许可他人有偿实施或者无偿实施。第十五条 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设立生产力促进、技术评估、技术经纪、科技咨询、专利 *** 等科学技术中介服务机构。

市、县(市、区)人民 *** 应当建立和完善公共科技服务 *** 购买制度、技术市场管理制度,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社会公共事务和技术服务事务,可以委托科学技术中介服务机构办理的,应当委托科学技术中介服务机构办理。

洛阳市的专利申请有什么补助???

您可以根据《洛阳市专利申报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申请。但个人申请专利不能获得资助。

之一条 为鼓励发明专利的申请,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前景的高新技术产业成长,增加区域核心竞争力。根据市人民 *** 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06)56号文件精神,特设立洛阳市专利申报专项经费,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洛阳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和团体申请国内职务发明专利,均可依本办法申请资助。

第三条 专利申请资助条件:

1、所申请的专利应当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具有市场应用前景。

2、所申请的专利应当属于国家及省市重点发展的高技术领域和支柱产业:信息技术、生物工程、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新能源、环保以及机电、食品、石化、建材等。

3、所申请的专利应当经专利 *** 机构或申请人单位内部专利工作者办理。

第四条 列入各级 *** 科技计划的研究开发项目,以相关成果申报发明专利申请的将优先给予资助。

第五条 专利申报经费资助的范围包括发明专利申请费费、发明专利申请 *** 费。发明专利资助额为:国内发明专利每件1800元,国外发明专利每件2800元;国内实用新型专利每件500元,外观设计专利每件300元,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领域的重大国内外发明,给予重奖;特殊情况视具体情况确定。

 

洛阳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了鼓励发明创造,促进专利运用,加强专利保护,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专利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专利工作应当遵循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原则。第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 *** 应当加强对专利工作的领导,将专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将专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第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 ***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促进和保护工作。

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专利促进和保护工作。第六条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专利知识的宣传普及。各级各类媒体应当开展专利知识和专利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专利意识。鼓励教育机构开展专利基础知识教育。第七条 市人民 *** 应当将县(市)区专利指标纳入责任目标考核体系。

市、县(市)区人民 *** 应当将专利指标纳入科技计划实施评价体系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绩效考核体系。第八条 市人民 *** 设立专利奖,对在本市发明创造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专利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以及取得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专利的专利权人、专利实施人给予奖励。第二章 专利促进第九条 市、县(市)区人民 *** 应当设立专利专项资金,加大对专利工作的财政支持力度,其规模占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应当不低于0.15%。专利专项资金应当用于下列事项:

(一)专利申请资助;

(二)专利信息服务平台、专利转移平台、专利孵化器和产业化基地建设,专利技术实施和转化项目的资助;

(三)开展专利保护、专利 *** 援助和专利预警分析;

(四)专利优势企业、优势区域示范和培育、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建设;

(五)专利交流合作、专利战略实施;

(六)专利课题调研与研究,政策法规建设;

(七)鼓励和支持专利权人进行专利资产评估和专利权质押融资;

(八)开展专利宣传培训和人才培养;

(九)进行专利工作表彰、奖励;

(十)与专利促进和保护相关的其他工作。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会同财政部门制定专利专项资金的具体管理办法,报本级人民 *** 批准后实施。第十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将发明创造申请国内外专利。鼓励企业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合作研发专利技术。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优先支持符合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技术申请专利。第十一条  *** 财政资金支持的研究开发、技术改造、高新技术产业化等项目的立项、核准、验收,应当将获得专利的数量和质量作为指标。申请和维持专利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可以在项目经费中列支。

评审科学技术奖励、技术创新奖励和专利奖励等项目时,应当将获得专利的数量和质量作为评审的条件。第十二条 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未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约定奖金支付方式和数额的,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三个月内,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金。一项发明专利的奖金不少于四千元,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奖金不少于一千元。

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实施专利、 *** 或者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应当依法提取报酬支付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第十三条 有关单位进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时,可以将申请人获得专利权的情况作为评审的依据之一。

对技术进步产生重大作用、取得显著效益的专利技术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或者获得中国专利奖、省级 *** 专利奖的人员,可以作为特殊人才破格申报相关专业技术职务。第十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 *** 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专利运用、促进专利技术的产业化;在 *** 扶持的科技和产业化计划项目立项时,优先支持拥有专利权的项目。

*** 采购应当优先将拥有专利权的产品列入采购目录,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第十五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引进并实施专利技术。

鼓励拥有相关专利技术的单位和个人组建区域性和行业性专利联盟,促进专利资源的充分利用。

鼓励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构建产、学、研专利技术实施和转化的联合体,促进专利技术转化和以专利技术创办科技型企业。

洛阳市专利保护管理条例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加强专利保护与管理,保障专利权人和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科技进步和社会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专利保护管理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市、县(市、区)人民 *** 应当加强对专利工作的领导,协调处理专利保护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第四条 市人民 ***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专利保护管理工作。

县(市、区)人民 ***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保护管理工作,协助上级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有关专利纠纷。

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专利保护管理工作。第五条 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聘请技术专家组成专利保护技术咨询委员会。

