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长江网1月21日报道,20日,国家领导人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 *** 会议上表示,这种新型肺炎已纳入乙类传染病、采取甲类管理措施。针对这一重要指示,武汉市卫生健康系统作出了详细解读和积极回应。
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金小毛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下称“《防治法》”)规定,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
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等。
武汉市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既然是甲类管理,武汉市在疫情控制方面,将参照《防治法》对甲类传染病的防治措施。”
一是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二是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
三是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武汉市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方面,将严格按照《防治法》要求,在 *** 指导下组织开展群众 *** 国卫生运动,进行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加强环境卫生整治。
金小毛呼吁:“传染病的防治需要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基层医院是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之一关,建议市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就近到基层医院就诊,做好个人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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