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说明书附图可以修改(发明专利说明书必须有附图)
专利说明书能修改吗
对于说明书的修改,主要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针对说明书中本身存在的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缺陷作出的修改;
一种是根据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作出的适应性修改,上述两种修改只要不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记载范围,一般都是允许的。
允许的说明书的修改包括下述各种情形:
(1) 修改发明名称,使其准确、简明地反映要求保护的主题的名称。如果独立权利要求的类型包括产品、 *** 和用途,则这些请求保护的主题都应当在发明名称中反映出来。发明名称应当尽可能简短,不宜超过25个字。
(2) 修改发明所属技术领域。该技术领域是指该发明在国际专利分类表中的分类位置所反映的技术领域。为便于公众和审查员清楚地理解发明和其相应的现有技术,应当允许修改发明所属技术领域,使其与国际专利分类表中更低分类位置涉及的领域相关。
(3) 修改背景技术部分,使其与要求保护的主题相适应。独立权利要求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撰写的,说明书背景技术部分应当记载与该独立权 利要求前序部分所述的现有技术相关的内容,并引证反映这些背景技术的文件。如果审查员通过检索发现了比申请人在原说明书中引用的现有技术更接近所要求保护 的主题的对比文件,则应当允许申请人修改说明书,将该文件的内容补入这部分,并引证该文件,同时删除描述不相关的现有技术的内容。应当指出,这种修改实际 上使说明书增加了原申请的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未曾记载的内容,但由于修改仅涉及背景技术而不涉及发明本身,且增加的内容是申请日前已经公知的现有技术,因 此按照国际惯例是允许的。
(4) 修改发明内容部分中与该发明所解决的技术问题有关的内容,使其与要求保护的主题相适应,即反映该发明的技术方案相对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当然,修改后的内容应在原说明书中有记载或者能从原说明书记载的内容直接导出。
(5) 修改发明内容部分中与该发明技术方案有关的内容,使其与独立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主题相适应。如果独立权利要求进行了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 修改,则允许该部分作相应的修改;如果独立权利要求未作修改,则允许在不改变原技术方案的基础上,对该部分进行理顺文字、改正不规范用词、统一技术术语等 修改。
(6) 修改发明内容部分中与该发明的有益效果有关的内容。只有在某(些)技术特征在原始申请文件中已清楚地公开,而其有益效 果没有被清楚地提及,但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直接地、毫无困难地从原始申请文件中推断出这种效果的情况下,才允许对发明的有益效果作合适的修改。
何时可以主动修改专利申请说明书,权利要求书以及附图
分两种情况:A. 发明专利申请人可以在以下情况对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及附图主动提出修改:
(1) 申请人要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时;
(2) 如果在提交申请的同时要求了实质审查请求的,则在收到中国专利局发出进入实质审查程序通知后的3个月之内
(3) PCT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一个月内;
B. 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可以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
所有的修改都不能超出原始申请的说明书、权利要求书以及附图记载的范围。
发明专利复审要求修改文件技术,请问是否可以修改和文件技术一致的附图?要求修改附图可以吗?
建议你根据通知书的要求对权利要求进行修改,说明书相应的内容也可以做一致性的修改,但是所有的修改都是在符合专利法三十三条的基础上,即修改不能超出原始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如果对审查意见或者自己的修改有意见补充,比如你说的“充分的理由”,你可以在意见陈述书中进行充分的说理。
注意的是:一定不要在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加入从原始申请文件中不能够直接毫无疑义的得出的内容。
专利说明书发明内容能修改吗?
可以修改的。只要原来公开的内容指向豆类指的就是大豆即可。
发明专利受理后两个月内,后来突然发现说明书附图有个地方有错误,还能提出修改吗?
不收费。但是除非是专利局发通知要你改,否则建议将错就错。
如果必须要改,最稳妥的程序是:根据原专利内容另外申请新专利,把所有错误改正确,同时要求原专利的优先权,费用就是新申请一个专利并要求优先权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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