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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审查意见回复格式(专利之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如何回复)

如何答复专利审查意见

1、具体分析、仔细比较

有些审查意见无疑是正确的,但不能排除以下情况:审查时间很紧,审查人粗略地给出了基本的拒绝意见,并请申请人详细解释,这一点将在重新审判时明确外国审查意见也有类似的情况。另一种情况是,今天的知识正在膨胀,分类越来越详细。审评员可能对这一领域的具体情况了解不够,并且可能会提出具体或抽象的模糊的评估意见。如果这种情况被证明是错误的,则必须仔细比较,并为申请者的更大利益作出努力。

2.了解技术方案中的重大差异,并分析这些差异带来的意外技术影响。

(1)对于有价值的评价意见,由于 *** 人的知识和经验有限,许多情况初看起来是相同的,很难区分实质性差异。接下来,我们应该积极配合发明者,让他了解相关规则,建立信任,激励和鼓励发明者提供技术支持,使 *** 商能够利用熟悉法律法规和答辩技能制造大量辞藻。

(2)由于技术的明显相似性,严格分析了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之间的根本区别,这是争取专利申请批准的关键。

(3)为了与现有技术明显不同,必要时应作出适当修改,以获得合理的保护范围。

(4)在情况说明中,应尽可能披露技术资料,以便为审查和修改指控提供实质性资助和作出反应。

(5)循序渐进,根据理由论证。最初,在起草申诉时,这是一个逐步的过程,但在审查案情时,必须维护所有权利。

专利申请怎么回复审查意见?

申请人的答复可以仅仅是意见陈述书,也可以进一步包括经修改的申请文件(替换页和/或补正书)。申请人在其答复中对审查意见通知书中的审查意见提出反对意

当申请人在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中引入新的技术特征以克服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指出的该权利要求不具有创造性的缺陷时,应当在其意见陈述书中具体指出该技术特征可

申请人可以请求专利局延长指定的答复期限。但是,延长期限的请求应当在期限届满前提出。专利局收到申请人的答复之后即可以开始后续的审查程序,如果后续审查程序的通知书或者决定已经发出,对于此后在原答复期限内申请人再次提交的答复,审查员不予考虑。

一、答复的方式对于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应当采用专利局规定的意见陈述书或补正书的方式,在指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申请人提交的无具体答复内容的意见陈述书或补正

书,也是申请人的正式答复,对此审查员可理解为申请人未对审查意见通知书中的审查意见提出具体反对意见,也未克服审查意见通知书所指出的申请文件中存在的缺陷。

申请人的答复应当提交给专利局受理部门。直接提交给审查员的答复文件或征询意见的信件不视为正式答复,不具备法律效力。

二、答复的签署

申请人未委托专利 *** 机构的,其提交的意见陈述书或者补正书,应当有申请人的签字或者盖章;申请人是单位的,应当加盖公章;申请人有两个以上的,可以由其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

申请人委托了专利 *** 机构的,其答复应当由其所委托的专利 *** 机构盖章,并由委托书中指定的专利 *** 人签字或者盖章。专利 *** 人变更之后,由变更后的专利 *** 人签字或者盖章。

申请人未委托专利 *** 机构的,如果其答复没有申请人的签字或者盖章(当申请人有两个以上时,必须有全部申请人的签字或盖章,或者至少有其代表人的签字或盖章),审查员应当将该答复退回初步审查部门处理。

申请人委托了专利 *** 机构的,如果其答复没有专利 *** 机构盖章,或者由申请人本人作出了答复,审查员应当将该答复退回初步审查部门处理。

专利审查意见如何回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对专利局发出的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应当在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

申请人的答复可以仅仅是意见陈述书,也可以进一步包括经修改的申请文件(替换页和/或补正书)。申请人在其答复中对审查意见通知书中的审查意见提出反对意见或者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时,应当在其意见陈述书中详细陈述其具体意见,或者对修改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以及如何克服原申请文件存在的缺陷予以说明。例如当申请人在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中引入新的技术特征以克服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指出的该权利要求不具有创造性的缺陷

如何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1)

因此,知何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是专利 *** 人的一项基本功,对于专利 *** 人和申请人来说应当通过实践积累经验。加以提高。

