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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一般采用那种光伏上网方式(光伏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定义)

光伏电价调整后家庭光伏电站上网模式如何选择

光伏项目并网模式是由用户自行选择。如果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项目,在用电符合显著减少(含消失)或供用电关系无法履行的情况下,允许变更为“全额上网”模式,需重新申请备案。居民客户重新申请备案,项目业主准备备案资料后统一交由供电部门代为办理,在获得当地能源主管部门备案批复后,重新签订相关合同。光伏发电上网模式只能申请变更一次。如客户原上网模式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选择变更为“全额上网”模式后,不得再变更回“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如客户原上网模式为“全额上网”选择变更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后,不得再变更回“全额上网”模式。客户申请变更上网方式,首先需办理备案变更,居民客户由供电局代办。变更前,供电人员会与客户确认抄录上、下网电量、光伏发电量等信息。变更生效时间由现场供电人员与客户协商确定,为了便于结算,通常约定月的起点,具体要以现场协商为准。

光伏发电并网模式有几种?

光伏发电项目的并网模式有以下三种模式:(1)全部自用:光伏设备发电的电量全部自用,不进行并网;(2)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光伏设备发电的电量,部分电量自用,剩余电量进行并网;(3)全额上网:光伏设备发电的电量全部并网。

光伏发电并网就是太阳能组件产生的直流电经过并网逆变器转换成符合市电电网要求的交流电之后直接接入公共电网。可以分为带蓄电池的和不带蓄电池的并网发电系统。带有蓄电池的并网发电系统具有可调度性,可以根据需要并入或退出电网,还具有备用电源的功能,当电网因故停电时可紧急供电,带有蓄电池的光伏并网发电系统常常安装在居民建筑。不带蓄电池的并网发电系统不具备可调度性和备用电源的功能,一般安装在较大型的系统上。

我想查一下光伏发电的并网模式有几种?

光伏发电的并网模式一般分为三种 之一种 自发自用模式 这种模式一般应用于用户侧用电负荷较大、且用电负荷持续、一年中很少有停产或半停产发生的情况下,或者是,就算放假期间,用户的用电维持负荷大小也足以消纳光伏电站发出的绝大部分电力。

这类系统,由于低压侧并网,如果用户用电无法消纳,会通过变压器反送到上一级电网,而配电变压器设计是不允许用于反送电能的(可以短时倒送电,比如调试时,而长期不允许),其最初潮流方向设计是固定的。所以需要安装防逆流装置来避免电力的反送。

针对一些用户无法确保自身用电能够持续消耗光伏电力,或者生产无法保证持续性的项目,建议不要采用此种并网方式。

单体 500kW 以下,并且用户侧有配电变压器的光伏电站,建议采用这种模式,因为其升压所需增加的投资占投资比例较大。第二种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

对于大多数看好分布式发电的用户来说,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是最理想的模式,这样即可以拿到自发自用较高电价,又可以在用不掉的情况下卖电给电网。但是实际操作过程中阻力颇多,原因是光伏从业者和地方电网公司人员信息的不对称,互相缺乏对于对方专业知识的了解,这也是为什么该模式成为光伏电价政策和国网新政中最让人难以理解的部分。

光伏发电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时,用户(或者称之为“投资商”)希望所发电量尽可能在企业内部消耗掉,实在用不掉的情况下,可以送入电网,以不浪费掉这部分光伏电量。但电力公司最希望的是用户简单选择,要么自发自用,要么升压上网。因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对于地方电力公司来说,要增加一些工作量:区域配网容量计算(允许反向送电负荷)、增加管理的电源点(纯自发自用可以降低标准来管理)、正反转电表改造后的用户用电计量繁琐(需要通过电表 1 和电表2 的数值换算得出用户实际用电负荷曲线和用电量)、增加抄表工作量等。

当然,从本质上来说,电力公司无法获得用户自发自用电量的购售电差价,对于地方电力公司是一个实际损失。既增加了工作量,又没有实际利益,因此会设置各种理由让投资商不选择这种并网方案。但只要从技术上充分说明这就是国家电网公司允许的余电上网方案,并且有一个合理的设计稿,当地电力公司就无法轻易拒绝投资商的申请。

