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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利申请登记簿副本( *** 专利申请登记簿副本怎么填)

专利权 *** 后,能否要求专利证书副本?

不能,专利证书副本只在共同专利权人发放,也就是专利具有共有专利权人时,已经发放专利证书的,申请人可以请求专利局制发专利证书副本给共有权利人,其他人不予发放。

另外,专利证书及专利证书副本只登记专利授权时的状态,因而专利证书和副本一般都是无实际意义的证书。要证明专利权的现实状态,以专利局的专利登记波副本为准,而且任何人都可请求专利局出具专利登记簿副本。

所以专利权 *** 后,可以向专利权人索要证书,有共同权利人且已经发放副本的可以索要副本,但证书上登记的权利人仍是原专利权人而不是受让人。

国内专利 *** 的流程是怎样的

我国专利 *** 通常以以下三种表现形式:

1、整体的专利 *** ,实施独占许可,所谓的 *** 专利的所有权,10年的自主产权。如专利权人(发明人)将整体专利 *** 给一个企业,在双方签订 *** 合同之后,发明人(专利权人)仅剩发明权。

2、专利实施排他许可,是一家企业买断该专利,仅专利权人与这个家企可以使用该项技术,不可以将该专利再次转方给第三方。

3、专利实施普通许可,是专利权人授权于某个企业或个人生产该专利,亦可授权多家企业或个人。

二、专利 *** 填写资料有哪些

1、需填写“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可在专利局网站下 载),明确专利号(或者申请号)、专利权人(或申请人)、发明创造名称以及 *** 人和受让人信息。

2、提交证明文件:专利权人因权利的 *** 或者赠与发生权利转移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 *** 或者赠与合同。该合同是由单位订立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公民订立合同的,由本人签字或者盖章。有多个专利权人的,应当提交全体权利人同意 *** 或者赠与的证明材料

3、将上述两份文件邮寄,或者面交至专利局,或者专利局位于地方的代办处

4、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200元。 *** 手续的办理比较简单,可以自己直接办理,也可以委托 *** 机构。专利局一般会在2到6个月内发手续合格通知书(告知专利权人或申请人由 *** 人变更为受让人),双方也可以通过专利局网站查询到变更结果,表明 *** 成功。如果双方想要通过文件来证明,可以请求专利局办理一个专利登记簿副本,上面会详细记载该专利的法律状态。

专利权的 *** 意味着专利的所有权或者持有权已经转移,专利权的受让人成为专利权人,享有专利的所有权或者持有权,而出让人即原专利权人不再享有专利的所有权或者持有权;专利的实施许可则意味着专利的所有权或者持有权并没有转移,该专利权仍由专利权人保留,被许可人只是取得了该专利的实施权。

专利 *** 需要哪些材料?

 一、专利权 *** 需准备的材料

《专利权 *** 合同》和《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

填写《专利权 *** 合同》。

填写《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 填写"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同时提供著录项目变更证明材料。

著录项目变更证明材料是指:

1、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因权利归属纠纷发生权利转移以及发明人因资格纠纷发生变更的,如果纠纷是通过协商解决的,应当提交全体当事人签名或盖章的权利转移协议书;如果纠纷是由人民法院判决确定的,应当提交发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专利局收到判决书后,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查询是否提起上诉,在指定的期限(两个月)内未答复或明确未上诉的,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提起上诉的,当事人应当出具上诉受理通知书,原人民法院判决书不发生法律效力。如果纠纷是由地方知识产权局(或相应职能部门)调处决定的,专利局收到调处决定后,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查询是否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指定期限(两个月)内未答复或明确未起诉的,调处决定发生法律效力;提起诉讼的,当事人应出具法院受理通知书,原调处决定不发生法律效力。

2、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因权利的 *** 或赠予发生权利转移,要求变更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必须提交 *** 或赠予合同的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该合同是由法人订立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的人在合同上签名或盖章,并加盖法人的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必要时须提交公证文件。公民订立合同的,由本人签名或者盖章;必要时须提交公证文件。有多个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应提交全体权利人同意 *** 或赠予的证明材料。

涉及境外居民或法人的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 *** ,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 *** 方、受让方均属境外居民或法人的,必须向专利局提交双方签章的 *** 合同文本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2) *** 方属于中国大陆的法人或个人,受让方属于境外居民或法人的,必须出具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批准同意 *** 的批件,以及 *** 方和受让方双方签章订立的 *** 合同文本原件或经公证的 *** 合同文本复印件;

(3) *** 方属于境外居民或法人,受让方属于中国大陆法人或个人的,必须向专利局出具双方签章的经公证的 *** 合同文本原件; (4)上述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 *** 的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必须由 *** 方的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或者其委托的专利 *** 机构办理。

上述(1)-(3)中的境外居民或法人是指在中国大陆没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港、澳地区及台湾的居民或法人;在中国大陆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可按中国居民或法人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 *** 的规定办理。

3、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法人的,因其合并、重组、分立、撤销、破产或改制而引起的著录项目变更必须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4、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因死亡而发生继承的,应当提交公证机关签发的当事人是惟一合法继承人或者当事人已包括全部法定继承人的证明文件。除另有明文规定外,共同继承人应当共同继承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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