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居民健康信息网下载(烟台市居民健康门户网址)
目前我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通过信息化方式向居民公开有几种方式
目前我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通过信息化方式向居民公开有两种方式:
1、微信公众号,市民关注微信公众号,可以查询电子健康档案。
2、网页查询,通过登录市卫生局公布的网址,可以查询居民电子档案。
居民健康app必须都下载吗
不是必须都下载。
居民健康app是一款一心一意提供医疗服务的手机软件,通过居民健康app可以便捷的预约健康医疗服务,同时平台提供了丰富且专业的医疗服务。这个app不是必须要下载的。
居民健康app基于地理位置信息,推荐家门口的社区医生,实现线上线下同步签约,随时享受在线咨询、预约转诊、健康档案管理等全方位的健康管理服务,为您和您家人的健康保驾护航。
烟台健康保怎么买
烟台市民健康保可在线上投保,比如可以在“烟台市民健康保”投保,从菜单栏“参保入口”进入,点击“立即参保”,填写好缴费人和参保人的相关信息后点击页面下方的“提交”,缴纳保费即可投保。 烟台市民健康保由平安养老、中国人寿、太平养老、人保财险、太保财险、国寿财险、阳光财险联合承保,烟台市职工和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且为在保状态的人群可投保。
拓展资料:
1、烟台市民健康保保障内容为: 医保外住院自付费用保障,扣除两万免赔额后,健康人群可报销70%,特定既往症人群可报销40%,更高可报销一百五十万; 医保外住院药品及耗材费用保障,扣除两万免赔额后,健康人群可报销60%,特定既往症人群可报销40%,更高可报销一百万; 特定高额药品保障,扣除两万免赔额后,健康人群可报销70%,在投保开放日之前经过医保部门认定备案为全身各系统恶性肿瘤、白血病、系统红斑狼疮三种门诊慢性病病种的给付比例为40%,更高可报销五十万; 特殊疗效药品保障,扣除一万免赔额后可报销70%,更高可给付报销三十万。
2、“烟台市民健康保”是烟台唯一 *** 指导,由烟台市医疗保障局、烟台市财政局具体指导推出的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作为我市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一环,是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积极补充。是一款烟台参保人员专属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产品。重点保障医保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医保范围外700种住院药品及20种耗材费用,以及针对特殊疾病治疗必需的特定高额药品、特殊疗效药品。
3、“烟台市民健康保”不设等待期,保险生效当日即可申请理赔,有效保障参保人医疗期间发生的医保目录内外的医疗费用;支持医保个账支付保费,一站式理赔便捷结算,真正实现普惠利民、让更多的烟台人民能以更低的成本获得更高价值的医疗保障,提升医疗健康保障水平。旨在满足烟台人民多样化的医疗保障需求,进一步提高广大烟台医保参保人员应对高额医疗费用负担的能力,是烟台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烟台市民健康保险怎么买?
烟台市民健康保可在线上投保,用户可以在通过【烟台市民健康保】公众号投保,用户直接在【参保入口】点击【立即参保】。随后在跳转的页面中,填写好缴费人和参保人的相关信息后点击页面下方的【提交】,缴纳保费即可投保。
烟惠保是一款普惠型的大病险,能报销医保目录内的住院医疗费,大幅降低重病家庭的经济负担。烟台市民健康保由平安养老、中国人寿、太平养老、人保财险、太保财险、国寿财险、阳光财险联合承保,烟台市职工和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且为在保状态的人群可投保。
扩展资料:
(1)“烟台市民健康保”是烟台市唯一 *** 指导的普惠性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是在烟台市医疗保障局、烟台市财政局联合指导下,由7家知名保险公司(平安养老、中国人寿、太平养老、人保财险、太保产险、国寿财险、阳光财险)联合承保。
“烟台市民健康保”有效衔接了烟台市基本医疗保险,为烟台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量身定制,一分价钱一分货。
(2)“烟台市民健康保”可用职工医保个人历年账户余额为本人及亲属支付保费。非 *** 指导产品无法使用医保个账余额参保缴费。
(3)“烟台市民健康保”参保一视同仁,不限制健康状况、既往病史、职业类别。非 *** 指导产品一般会对恶性肿瘤等部分既往疾病不予赔付。
(4)“烟台市民健康保”理赔结算更便捷,已实现出院结算时“一站式”理赔,出院时无须个人提交材料即可抵扣住院费用。非 *** 指导产品一般需要参保人另外提交材料申请理赔。
怎么样才能进居民健康素养评估学习系统
居民健康素养评估学习系统
“居民健康素养评估学习系统”点击学习路径
分:普通版
专业版
1、 普通版路径:
(1) 、
信息系统→“居民健康素养评估学习系统→点击→界面内设置个人信息后→登录”
(2)、百度→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信息系统→居民健康素养评估学习系统→点击→界面内设置个人信息后→登录
信息系统→“居民健康素养评估学习系统→点击→界面内设置个人信息后→登录”
2、 专业版路径:
登录名:huangmh
密码:000000
软件系统故障,请拨打:
省疾控信息科周玉平科长 *** :83759536
江苏省疾控中心健康教育所黄明豪所长:83759468。
附件: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试行)
附件下载:20100413173944.doc
发布人: 胡 健 联系方式: 84399199
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公开方式
法律分析:居民健康档案是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一项重要内容,它记载了居民日常生活中点滴健康相关信息,医生可以随时随地提取有关信息,快速全面了解情况,进行健康指导,为居民提供长期、连续、安全、有效、便捷、优质的服务。目前已建立健康档案的居民,可登录德州市居民健康网,登录后即可查询自己的健康档案信息,知晓健康状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 ***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档案法〉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二)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发展计划和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四)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宣传与档案教育、档案工作人员培训。
第九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依照〈档案法〉第七条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二)指导本单位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
(三)统一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按照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档案;
(四)监督、指导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
第十二条 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文件材料归档的规定,
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由单位的文书或者业务机构收集齐全,并进行整理、立卷,定期交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集中管理;任何人都不得拒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第十三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档案移交的规定,定期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
属于中央级和省级、设区的市级国家档案馆接受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20年即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属于县级国家档案馆接受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10年即向有关的县级国家档案馆移交。
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检查和同意,专业性较强或者需要保密的档案,可以延长向有关档案馆移交的期限;已撤消单位的档案或者由于保管条件恶劣可能导致不安全或者严重损毁的档案,可以提前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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