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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新办理减缴减缓比例(专利费用减缴怎样申请)

我想申请个专利,请问发明专利费用减缓比例是多少

对于发明专利费用减缓比例的问题,由于专利申请人的不同,费用减缓的比例存在差异。

一、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85%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8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

二、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单位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70%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6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

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个人与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70%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6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

四、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不予减缓专利费用。

最新的专利申请费用减缓标准

专利申请费用减缓项目:一、申请费(其中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不予减缓);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三、复审费。四、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三年内的年费);费用减缓比例1、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85%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以及80%的复审费。2、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单位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70%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以及60%的复审费。3、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个人与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70%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以及60%的复审费。4、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不予减缓专利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三十五条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实用新型专利费用减缓比例是多少

实用新型专利费用减缓比例是多少?人们在权益方面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比如对专利的申请,然而许多人并不太清楚关于专利方面的一些规定内容,对此有人会问实用新型专利费用减缓的比例是多少?实用新型专利费用减缓比例是多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制定《专利费用减缓办法》,《专利费用减缓办法》第3条,经专利局批准,下列专利费用可以减缓:(一)、申请费(其中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不予减缓);(二)、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三)、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三年内的年费);(四)、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五)、复审费。具体的减缓比例如下:1、申请人为自然人:申请费、授权后前三年的年费减缓85%,也就是申请费75元,头三年的年费135元-180元。2、申请人为企业:申请费、授权后头三年的年费减缓70%,也就是申请费150元,头三年的年费270元-360元。可申请减缓的对象包括个人申请、企业独立申请、一企业与自然人合作申请。企业申请需要到知识产权局开具费用减缓证明。两个及以上单位申请的,不予减缓。实用新型专利费用减缓申请书专利费用的减缓需要申请人提交申请书,申请书模板如下:费用减缓请求书专利中请或专利 申请号或专利号xx 申请日xx年xx月xx日发明创造名称xx申请人 xxx请求费用减缓的理由(申请人为个人,请求费用减缓必须准确填写个人年收入状况)申请人为公司:本公司处于亏损中,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准予费用减缓。附件清单1、市级以上人民 ***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关于企业亏损情况的证明2、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非企业单位经济困难的证明申请人签章:xxx 专利局处理意见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关于实用新型专利费用减缓比例是多少?这一问题我们就给大家解答到这里了,如果想要申请实用新型专利,请联系我们在线 *** ,或拨打八戒知识产权全国免费服务热线,我们有着多年专业的知识产权 *** 经验,专业的业务团队和全心全意为顾 *** 务的理念,能帮助您顺利申请。

专利申请费用的减缓

最新的专利申请费用减缓标准是申请减缴专利收费的个人月均收入条件从低于3500元调整为低于5000元;企业从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调整为低于100万元。

【法律依据】

《关于调整专利收费减缴条件和商标注册收费标准的公告》

一、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78号)第三条规定可以申请减缴专利收费的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条件,由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调整为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6万元)的个人;由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调整为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企业。

二、将受理商标续展注册费收费标准由1000元降为500元,变更费收费标准由250元降为150元。

专利申请费用减缓办法

之一条 专利费用减缓的种类

1.申请费(其中印刷费、附加费不予减缓)

2.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

3.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

4.复审费

5.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3年的年费)

申请专利缴费确有困难的,可以请求专利局减缓上述五种费用,其它各项专利费用均应按规定缴纳。第二条 专利费用减缓的比例

1.个人请求减缓的更高比例不超过80%。

2.单位请求减缓的更高比例不超过60%。

3.两个以上的个人(包括两人)或个人与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请求减缓的更高比例不超过60%。

4.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不予减缓专利费用。第三条 专利费用请求减缓的手续

1.申请人请求减缓费用的,应当如实填写专利申请费用减缓请求书,需有证明文件的还应附具证明文件。

2.个人申请专利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填明本人的年收入情况。应同时缴纳规定费用的20%。

3.两个以上的个人共同申请专利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填明每个人的年收入情况,必要时专利局可以要求提供年收入情况的证明。应同时缴纳规定费用的40%。

4.单位请求减缓专利申请费用的,除应递交专利申请费用减缓请求书外,还需附具上级主管部门的证明。上级主管部门是指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的上级行政主管不明确的,可以由当地省(市)专利管理机关出具证明。直属国家部委的单位,可以由部、委的科技司、局专利管理处出具证明。大专院校可以由国家教委、专利管理处、当地的省(地)教委或省(市)专利管理机关出具证明。应同时缴纳规定费用的40%。

5.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中,应当说明请求减缓的单位是企业、事业还是机关、团体,是企业的应当说明盈亏情况,非企业的应当说明其经济困难情况。

6.在提出专利申请的同时可以一并请求减缓上述五种费用。提出专利申请之后只能请求减缓除申请费外的尚未到期的费用,但该请求最迟应当在有关费用期限届满前二个月之前提出。第四条 专利费用请求减缓的审批

1.专利费用减缓请求书由中国专利局审批后生效,费用减缓请求书填写不符合规定或者未提供有关证明的,视为未提出请求。

2.专利费用减缓请求未被批准的,应当在接到专利局通知之后,在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内按规定数额缴纳或补足费用。在请求批准以后,专利局又发现问题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出具证明,并根据情况作出新的审批决定。

3.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应当在其发明创造取得经济收益或者有其他经济收入后补缴所应缓缴的各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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