一、审查意见通知书简介

实质审查意见通知书分为之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和中间通知书。

之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是审查员经过实质审查后首次发出的通知书,除了极少数可直接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申请外,专利局都必须发出之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通常对于有授权前景的发明专利中请,之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在全面审查基础上指出专利申请文件存在的所有缺陷;而对于无授权前景的专利申请,之一次审查意见陈述书将充分论述该专牙」中请不能授予专利授权的理由。由此可知,之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通常在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最重要且内容最多。中问通知书是针对申请人的意见陈述书及新修改的专利申清文件所作的进一步实质审查后发出的,往往是对之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补充,由中间通知书可以更清楚地得知该专矛门申请的前景。

审查意见通知书由专用表格(通常又称作通知书扉页)和审查意见通知书正文两部分组成.在专用表格中给出实质审查所依据的文本、引用的对比文件、对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的结论性意见、实质审查的倾向性结论意见、答复期限等,其中之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专用表格中还给出专利申请的基本情况,如有无优先权要求、有无主动修改等。在通知书正文部分主要指出权利要求书和、或说明书的实质性缺陷,有授权前景时还指出专利申请文件所存在的其他问题,必要时还给出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建议。

按照审查意见通知书对申请文件的总体倾向性意见来看。可分为三大类。之一类是专利申请文件仅存在形式缺陷,这类专利申请明显有授权前景,通常只要按审查意见通知书对权利要求书和/或说明书进行修改就可授予专利权,以下简称肯定性结论意见.第二类是专利申请存在着不可克服的实质性缺陷,这类专利申请无授权前景,如果意见陈述书没有足够理由来改变审查员的观点,该专利中请将被驳回,以下简称否定性结论意见.第二类是该专利申请存在着实质性缺陷,需要根据专利申请的修改来确定其是否已消除这炎缺陷,或者审查员对该专利申请的内容尚无把握的情况,通常此时将根据申请人在意见陈述书中的观点以交修改中申请文件有无克服缺陷进一步判断可否授子发明专利权,以下简称不定性结论意见。

专利 *** 人从收到审查意见通知书到在指定期限内提交意见陈述书和/或修改的专利申请文件这一段时间内的专利 *** 工作主要包括下述几项:阅读审查意见通知书、对审查意见通知书及其引用证据的分析、向委托人转达审查意见、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和撰写意见陈述书.

1.阅读审查意见通知书

阅读审查意见通知书时,专利 *** 人应当从下述三个方面去理解审查意见:

(1)明确审查员实质审查后对该申请总体倾向性意见。

前面已经指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对申请文件的总体倾向性意见分成肯定性、否定性和不定性三类结论意见。因而,通过阅读审查意见通知书应当明确该审查意见通知书究竞属于哪一类,以便对不同类审查意见通知书采取不同类处理办法。

通常在阅读审查意见通知书时可从三个方面去了解该总体倾向性意见。首先是在专用表格中第七栏〔之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或第六栏(中间审查意见通知书)中作出的选锌,其中之一个框相当于肯定性结论意见,第二个框相当于不定性结论意见,第三个框相当于否定性结论意见.其次可根据审查意见通知书正文内容判断:知果审查意见通知书中仅指出实质性缺陷而未对申请文件作全面审查,由此未指出申请文件所存在的全部缺陷,通常这就意味着该专利申请的前景很可能被驳回;如果审查意见通知书既指出申请文件的实质性缺陷,又同时指出申请的形式缺陷,通常指出申请文件的所有缺陷,则该倾向性结论意见通常应为不定性结论意见;如果审查意见通知书中仅指出申请文件的形式缺陷,甚至给出具体的修改建议,则属于肯定性结论意见。此外,审查意见通知书多半在正文结尾部分还会给出比专用表格第七栏或第六栏中更具体、更明确的倾向性结论意见.

(2)阅读重点放在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所指出的实质性缺陷,尤其是对权利要求书的评价上。

由于申请文件存在实质性缺陷将会导致专利申请被驳回,这对专利申请的前景起决定性作用,因而在阅读审查意见通知书时应当十分重视所指出的实质性缺陷。此外,根据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权利要求书是确定发明(包括实用新型)专利保护范围的主要依据,专利局实质审查时权利要求书是主要审查对象,因而应当将权利要求书的评价作为阅读审查通知书的重点。

审查员除了在专用表格第六栏(之一次审查通知书)或第五栏(中间审查意见通知书)中给出对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的结论性意见外,在审查意见通知书部分对上述结论性意见逐条进行具体分析,因而在阅读这部分时不仅要知道审查员对每个权利要求和说明书的结论性意见,而且要仔细理解审查员所论述的理由以及用来支持所述理由的证据(如评价权利要求无新颖性、创造性时所引用的对比文件)。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在审查意见通知书中对某个从属权利要求书并未指出其实质性缺陷,在这种情况下很可能是一种暗示:将此权利要求限定部分的技术特征补充到引用的权利要求中而将其改写成新的独立权利要求,就有可能取得专利保护。

(3)将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提出的所有问题进行归纳整理.

