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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使用专利权的情形(专利权无效的情形)

专利权在合理使用方面有哪些限制

你好,

一、专利权用尽后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

当专利权人自己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 *** 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即认为其专利权已经“用尽”,他人再使用通过分销、转卖或零售渠道获得的该产品,都无须征得专利权人的许可。这一原则又称为“权利用尽原则” ,它只适用于合法投入市场的专利产品。

二、在先使用

对于在专利申请日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 *** 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条件的“先使用人”,可以在原生产规模范围内继续使用这一技术。先用权可以 *** ,但不能脱离原来的生产实体单独 *** 。

三、临时过境的外国运输工具的使用

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为其自身需要在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我国有关专利技术的,可以不经专利权人的许可,但这种使用仅限与我国签有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公约,或者有互惠条约的国家的运输工具,并不面向所有国家。需说明的是,在临时过境运输工具上载有仿制专利的产品,不在此合理使用范围之内,应视为侵权。

四、非生产经营目的利用

为科学研究和实验目的,为教育、个人及其他非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专利技术的,可以不经专利权人的许可,不视为侵权行为。但这种使用,只能是小范围的没有营利性质的使用,不能对专利权人的潜在的市场利益构成威胁,否则不属于合理使用的范围。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专利权的合理使用范围有哪些?

专利权是一个财产权,也是禁止权利。只要在法律法规容许的情况下,专利权人都可以使用。专利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 *** 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 *** 直接获得的产品”,他人使用有一个前提是“生产经营目的”才侵权。向用于科学研究是不侵权的。

什么是专利权的合理使用?

专利侵权事件频发,于是最近就有客户问到了知夫子这么一个问题:专利权是否有特定的合理使用范围?小编整理以下知识,为大家详细解答。专利权的合理使用一、什么是专利权的合理使用?专利权的合理使用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在法定的情形下,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未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而使用专利技术,不构成侵犯专利权。二、专利权合理使用有哪些情形?1、权利用尽后的使用、许诺销售或销售。即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 *** 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2、先用权人的制造与使用。即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 *** 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3、外国临时过境交通工具上的使用。即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专利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4、非生产经营目的利用。为科学研究和实验目的,为教育、个人及其他非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专利技术的,可以不经专利权人的许可,不视为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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