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宣教的有哪些专利的简单介绍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计划生育系统宣传品管理办法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了加强计划生育系统宣传品管理,规范计划生育宣传品 *** 和发行,保证宣传品质量,为广大群众提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计划生育系统使用的、面向群众的计划生育宣传品,包括:
(一)通过合法出版单位出版的、以人口和计划生育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系统使用的各类公开出版物。
(二)由新闻出版部门批准,计划生育系统组织 *** ,用于向群众宣传的成册、折页、散页、挂图等计划生育内部出版物。第三条 县级及以上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授权宣传教育职能部门行使本《办法》规定的管理职能。第二章 宣传内容与原则第四条 计划生育宣传品内容必须体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 *** 思想和 *** 理论为指导,要为宣传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思想、传播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知识、引导人们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建设社会主义生育文化服务。第五条 计划生育宣传品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马克思主义人口理论、新中国三代领导人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的论述、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战略;
(二)我国基本国情、基本国策、人口形势、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
(三)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新的婚育习俗和社会风尚;
(四)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科普知识;
(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经验、先进典型。第六条 计划生育宣传品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禁止 *** 、传播下列内容:
(一)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法规的、损害计划生育工作形象的;
(二)不宜在民族地区宣传的计划生育内容;
(三)泄露国家秘密的、损害国家利益的;
(四)宣扬淫秽、迷信或者渲染暴力的;
(五)国家规定禁止出版、传播的其他内容。第七条 有关性科学知识的宣传品,要以促进身心健康、婚姻美满、家庭幸福、社会文明为的,以科学、适度为原则,注重宣传性科学知识、性道德、性文明。第三章 计划与备案第八条 县级及以上计划生育宣教中草药心、宣传站、服务站须在上年底将次年宣传品 *** 计划报送同级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临时动议 *** 的宣传品须事先将 *** 计划报送同级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该部门须在1个月内报上一级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第九条 计划生育系统 *** 的宣传品出版之后, *** 单位除按出版管理部门规定的备案办法报送样品外,还应在1个月内向同级和上一级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各报送两份备案样品。第十条 县级及以上计划生育宣教中心、宣传站、服务站是计划生育系统内部出版物主要 *** 单位。其他单位 *** 计划生育内部出版物,事先须向本级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报送 *** 计划,事后须报送两份备案样品。第四章 宣传品 *** 第十一条 计划生育宣传品内部出版物 *** 单位,要负责宣传品的创意、设计、撰稿、审稿、印制等工作,确保宣传品质量。第十二条 计划生育宣传品的内容,由 *** 人员提出, *** 单位负责审定。重要及敏感的内容须报同级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审定。第十三条 宣传品 *** 单位在 *** 计划生育内部出版物之前,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准印许可后方可印制。第十四条 计划生育宣传品的印制必须委托取得《出版物印制许可证》的企业印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书刊印刷标准和印刷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规定。第十五条 计划生育宣传品(包括公开出版物、内部出版物)的著作权,属于作者或其他依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在计划生育宣传品 *** 中侵犯他人的著作权。第五章 宣传品发行第十六条 各级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宣传品发行 *** ,管理本系统计划生育宣传品的发行。第十七条 提倡各省(区、市)计划生育宣教中心联合 *** 与发行计划生育宣传品;要优势互补、合理配置资源,避免浪费。
禁止对计划生育宣传品发行实行地区封锁。第十八条 国家和省级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对计划生育宣传品的质量和宣传效果进行评估,并组织对优秀计划生育宣传品的评选和推荐。
专利号:zl200410024535.9是什么?
申 请 号: 200410024535.9 申 请 日: 2004.08.04
名 称: 水蛭胶囊
公 开 (公告) 号: CN1596943 公开(公告)日: 2005.03.23
主 分 类 号: A61K35/78 分案原申请号:
分 类 号: A61K35/78;A61P15/00
颁 证 日: 优 先 权:
申请(专利权)人: 韩淑云
地 址: 250101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王舍人镇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 明 (设计)人: 韩淑云 国 际 申 请:
国 际 公 布: 进入国家日期:
专利 *** 机构: 济南舜源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 理 人: 袁春鹃
摘要
一种水蛭胶囊,其特征是胶囊内装有包括以下成分的混合物粉末(重量比):水蛭(生)1.0~3.5份、虻虫0.1~0.9份、土元(炒)0.5~2.0份、桃仁3~20份、红藤5~25份、大黄(酒炙)2~15份、黄芪10~20份、熟地黄10~40份、甘草2~20份;本发明药物不仅治疗淤血症,治疗子宫肌瘤、卵巢囊肿、盆腔炎(附件炎)等慢性病效果较为显著,而且毒副作用小,对肠胃 *** 小,在临床上具有十分可喜的良好疗效。
计划生育的方式有哪些?
