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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种中国水稻交专利吗(杂交水稻是发明还是专利)

请问,袁隆平先生发明的杂交水稻,有没有申请专利,给那些外国人种植,有没有收取专利费

按照中国专利法的规定,一种生物物种本身是不能申请专利的.(我总不能去申请"大熊猫"的专利吧).动植物的品种都是不可能获得专利的.

但是,培育一种水稻的 *** ,生产一种水稻种子的 *** ,这类的" *** "是可以获得专利的.目前,在中国的专利库中,关于各种不同的"杂交水稻"的" *** 专利"有130多个,其中,有中国农科院的,有大学研究的,有地方研究所的,当然,也有属于美国,日本等外国人的.咱们袁隆平先生就拥有其中10个专利.

至于给外国人种有没有收专利费,我想应该是没有,因为对方是出钱买种子,而不是买生产这种种子的技术.

现代的种子基本上都是"一次性"的,即由这个种子长大的植株上再收获的种子,不具备生产能力,直接种下去会严重退化,产量大大下降,甚至根本就不发芽.这就是为什么现代的农民必须年年买种子,而不能象历史上的农民那样自己留种子耕种.

所以我们卖种子给外国,就象美国卖武器给外国一样,根本不担心被仿造.什么时候对方真有仿造的能力了,咱们再使用专利武器也不迟.

袁隆平的杂交水稻为什么不申请专利?

袁隆平的杂交水稻属于知识产权保护范围,但是不能获得专利权,原因是《专利法》25条第四项规定,植物新品种不能申请专利权。而且杂交水稻技术是国家立项,国家提供资金。

第二十五条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 *** ;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 *** ;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 *** 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专利权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我国于1984年公布专利法,1985年公布该法的实施细则,对有关事项作了具体规定。

扩展资料

在杂交水稻发现的那个年代袁隆平不可能申请什么相关专利,而且我国的专利法也还没有实施(1984年实施)。

国际通行的规定是专利有效期为20年,之一个杂交水稻是1975年育成,即便是当年就能申请专利,而我国在之后的20年中也全部采用WA CMS胞质选育杂交种,那么这样的话也仅仅是20年的专利费用。而且专利费不可能高,因为杂交水稻并不像杂交玉米一般那么受欢迎。

杂交水稻虽然单产很高,然而品质却并不高。20年的推广种植杂交水稻份额也仅仅30%的样子,而如果收取专利费的话,那么这个份额也没有。这是可以肯定的。在这样的期限内,如此缓慢的推广,指望成为首富显然是不现实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杂交水稻

百度百科 专利法

杂交水稻为什么把知识产权交个美国

品种权,专利技术,转基因技术的游戏规则都是发达的欧美国家制定的。在我们国家尚未熟悉这些游戏规则的情况下,急着出口,我想一是虚荣心作怪,中国是泱泱大国啊,应该承担起国际主义义务?!其次,能还得几百万美元花花,也不无小补。当然,在目前先进资本主义国家大兵压境的情况下,我们的先进的杂交稻技术出口应该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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