很多光伏电站业主他们认为,只要在电表 3 处(400V 侧)并网,光伏电力用户消纳不了的话,可以直接通过配电变压器反送至 10kV 侧(或 35kV)。但实际上这是不允许的,违背了配电网的潮流设计,可能会引起 400V 侧的电压、功率因素等异常,同时某些保护设备也有可能会因此失去作用。

其实,对于分布式电站而言,采用升压并网和低压侧并网的成本差异不会太大,因为低压侧并网需要选择带变压器的逆变器(当然也可以选择 10-30KW 组串逆变器);升压上网时虽然增加了变压器,但是可以选择采用无隔离变压器的逆变器,综合成本两者差不多。只是增加了综合自动化保护系统和地调传输的费用。不过,同一厂区内,规模在 MW 级以上的电站,升压并网会对电能质量有一定保障,用户不用承担任何风险。

当然,此并网形式不太适用于用户进户母线为 35kV 以上的项目,这时候 10kV 或 35kV 完全是用户厂内母线,母线相连变电站是110kV或者 220kV,则一般可以直接反送入网。因为此类变电站在最初潮流设计时,都是可以双向运行的。

也不适用于 400V(或以下)进户的小型用电户(包括家庭和小商业),因为其 400V 母线是和其他用电单位合用的,反送电不直接跨越变压器,而是在 400V 母线上消纳(原理上可以借用)。当然,在 400V 母线上,光伏等分布式发电的总装机容量会受到控制(此类容量比例没有固定的数值,根据当地 400V 环网内的负载情况确定,也可通过增加区域调控和储能配套来增加分布式电源装机容量)。

这种运营模式更大的缺点,是其收益模型不能固定,自发自用比例和余电上网比例始终在变化,电站融资、出售时评估价值会比实际产出有所打折,甚至资方因为担心用电户的未来经营状况而无法获得一个合理的资产价值 第三种 完全上网卖电模式

在光伏发电大发展的近十年中,直接上网卖电一直是光伏应用的主流,因为其财务模型简单,并且相对可靠,而乐于被资本所亲睐。

该并网形式不但适用于未来的分布式固定电价项目,选择直接脱硫电价卖给电网也不失为一种好的选择(当然要求该地区脱硫电价不低于0.4 元)。这总比未来分布式电站的收益期要短一些,别总抱着 5.5 元补贴而钻牛角尖了。

而且,我们无法回避一件事情——光伏是资本推动型产业,属于固定收益型长效投资。在大多数企业追求发展的阶段是不太可能去持有光伏电站的,哪怕是现在很多手上握着一些光伏电站的业主。因此,光伏电站的 *** 市场未来是足够大的一个蛋糕,为买卖双方服务将成为炙手可热的业务,如保险服务、评估服务、检测服务、运维服务、第三方担保服务等。

最后,选择哪一种方式作为光伏电站的并网模式,只能由投资者自己琢磨了。

家用光伏发电并网选自发自用还是全额上网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能新函〔2018〕3532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044号)的要求,今年安排1000万千瓦左右规模用于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考虑今年分布式光伏已建情况,明确各地5月31日(含)前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国家认可的规模管理范围,未纳入国家认可规模管理范围的项目,由地方依法予以支持。所以2018年6月1日起并网投运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存在不能纳入国家补贴目录的风险,即并网投运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存在没有国家补贴的风险。目前无法确定是否能纳入国家补贴目录。

对于居民分布式光伏项目: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上网电费正常结算(上网电量*燃煤标杆电价),补贴费用(发电量*补贴标准)为公司垫付。

“全额上网”模式:按照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燃煤标杆电价+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补贴)结算,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与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差额部分费用(即可再生能源基金补贴),为公司垫付。

对于居民客户,在国家补贴垫付的前提下,2018年6月1日起并网的光伏项目,(燃煤标杆电价+“自发自用,余电上网”补贴)大于“全额上网”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

光伏发电的并网有哪些模式?

根据目前政策及业务规则,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并网模式有以下三种模式:

(1)全部自用:光伏设备发电的电量全部自用,不进行并网;

(2)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光伏设备发电的电量,部分电量自用,剩余电量进行并网;

(3)全额上网:光伏设备发电的电量全部并网。

希望我们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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