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进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工作)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存在的问题
科学谋划,高位推进平安建设。康巴什区坚持把政治引领作为贯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主线,在全市率先成立由区委、区 *** 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在各街道成立平安建设办公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什么是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概念是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树立“五大导向”,优化“四大体系”,提升“七大能力”,打造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城市特点的社会治理新模式,加快推进新时代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使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一个新的概念。要深刻理解和把握这一概念的内涵,关键在于对“市域”的理解和把握。具体而言,需要抓住以下三个着力点。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三大着力点
市域社会治理的治理单位主要以设区的城市为载体
我国按照中央 *** 统一领导、地方 *** 分级管理的原则,形成了由上至下的“金字塔式”地方 *** 层次结构,治理体系的运转主要依靠自上而下的层级“势能”推动。
目前,就中国的地方行政层级设置而言,主要存在两级制、三级制和四级制三种形式。虽然我国的行政区划体系和城市行政等级较为复杂。
但从中央政法委关于“市域社会治理”的谋划布局来看,这里的“市域”应该主要指的是设区的城市的行政区域和层级(包括副省级城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这也是社会治理的现实需求。
当前,新型社会矛盾风险的传导性、流动性不断增强,从酝酿发酵到集中爆发周期不断缩短,牵涉的利益群体、资金往来、具体诉求等各类矛盾要素不断超越传统县域层级能够解决的职权范围。
而相对于以“县域”为重点的传统社会治理体系而言,以设区的市为单位的社会治理具有更大更明显的优势,特别是地方立法权优势和资源统筹协调优势。
市域社会治理强调市级层面的“主导者”角色定位
从行政层级关系看,国家和省级层面是政策的研究者和制定者,区县层面是具体的执行者,在职能定位方面十分明确。但市级层面则处于承上启下的特殊位置,既是上级政策的执行者,一定程度上又是的政策制定者。
市域社会治理突出“以城区为重点”的空间治理取向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新经济新产业快速发展并向城市集聚,形成了“以人口由乡村向城镇、由欠发达地区向发达地区迁徙为主的特征鲜明的人口流动大潮”。
与之相伴而生的现象是城市人口规模的迅速增加。中国数千年来以农村人口为主的城乡人口结构已经发生逆转。
意味着人们的生产方式、职业结构、消费行为、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等都将发生极其深刻的变化,城市由此也就容易成为各类矛盾风险的产生地、聚集地、爆发地。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提出,就是希望能够将社会治理的工作重点转到城区上来,通过发挥市一级的统筹协调以及资源和技术优势。
更为有效地应对城乡区域发展过程中各类新型社会矛盾风险的挑战,从而真正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的创新方式手段有哪些?
(1)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坚持系统治理,加强党委领导,发挥 *** 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 *** 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坚持综合治理,强化道德约束,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
(2)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正确处理 *** 和社会关系,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限期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真正脱钩,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时直接依法申请登记。加强对社会组织和在华境外非 *** 组织的管理,引导它们依法开展活动。
(3)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使群众问题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权益有保障。
改革行政复议体制,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是什么?
明确市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目标要求。要确立“市域成为重大风险终结地”的基本目标,守住“不发生重特大案事件”的底线要求,坚决扛起“防范化解五类风险”的主责主业,坚决阻断重大风险外溢。
着力防范化解市域政治安全风险。要严防境外敌对势力策动“ *** ”,严防暴恐分裂活动发生,严防意识形态领域渗透,坚决消除市域内影响政治安全的苗头隐患。
着力防范化解市域社会治安风险。要深入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抓好2022年“十件实事”;要加强公共场所治安防控,加强重点行业、重点物品管理,依法严惩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电信 *** 诈骗、拐卖妇女儿童、养老诈骗等违法犯罪,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着力防范化解市域社会矛盾风险。要妥善防控涉众矛盾,及时化解邻里、家庭矛盾,创新化解城市社区物业纠纷,全力化解涉疫情矛盾纠纷,更大限度将矛盾吸附在市域、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
着力防范化解市域公共安全风险。要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深入推进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深入推进城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着力防范化解市域 *** 安全风险。要大力整治 *** 乱象,依法打击 *** 违法犯罪;要建强主流价值 *** 空间,强化市域政法新媒体阵地建设,落实“三同步”机制,严防网上意识形态渗透,让正能量充盈 *** 空间。
什么是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概念:
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树立“五大导向”,优化“四大体系”,提升“七大能力”,打造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城市特点的社会治理新模式,加快推进新时代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使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三大着力点:
1、市域社会治理的治理单位主要以设区的城市为载体。
2、市域社会治理强调市级层面的“主导者”角色定位。
3、市域社会治理突出“以城区为重点”的空间治理取向。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提出,就是希望能够将社会治理的工作重点转到城区上来,通过发挥市一级的统筹协调以及资源和技术优势,更为有效地应对城乡区域发展过程中各类新型社会矛盾风险的挑战,从而真正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