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外观设计专利制度(美国外观设计专利保护)
中美两国外观设计专利制度比较,有什么不同
中美两国的外观设计法都具有“不独立性”,即没有单独立法,而只是专利法的一部分。但是由于两国的法制传统、司法理念和历史背景不同,两国外观设计专利制度也有很多区别。中国对外观设计的有关规定见于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和《专利审查指南》;美国对于工业品外观设计的保护,主要规定在专利法中,在专利法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中也有所涉及。
中国专利法之一章第二条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美国专利法》第171条规定:就产品而发明的任何新的、原创性的和装饰性的外观设计,其发明者可依据本法的规定和要求获得专利。
两国法律中外观设计的定义均针对产品,但是何谓产品,两国的解释是不同的。中国专利法之一章第二条所说的外观设计产品是指一个不能分割的、完整的产品,该产品的各个组成部分不能单独出售或使用;
而在美国,尽管法条上使用了“产品”的字眼,但是《美国专利法》第171条只是要求“任何新的、原创性的和装饰性的外观设计”须使用于特定的产品上,但并未规定该外观设计必须为完整的产品。具体而言,美国外观设计所保护的是对工业品所作的装饰性的设计,而非工业品本身。
中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范围的不同在于:在美国可以申请“部分外观设计”,但是保护时,其一定会延伸到某些具体的完整的产品上;而在中国,申请保护的和授权之后受到保护的外观设计都涉及一个完整的产品。
中美两国外观设计专利审查的本质区别在于美国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需要进行实质审查,而中国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仅进行初审。因此,美国外观设计专利的质量和稳定性要高于中国外观设计专利,但中国外观设计的审查周期相对较短。
美国专利制度有哪些规定?
1.美国专利申请特殊的专利制度
小规模实体(SmallEntity)制度:美国专利制度采用小规模实体制度,申请人如果是独立发明人、非营利团体、或者少于500人的中小型企业,则美国专利局的专利费用减半收取,使用电子申请的小规模实体申请费还可再减半。
独特的分类系统:美国专利制度还有一个主要的特点,那就是其基本上不采用国际专利分类,而是一直沿用自己的专利分类,即使受到国际协议的约束,USPTO也只是将美国分类号用计算机系统转换成IPC分类,标在其专利文献的首页。
新颖性的要求(先发明原则及一年优惠期原则):一发明在美国或其它国家已取得专利或已公开于出版刊物,或在美国已公开使用或贩卖超出一年,该发明即丧失新颖性;反之,若未超出一年,则仍具有申请专利之新颖性。
全审查制:由于美国实行的是全审查制,所以在申请美国专利时不需要提交实质审查请求书。
重新领证(ReissuePatents):自之一次公告之日起2年内在不超出原申请案范围内扩大权利要求的范围;或公告后于专利的有效期间,更正错误而重新公告。
2.发明专利和植物专利审查制度及保护期限
1)审查制度
美国的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18个月公开,新颖性审查、全实质审查制,一般自动进入实质审查,审查意见通知最早自递交申请日起1.5年收到,审查周期约为2.5-3年。一般发明专利约3-5年授权。
2)
发明专利和植物专利保护期限是2保护期限:0年,均自申请日起算。发明专利授权后,缴纳维持费的期限是:自授权日起第3年半,第7年半及第11年半必须缴纳年费或维持费,否则专利权将失效。植物专利授权后,不用缴纳维持费或年费。
另外针对发明专利申请案,美国专利商标局将依照专利商标局或发明人延误的时间,适当调整专利保护期。举例来说:若专利申请案因为专利商标局的延误而没有在三年内获准,专利商标局将会将超过三年的天数加入专利期。
3.外观专利保护期限及审查制度,美国的外观设计专利制度对部分外观设计进行保护,其保护范围不但及于外观设计申请文件本身所体现的产品,还可以扩展到以部分外观设计为设计要点的多个实施例中。
外观设计采用实质审查制,一般1-1.5年授权。外观专利保护期限为14年,自授权日起算,授权后不用缴纳维持费或年费。
比利时外观设计专利概述?
比利时现行专利制度主要由《专利法实施细则》(2011年),《专利法》(2008)年等构成。
比利时《巴黎公约》与PCT《专利合作条约》的缔约国,故国外企业和个人可以通过巴黎公约和PCT(专利合作条约)途径在比利时申请专利。
瑞典外观设计专利概述?
瑞典现行专利制度主要由《专利法》(2011年修改)、《工业品外观设计法》(2010年修改)进行规定。
瑞典《巴黎公约》与PCT《专利合作条约》的缔约国,故国外企业和个人可以通过巴黎公约和PCT(专利合作条约)途径在瑞典申请专利。
美国外观设计专利概述?
美国外观设计是就工业品的外观作出的具有装饰性和富有美感的设计,由形状、图案、线条和色彩等要素构成。
2015年5月13日之前签发的外观设计专利授权期限为14年,维持外观设计专利不需要任何费用。自2015年5月13日起,专利期限自第16章国家外观设计申请和指定美国国际外观设计申请的外观设计专利授权之日起修改为15年,并且不需要任何费用来维持现有的外观设计专利。如果在审查时确定申请人有权根据法律获得外观设计专利,则将向申请人或申请人的律师或 *** 人发送补贴通知,要求支付发行费。外观设计专利的图纸符合与其他图纸相同的规则,但不允许使用参考文字,图纸应清楚地描绘外观,因为附图定义了专利保护的范围。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