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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军民融合专利服务平台(军民融合知识产权平台)

之一批陕西西安是军民融合示范基地建设总体情况是怎样的?

军民融合(航天)-陕西西安市,成立于2006年11月,由省 *** 、市 *** 与中国航天科技合作建设。2010年2月,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国内首批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军民结合)。2010年2月22日,基地规划区域从23.04平方公里扩展至86.65平方公里,规划区域的扩展为基地建设国际化航天新城奠定了坚实基础。

基地坚持“ *** 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基本原则,吸纳国内外资源,加速项目建设,着力构建军民融合产业支撑体系,推进军民融合机制、理念和发展模式创新,推动军民融合产业跨越式发展,正在成为陕西军民结合产业发展的重要承载区。基地成立以来,主要经济指标年均增长30%以上。截至2012年底,基地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97亿元,实现工业总产值112亿元,工业增加值30亿元。

专利检索的网站有哪些

中国局:专利检索与服务系统

欧专局:EPO-Searching for patents信息极全面,还提供有各种语言的对译

美专局:Search for PatentsWIPO WIPO-Search International and National Patent Collections

倭局:PatentUtility Model Gazette DB

韩国局:KIPRIS(Korea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Information Service),Free Patent Information Search Service

国家局:中国专利查询系统

美专局:Public Pair-Public Pair

欧专局:European Patent RegisterWIPO WIPO-Search International and National Patent Collections

美国:Global Dossier;

欧局:在espacenet页面上增加了global dossier的链接;

中国:中国专利查询系统

请问西安航天产业基地对新企业有哪些支持的政策

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

为了深入贯彻“军民融合”方针,深化统筹科技资源改革,发挥陕西国防科技工业优势,推动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促进军民融合产业集群化发展,做大做强军民融合产业,加快国家级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结合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以下简称航天基地)实际,特制定本政策。

之一章 总则

之一条 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管委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设立“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在“十二五”期间每年安排3亿元,支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对军民融合企业和项目的各种奖励、资助、补贴和贴息等。

第二条 本政策适用于工商注册和税务关系在航天基地的军民融合企业和机构。

第三条 本政策中所称军民融合企业和机构,主要是指民品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70%以上的军工单位、经认定的军工单位民品研发生产企业、参与军品科研生产的民口单位以及相关产业联盟。

第二章 扶持政策

第四条 对在航天基地内投资建设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辐射带动作用强的军民融合项目,优先安排项目所需土地和生产经营所需场地,优先办理土地、规划等相关手续,重点保证能源供给。

对投资额在1-5亿元的项目,优先安排项目用地。对投资额在1亿元以下的项目,优先安排标准厂房,解决生产经营的场地需要。

第五条 支持军民融合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推荐重大军民融合项目列入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发挥绿色通道协调机 *** 用予以重点保障,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及省市政策性资金扶持项目。

对入选陕西省军民结合“双百工程”的项目,按照省级扶持资金1:1的比例给予配套资金支持。对经相关部门批准的“高新工程”项目,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第六条 支持军民融合重点企业加快发展,对军民融合重点企业实施“直通车”服务,对其在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中需要办理的各种审批、核准、备案手续,由管委会指定专人负责,实行全程代办。

对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中国出口名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对有市场、效益好的军民结合特色品牌产品的流动资金贷款需求给予重点支持和推荐。

对入选陕西省军民结合“双百工程”的重点企业,给予更高10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经审核确认的重大军民融合产业化及技改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20%、更高2000万元的资助。

第七条 支持军民融合企业自主创新,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进行技术攻关、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支持企业积极承担或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对于取得国家及省、市资金支持的科技攻关、技术创新、技术改造的军民融合项目,给予更高200万元的配套资金支持。

对自主研发填补国内空白或在行业领域有重大突破的关键设备,给予更高100万元的首台(套)奖励。对军工高新技术成果成功转化的项目,产品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给予50万元以内的资金补助。

鼓励企业加强技术标准制定,对于主导制定国家标准的牵头企业,给予更高50万元奖励;对所制定的企业标准和行业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第八条 支持鼓励军民融合研发平台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军工单位、民口单位和有关院校建立或共建军民两用技术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和中试基地,建立军民融合技术服务体系,支持大型重点仪器设备等科技资源共享。对新评为国家和省级、市级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第九条 支持军民融合企业做大做强,对营业收入过亿元的盈利企业,按其纳税总额的5%给予融资费用补贴。其中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下的,每年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融资费用补贴;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每年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融资费用补贴。

支持重点军民融合企业通过对外合作、收购重组、投资参股等方式,推进军工技术向民用产品转化,扩大产业规模。帮助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在方案筹划、资产重组、优化配置、财务管理等方面提供协调服务。

支持和协助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拓宽融资渠道。支持和协助企业上市融资,对已进入上市辅导期的企业奖励30万元,对已得到 *** 受理的企业奖励50万元,对在国内主板和中小板上市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20万元,对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累计更高奖励100万元。

鼓励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对参加由航天 *** 或确认的有影响力的产品展示、新品发布、专业会展等活动,给予一定经费补贴。