为加快实质审查,除准备联回的申请案,之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会对所有权利要求逐项进行评价分析,还会在该通知书正文中指出权利要求书所存在的形式缺陷以及说明书所存在的全部问题.专利 *** 人在阅读审查意见通知书时应当将通知书中所指出的全部问题进行整理,加以归纳,更好列表;并仔细理解通知书中对这些问题所论述的理由,以便向申请人转达.此外,为避免在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时出现遗漏,可以在按照委托人的意见答复审查意见和修改申请文件时借助该所归纳、整理的问题表逐一核对,以保证在意见陈述中对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指出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

2.对审查意见通知书及其引用证据的分析

对于上述之一类肯定性结论意见的审查意见通知书来说,其涉及的问题基本上属于申请文件的形式缺陷,通常只需要针对通知书中指出的缺陷修改申请文件就可。但对于上述第二类否定性结论意见和第三类不定式结论意见的通知书,则需要仔细研究审查意见通知书的具体意见,必要时结合申请文件本身的内容以及通知书中引用的对比文件进行分析,从而正确理解所指出缺陷的含义,以便在下一步转达审查意见时告知委托人,并能提出合理的建议.

目前,一部分审查意见通知书在指出申请文件存在缺陷时论述得比较具体,此时只需要考虑通知书中的意见是否正确合理。但是,在不少审查意见通知书中仅仅笼统地指出其所存在的缺陷,而未具体说明理由,对于这种情况一定要结合申请文件本身的内容来理解通知书中指出的缺陷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例如,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出申请文件中的权利要求未以说明书为依据,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这可能有多种情况,一种是权利要求保护范围过宽,从而与说明书中给出的具体实施方式或实施例不相适应,另一种是指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未记载在说明书中,还有一种可能是将独立权利要求缺少必要技术特征或者权利要求未清楚限定发明的缺陷归属于权利要求未以说明书为依据,因此应结合申请文件的内容来判断通知书中所指出的缺陷属于哪一种情况。若通过分析尚不能理解通知书中指出缺陷的真实含义,更好能以 *** 方式请教一下审查员,以便能向委托人转达通知书的正确含义.

对于审查意见通知书中引用对比文件指出权利要求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的情况,则应当结合对比文件所披露的内容来理解审查意见通知书所作的具体分析,不仅要将通知书中列出的对比文件逐篇与本申请进行对比分析,还要将这些对比文件结合起来与本申请进行对比文件,尤其要将它们结合起来与通知书认为无新颖性、创造性的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进行对比分析(有关如何进行分析可参见本节稍后部分所作进一步说明),在此基础上考虑有无可商讨的余地,以便在下一步转达审查意见时告知委托人。

怎么答复专利审查意见通知书?

在初步审查或者实质审查程序中,审查员发现申请存在明显缺陷、格式缺陷或者实质性缺陷,会用补正通知书或者审查意见通知书的形式,通知申请人在指定时间内 对申请进行修改、补正,或者对审查员指出的缺陷陈述意见。申请人对此必须答复,无正当理由不答复的,申请将被撤回。因此, *** 人应在征求申请人意见的基础 上对《审查意见通知书》提出的问题作出答复:

(1)遵守答复期限: *** 人应注意通知书中审查员指定的期限,并以通知书右上角审批机关发文日期,推算出答复的最后期限。 *** 人(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不能答复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请求延长期限,并提交延长期限请求书一式两份。

(2)针对通知书全部内容,逐条进行答复。因为漏答某一条审查意见的,可能被视为未按期答复,导致该申请被视为撤回。答复可以同意审查员的意见,按审查意见办理补正或者对申请进行修改;也可以不同意审查员的意见,并陈述申请人的意见和理由。

(3)答复应当使用审批机关统一制定的意见陈述书格式。除个别文字的增、删或修改可以直接在意见陈述书中说明;修改内容较多时,除在意见陈述书中说明外,应当按《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提交规定格式的替换页。

(4)对申请文件的修改在实质内容上不能超出原说明书记载的范围,否则按《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申请将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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