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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专利申请后多久可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后多久公开)

专利申请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专利申请一般需要12到17个工作日。

专利局的受理,申请专利首先申请人应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在提交专利申请时应提交必要的申请文件,并按规定交纳相关的费用,初步审查,专利局受理申请后,会对专利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在初步审查合格之后,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内公布。

收费标准

申请发明专利的标准官费是3450人民币(包括申请费950元和实质审查费2500元),如果符合公司费用减缓条件可减至560元,如果符合个人费用减缓条件可减至560元,授权登记时还需交纳印刷税和授权当年的年费。

申请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的标准官费是500元,如果符合公司费用减缓条件可减至75元,如果符合个人费用减缓条件可减至75元,授权登记时还需交纳印刷水和授权当年的年费,另外,如果委托 *** 机构还需要额外的 *** 费。

专利申请周期需要多久?

我国的专利有三种,分别是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其中,发明专利申请周期平均在12-36个月,有效期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周期平均在7-14个月,有效期为10年;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周期平均在3-6个月,2021年6月1日起,有效期为15年。

目前实用新型专利从申请到下证需要多长时间?

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时间一般是4-8个月,如果审核顺利,不需要答复审查,一般就是5个月左右授权。

申请流程:

1、申请阶段

实用新型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摘要附图。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必须具备有说明书附图。委托专利 *** 机构的,应提交委托书。

2、审查阶段

中国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实行初步审查制度。在初步审查过程中,审查员会针对申请文件中的形式问题发出补正通知书并且针对明显实质e79fa5e98193e4b893e5b19e31333365666232性问题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针对该通知书做出答复。

实用新型专利只进行初步审查,没有像发明专利申请一样的实质审查。主要审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否具备专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文件和其他必要的文件,这些文件是否符合规定的格式,并包括审查下列各项: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否明显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的,或者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之一款的规定的,或者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一条之一款、第三十三条、专利法第二条第三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或第四款关于新颖性与实用性规定的;

是否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或第四款、第三十一条之一款、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的;专利局应当将审查意见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补正;申请人期满未答复的,其申请被视为撤回。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补正后,专利局仍然认为不符合前款所列各项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

3、授权阶段

(1)授权:在通过初步审查后,审查员会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申请人在接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后,需要办理以下登记手续: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公告印刷费以及专利证书印花税。

(2)颁发证书: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后即可获得专利证书。此段时间约为2-3个月左右。

实用新型专利一般多久下来

【法律分析】:实用新型专利下来需要的时间大概为6—8个月。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无需经过实质审查程序,授权较快根据中国专利法的规定;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只对产品的外观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与色彩的结合进行保护。发明专利授权时间较长,一般三至五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是对技术改进提起的申请,发明专利申请可以保护产品和 *** 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保护 *** 发明,只保护产品及其结构的改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实用新型专利多久申请通过

实用新型专利十八个月通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经十八个月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第四十条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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