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专利怎么做账务处理(非专利技术账务处理)
非专利技术属于什么会计科目
非专利技术属于企业的“无形资产”科目,企业购入或自行研发非专利技术的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1、企业购入非专利技术,会计分录为:
借:无形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企业自行研发非专利技术,会计分录为:
发生支出时: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发生研发支出时)
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发生开发支出时)
贷:银行存款
研发完成并形成无形资产时:
借:无形资产
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其中,发生的研发支出属于研究阶段的支出时:
借:管理费用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若企业购入非专利技术,应当通过“无形资产”科目进行核算;若企业自主研发非专利技术,则应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对满足资本化条件的,通过“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进行核算,最终计入“无形资产”科目;对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通过“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科目进行核算,转入“管理费用”科目。
专利,非专利技术成本确认的会计处理有哪
(一)外购专利或非专利技术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的无形资产在取得时,应按实际成本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
《企业会计准则第六号——无形资产》规定:外购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其中,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包括使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专业服务费用、测试无形资产是否能够正常发挥作用的费用等,但不包括为引入新产品进行宣传发生的广告费、管理费用及其他间接费用,也不包括在无形资产已经达到预定用途以后发生的费用。
(二)企业自行研究开发取得的专利或非专利技术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作为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用、直接参与开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租金、借款费用等,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已经计入各期费用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在该项无形资产获得成功并依法申请取得权利时,不得再将原已计入费用的研究与开发费用资本化。
(三)委托开发合同、合作开发合同中专利或非专利技术的确认
我们公司以无形资产非专利入股另一家公司,现在已开票给对方,我们公司现在要怎么账务处理?
通常情况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
累计摊销
贷:无形资产-非专利技术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资产处置损益(或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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