执行 *** 如下:
之一条
为实施 《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对生育子女实行《生育服务证》管理制度。育龄夫妻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生育服务证》。
第三条
各级计划生育主管机关负责《生育服务证》的管理工作。卫生、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劳动保障等行政机关配合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做好《生育服务证》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育龄夫妻达到晚育年龄的,可以自行选择生育之一个子女的更佳孕期,但应当在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办理《生育服务证》。育龄夫妻符合《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再生育一个子女情况的,应当在怀孕前申请办理再生育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第五条
育龄夫妻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生育服务证》:
(一) 生育之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 *** 、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审核批准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
(二) 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应当按前项规定填报,经乡(镇)人民 *** 、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主管机关或市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审批,发给再生育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之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第六条
对夫妻达到晚育年龄生育之一个子女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应当及时予以办理《生育服务证》;对未达到晚育年龄的,应当动员其推迟生育时间。对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有关证明完备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应当在一个月内给予答复;特殊情况应当在两个月内予以答复。对符合《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但不符合第十六条规定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情况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应当动员其推迟生育时间。
第七条
已婚育龄妇女在怀孕三个月内,应当持《生育服务证》接受围产期医疗保健服务。
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应当建立与围产期医疗保健部门联系的制度,掌握育龄妇女办理围产期医疗保健及新生儿出生情况。
第八条
在婚姻状况无变化的情况下,《生育服务证》在本市范围内长期有效。育龄妇女在领取了《生育服务证》但尚未生育期间在本市范围内迁移户口的,须持《生育服务证》到新入户所在地乡(镇)人民 *** 、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生育服务证》由市计划生育主管机关统一印制,不得涂改、转借、伪造。
领取了《生育服务证》的夫妻,因丢失或不慎损坏等原因需补领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书面申请补办。
第九条
领取了《生育服务证》的夫妻,在其子女出生后,应当持《生育服务证》和医疗机构《出生医学证明》到户籍部门办理新生儿入户手续。
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应当加强与户籍部门的联系,双方应建立新生儿入户情况的通报制度。
第十条
乡(镇)人民 *** 、街道办事处应当将审批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情况通过适当方式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一条
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应当为育龄群众提供有关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知识的宣传、咨询、培训和服务,育龄夫妻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参加宣传、咨询、培训,并接受生殖保健、避孕节育服务。计划生育主管机关负责将有关情况登记在《生育服务证》上。
孕产期宣教工作制度
孕妇健康教育是一门研究保健知识和技能、影响个体和群体、授课内容目的为消除危险因素、预防疾病、促进健康的科学,通过宣教内容按孕期、分娩期、产褥期、新生儿期等几个阶段有计划、有组织、有评价的教育活动,改善和促进个体的健康。采用系统、灵活、结合实例、模拟操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九条国务院编制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 *** 根据全国人口发展规划以及上一级人民 *** 人口发展规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十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 *** 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 ***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 *** 和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管辖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第十一条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应当规定调控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加强母婴保健和婴幼儿照护服务,促进家庭发展的措施。
第十二条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机关、部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做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第十三条卫生健康、教育、科技、文化、民政、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大众传媒负有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社会公益性宣传的义务。
学校应当在学生中,以符合受教育者特征的适当方式,有计划地开展生理卫生教育、青春期教育或者性健康教育。
第十四条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 *** 共同负责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
第十五条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各级人民 *** 应当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
各级人民 *** 应当对欠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给予重点扶持。
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供捐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克扣、挪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费用。
第十六条国家鼓励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域的科学研究和对外交流与合作。
有没有科学计划生育这个专利
没有,是假的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网站上根本查不到这个专利,而且根据常识也可以判断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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