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包不包括地理标志(专利权不包含下列哪项发明专利地理标志实用新型专利)
我国知识产权的范围
从范围来看,知识产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及其邻接权、商标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地理标志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权利。从国际法的角度看,广义的知识产权范围目前已为两个主要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所认可:1967年签订的《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和1994年关贸总协定缔约方签订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以下称为《TRIPs协定》)。从国内法的角度看,以我国为例,1986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章“民事权利”,分列“所有权”“债权”“知识产权”“人身权”四节,其中第三节“知识产权”明文规定了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发现权、发明权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权。2017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之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的知识产权客体包括: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广义的知识产权范围实质上是以列举法明确了知识产权的类型。
狭义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含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三个主要组成部分。狭义的知识产权可以分为两个类别:一类是著作权,包括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邻接权。其主要是关于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创作者和传播者所享有的权利,它将具有原创性的作品及传播这种作品的媒介纳入保护范围,从而在创造者“思想表达形式”的领域内构造了知识产权保护的独特领域。另一类是工业产权,主要是专利权和商标权。工业产权则是指工业、商业、农业、林业和其他产业中具有实用经济意义的一种无形财产权。
《知识产权法》中的什么叫地理标志
地理标志商标是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并且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
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目前国际上保护特色产品的一种通行做法。通过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可以合理、充分地利用与保存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和地理遗产,有效地保护优质特色产品和促进特色行业的发展。
《商标法》第十六条规定,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
前款所称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
扩展资料:
在商品上使用地理标志,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地理标志是确实存在的地理名称,而不是臆造的、虚构的地名;
2、地理标志的使用人,是该产地利用相同自然条件、采用相同传统技艺的生产经营者;
3、地理标志所附着的商品是驰名的地方特产,在原产地以外的广大地域范围内为公众所知晓。
地理标志权不具有个体专有的独占性。地理标志并非由其所属的某个经营者排他性的享有专利权,而是由某一地区内经营者的代表机构进行注册和管理。
凡该地区内的经营者,符合条件的都可以使用,但不允许由个人独自注册,若独家作为商标注册则势必剥夺该地域内其他经营者的使用权。
地理标志权不具有时间性,地理标志权无保护期间的限制,是一项永久性的财产权利。地理标志权不具有可 *** 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标法
知识产权包括哪些?
知识产权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版权(著作权)、原产地名称(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商业秘密等。
延伸解释:
(一)知识产权,也称其为“知识所属权”,指“权利人对其智力劳动所创作的成果享有的财产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内有效。
(二)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外观设计、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
(三)据斯坦福大学法学院的Mark Lemley教授,广泛使用该术语“知识产权”是一个在196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立后出现的。
(四)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
(五)随着科技的发展,为了更好保护产权人的利益,知识产权制度应运而生并不断完善。如今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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