专利保护技术咨询委员会接受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和当事人的委托,依法进行与专利保护有关的技术咨询工作。第六条 单位应当鼓励和支持职工进行发明创造并申请专利,对作出贡献的职务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应当给予奖励。第七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举报假冒他人专利、冒充专利等违法行为。第二章 专利保护与管理第八条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加强对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的指导,协助企事业单位建立和完善专利管理制度。第九条 企事业单位在研究开发、技术改造和技术进口工作中,应当进行专利信息跟踪,建立与专利有关的研究开发工作档案。第十条 列入 *** 计划或者 *** 参与投资的研究与开发项目, *** 行政管理部门与项目承担者签订研究与开发项目合同时,应当明确专利申请、专利保护、专利实施的措施。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需要经 *** 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提供专利检索报告:

(一)申报列入 *** 计划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

(二)以专利权作价出资或者进行专利资产评估的;

(三)设立企业,引进境外技术或者从事境外来料加工涉及专利权的;

(四)技术或者产品出口项目中,涉及进口国家或者地区专利权的;

(五)其他应当提供专利检索报告的。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供专利权有效证明:

(一)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或者海关保护专利权的;

(二)举办各类技术与产品展览会、展示 会、推广会、交易会涉及专利权或者专利申请的;

(三)其他应当提供专利权有效证明的。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平等自愿原则,就专利申请权、专利申请费用和专利年费以及利益分配等事项做出约定:

(一)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进行发明创造的;

(二)个人 *** 进行发明创造的;

(三)合作进行发明创造或者委托进行发明创造的;

(四)在其他单位进修学习期间进行发明创造的;

(五)订立其他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合同的。第十四条 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之日起3个月内,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励。

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每年应当从实施该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所得利润纳税后提取不低于5%,或者从实施外观设计专利所得利润纳税后提取不低于1%作为报酬,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也可以参照上述比例,一次性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事业单位 *** 或者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应当自收到 *** 费或者许可费后30日内,提取不低于 *** 费或者许可费纳税后的30%作为报酬,给付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事业单位以专利入股的,专利权人应当从其股份所得中提取不低于30%的收益给付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被授予专利权的其他单位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奖励和报酬,可以参照上述四款的规定执行。第十五条 专利权人可以将其专利权作价出资,专利权作价出资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由当事人约定。

专利权作价出资的,应当进行资产评估,其中涉及国有资产的,评估结果应当报国有资产主管部门备案。第十六条 专利权人或者专利实施被许可人在其产品、产品包装或者产品说明书上标明专利标记的,应当同时标明专利类别和专利号。

专利权人或者专利实施被许可人可以使用专利防伪标志。

洛阳市药物专利申请流程

洛阳市申请专利的更佳步骤: 1。申请专利是一种法律程序,申请专利的发明人要想快而稳妥地获得专利权,取得法律上的保护,可委托专利事务所的专利 *** 人为你提供法律和技术上的帮助,发明人一旦与专利 *** 人建立委找 *** 关系,专利 *** 人则是你的技术顾问和专利律师。 2。发明人与专利 *** 人建立 *** 委托关系后,应按照 *** 人的要求提供撰写专利文件所必须的详细技术资料;详细技术资料包括发明创造的目的、新旧技术对比、主要技术特征及实施发明创造目的的具体方案,以及能说明发明创造目的的图纸等。 3.。如发明人不会制图或不能提供必须的详细技术资料,可直接向专利 *** 人口述,专利 *** 人可根据发明人的发明意图为你完成专利申请的全过程,直到获得专利权4.。委托专利 *** 机构申请专利的程序 委托专利 *** 机构申请专利一般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一、咨询: 1、 确定发明创造的内容是否属于可以申请专利的内容; 2、确定发明创造的内容可以申请哪一种专利类型(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二、签定 *** 委托协议 此时签定 *** 协议的目的是为了明确申请人和专利 *** 机构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是约束专利 *** 人对申请人的发明创造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 三、技术交底 1、申请人向专利 *** 人提供有关发明创造的背景资料或委托检索有关内容; 2、申请人详细介绍发明创造的内容,帮助专利 *** 人充分理解发明创造的内容。 四、确定申请方案 1。 *** 人在对发明创造的理解基础上,会对专利申请的前景做出初步的判断,对专利授权可能性很小的申请将建议申请人撤回,此时 *** 机构将会收取少量咨询费,大部分申请 *** 费用将返还申请人。 2.。若专利授权前景较大,专利 *** 人将提出明确的申请方案、保护的范围和内容,在征得申请人同意的条件下开始准备正式的申请工作。 五、准备申请文件 1、撰写专利申请文件; 2、 *** 申请书文件; 3、提交专利申请并获取专利申请号。 六、审查 中国专利局会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专利 *** 人会进行专利补正、意见陈述、答辩、变更等工作。如有需要,申请人应该配合专利 *** 人完成以上工作 七、审查结论 中国专利局根据审查情况将会作出授权或驳回审查结论,这一过程的时间一般为:外观设计6个月左右,实用新型10-12个月左右,发明专利2-179年。 八、办理专利登记手续或复审请求: 如果专利申请被授权,则根据专利授权通知书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领取专利证书。 如果专利申请被驳回,则根据具体的情况确定是否提出复审请求。 至此,专利申请过程即结束详情咨询 北京中圣晖知识产权 ***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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