第十条 鼓励航天基地内民口单位通过参股、控股、兼并、资产置换、收购等方式对承担军品任务的企业进行重组,参与军工企业的改组改制,进入军品科研生产领域,获得军品科研生产许可。鼓励民口企事业单位承接军工能力扩散,延伸产业链,配套军品科研生产技术改造,提高系统配套能力。

对首次取得军品总体承制任务的民口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并优先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对首次通过武器装备承制单位保密认证、军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民口单位一次性补助20万元,对首次获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装备承制单位资格的民口单位累计给予补助30万元。

对通过竞标承担军工科研项目或配套任务的民口单位,按实际项目经费或配套任务额的10%给予补助,更高不超过200万元。对取得军贸出口生产任务的民口单位,按其实际研发费用的10%给予补贴。

第十一条 对具有高技术和产业化前景的中小军民融合企业的产品项目,给予优先孵化服务。对有场地需要的创新型军民融合企业,给予办公、生产经营场地租金前两年免除、第三年减按50%收取,减免面积不超过400平方米。

对在基地内成功实施军工重大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创新型中小军民融合企业,给予其技术合同交易额的20%、不超过100万元的后补助或贴息。

对于年营业收入和税收增速在50%以上的中小军民融合企业,从其税收航天基地留成部分,按50%比例给予奖励。

积极引导民间资本投入军民融合高技术产业,培育中小企业融资能力。注册在航天基地的创业投资企业,对中小高新技术军民融合企业进行投资的,对其投资收益税收的航天基地留成给予全额补贴。积极协助中小军民融合企业进行无形资产担保和 *** ,鼓励担保机构为基地内中小军民融合企业提供融资性担保,按其提供的担保业务额给予2%的补贴。

第十二条 鼓励军民融合企业组建产业联盟,促进行业内资源统筹和产业链配套;鼓励核心技术企业牵头,建立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支持产业联盟整合相关资源,构建信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交流等军民融合信息服务平台。对其中的科技基础条件建设的,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鼓励产业联盟加强企业合作,对产业联盟组织制定通用标准、举办技术标准推广活动、联合争取重大国防科研生产任务,给予资金支持。

第十三条 对航天基地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具有明显带动作用的大企业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

第三章 附则

第十四条 符合本政策有关条款的企业和机构,同时符合航天基地其他鼓励办法条件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对特殊类项目由管委会另行议定奖励措施。

第十五条 军民融合产业专项资金申请程序另行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哪些省份成立了知识产权运营基金

广东省和珠海市 *** 分别为珠海的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横琴金融与国际特色试点平台配套2500万元,陕西省 *** 为西安的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军民融合特色试点平台配套1000万元。运营基金方面,地方财政已确定的配套资金合计3.45亿元,其中,四川省力度更大,省市两级财政共配套投入1.3亿元;江苏省明确了围绕创新链部署资金链的运行模式,聚焦专利产业化,并结合初创期、成长期、发展期企业特点,研究起草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子基金设立方案,探索支持苏州、南通、镇江等市成立市级知识产权运营基金。风险补偿基金方面,辽宁省知识产权局会同省财政厅、省 *** 金融办联合印发了《关于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的通知》,在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锦州、阜新、辽阳、朝阳和盘锦10个市开展试点;中央财政出资5000万元,按照2:1比例由各试点城市共同出资1亿元,计划募集资金规模达1.5亿元。

谁知道知识产权1+2+20+N试点企业都有哪些

“1”是指北京的全国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总平台

“2”是指西安的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军民融合特色试点平台和珠海的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横琴金融与国际特色试点平台;

“20”和“N”都是指依托全国知识产权运营总平台提供专利运营服务的服务机构

军民融合入库申请流程

具体流程如下:

1、申报初审。

高层次军事科研人才所在单位登陆申报系统(长沙市一体化人才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填报《长沙市高层次军事科研人才奖励补贴申报表》或《长沙市高层次军事科研人才团队创业项目资助申报表》,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扫描件,由市工信局进行网上初审。

申报奖励补贴的相关附件材料为:身份证、转业军人证、更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或同等效力证明书)、科技奖励证、科研项目任职情况等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的营业执照。

申报项目资助的相关附件材料为:团队核心成员身份证、转业军人证、更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或同等效力证明书)、科技奖励证、科研项目任职情况等证明材料;公司营业执照、章程、出资证明、验资报告、合作协议或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创业团队中高层次军事科研人才出资人资格、股权比例、担任公司职务等证明材料;公司发明专利证书、核心技术成果和目标产品情况介绍、项目投资备案情况等证明材料。

2、实地考察。

对网上初审合格的申报对象,市工信局会同相关部门到人才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进行实地考察,综合考察情况形成专家评审对象名单。

3、专家评审。

市工信局会同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科技局等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并综合专家评审意见提出建议名单。

4、审定公示。

市委人才办对建议名单进行审定,并在市级媒体或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资金拨付。

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工信局按6:4比例,分两年分别拨付至人才个人账户或项目企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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