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专利局银行汇款 *** (国家专利局银行汇款 *** 号码)
有谁汇过款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汇款时要求注明申请号,费用名称及分项金额
1、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专利费用时,应当在汇款单附言栏中写明正确的申请号(或专利号)及费用名称(或简称)。正确的申请号或专利号应为9位(2003年10月1日之前申请的专利)或13位(2003年10月1日之后申请的专利),不得缺位,最后一位校验位前的小数点可以省略。
2、缴费人通过汇付的,如果未在汇款时注明上述必要信息可以在汇款的当天,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补充。超过这个时段所补充的信息,视为无效信息。
通过银行缴纳专利费用需要补充信息的,应在传真件或电子邮件中提供:银行的汇款单复印件、汇款日期、所缴费用的申请号(或专利号)及各项费用名称和分项金额、汇款人姓名(名称)、缴费人的详细地址邮编等信息。通过邮局缴纳专利费用需要补充信息的,应在传真件或电子邮件中提供:汇款日期、所缴费用的申请号(或专利号)及各项费用名称和分项金额、汇票号码、商户客户号、汇款人姓名(名称)、详细地址邮编等信息。
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补充缴费信息的,以专利局收到正确信息之日为缴费日。因逾期补充缴费信息或补充信息不符合规定,造成汇款被退回或入暂存的,视为未缴纳费用。
采用传真形式补充缴费信息的,传真后还需再次拨打传真 *** 确认。传真 *** :010-62084312;010-62088065。通过010-62088065发送传真的,应拨打010-62088028或010-62088029进行确认。
还是建议您从邮局汇款比较好。
求国家专利局交年费的账号!谢谢
在缴纳年费时,可以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的方式缴纳。汇款账户如下:
银行汇付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知春路支行
户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账号:7111710182600166032
邮局汇付
收款人姓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费处
商户客户号:110000860(可代替地址邮编)
专利年费去哪交?有哪几种方式可以缴纳?
目前有四种专利年费缴纳方式,具体如下:
1、网上缴费(在线缴费),电子申请注册用户可登陆专利局电子申请网,并按照相关要求使用网上缴费系统缴纳。网上缴费仅限于拥有专利电子申请账户的用户登录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办理缴纳费用,其他通过 *** 机构申请专利的用户则无法使用网上缴费。
2、邮局汇款或银行转账邮局汇款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费处,银行转账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具体账号可上专利局官网查询。通过以上两种汇款方式缴纳专利年费时应当准确写明申请号、费用名称(或简称)及分项金额。未写明申请号和费用名称(或简称)的视为未办理缴费手续。此外在汇款转账完成后,用户还需要注册和登录“专利缴费信息网上补充及管理系统并补充填写相关缴费信息等。
3、专利局办事大厅或各地专利代办处的窗口现场缴纳,窗口现场缴纳的优点就是当场即可拿到缴费收据,而不需要等待邮寄收据;缺点就是需要亲自前往窗口地点;而且并不是所有的城市都有窗口缴费,一般省会城市和较大城市才会有专利局代办处的服务窗口。
4、委托第三方年费管家代为缴纳专利年费,目前市面上很多,良莠不齐,可以百度上搜索一下即可,可以监控年费期限,也可以在线代缴年费等等。
专利缴费邮局汇款时,申请人是单位,填写汇款单时汇款人必须填单位的名称吗?
若通过邮局汇款,必须填写的内容有:
1、专利局的全称、地址(或不写地址,写专利局的邮局汇款代码:10000860)
2、附言写:专利申请号、缴费明细、汇款金额
3、汇款人的名称、地址邮编。
关于第三项的说明:在写汇款人名称时,可以写申请人、可以写单位、可以写个人,专利局会按着您写的汇款人名称来开发票。不管是您写什么,注意一定写一个能收到发票的地址,专利局按照您汇款时填写的地址给您汇发票。
象您上述的问题,可以在汇款人处写XX大学,在地址处写:XX省XX市XX街XX号XX大学XX学院XX收。这样能保证您可以收到信的同时,发票写的是XX大学。
我再给您个 *** :010-62085599,这是专利局的咨询 *** ,周一到周五,早八晚五。有问题也可以打这个 *** 。
请问 国家专利局 的 *** 是多少? 谢谢
国家知识产权局 *** 服务中心 *** :010-6235 6655。
知识产权 *** *** :12330。
扩展资料:
国家知识产权局是是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行政级别为副部级。
(一)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加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拟订和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
(二)负责保护知识产权。拟订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拟订部门规章,并监督实施。研究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研究提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指导地方知识产权争议处理、 *** 援助和纠纷调处。
(三)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拟订知识产权运用和规范交易的政策,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负责专利强制许可相关工作。制定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发展与监管的政策措施。
(四)负责知识产权的审查注册登记和行政裁决。实施商标注册、专利审查、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负责商标、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复审和无效等行政裁决。拟订原产地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便企利民、互联互通的全国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
(六)负责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拟订知识产权涉外工作的政策,按分工开展对外知识产权谈判。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国际联络、合作与交流活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_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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