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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丰满区委老干部局(吉林市丰满区委老干部局长)

市老干部局是什么级别的单位

省委老干部局是属于一个正厅级建制单位,局长就是正厅级干部,一般同时还兼任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省委老干部局是省委主管全省老干部工作的一个职能部门,归口于省委组织部。主要的工作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 *** 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或参与制定全省老干部工作的具体政策规定。

(二)指导各市地、省直各部门(单位)的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做好老干部工作。

(三)调查研究老干部工作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省委、省 *** 和有关部门反映,并探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做好老干部工作的新办法、新途径。

(四)检查、督促、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组织老干部开展科学、健康的文化、健身活动,指导老干部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

(五)协同有关单位做好离休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协助处理副厅级以上离休干部丧事的有关事宜。

(六)贯彻落实离休干部易地安置政策,负责离休干部易地安置审批工作,协调处理易地安置离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七)承担省委、省 *** 和省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老干部局和干修所

老干部局 和干修所算公务员

老干部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市、区委有关规定,研究制定加强全区老干部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组织贯彻落实。 二负责离休干部政治待遇的落实工作;指导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和完善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的各项制度,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负责离休干部生活待遇的落实工作;对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保障机制及各项政策性补贴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协调离休干部保健、健康休养等工作;负责离休干部易地安置工作。

吉林省人民 *** 转发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离休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之一条 阅读文件

1.离休干部按同级在职干部规定的范围,在原单位阅读文件。重要文件,因身体条件不能到指定地点阅读的,单位可指定专人口头传达基本精神。

2.没有县级文件单位的享受处(县)级待遇的离休干部,可定期到其主管部门或指定的老干部活动室阅读。分散在农村乡(镇)享受处(县)级待遇的离休干部,由县(市)委老干部局组织阅读。

3.根据中央规定,党外人士,除少数纯属党内问题的文件外,原则上可阅读同级党内文件。第二条 各地各单位召开传达上级重要文件精神的会议,举办重要的报告会,要按规定范围吸收离休干部参加或组织专场报告。第三条 重大节日的庆祝、纪念活动及其它重要的社会活动,要组织离休干部或离休干部代表参加。第四条 各地各单位在评选党代表大会代表、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优秀党员和先进模范人物时,符合条件的离休干部亦应评选。第五条 要定期组织离休干部学习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并根据他们的兴趣和爱好,举办各种知识讲座。要建立切实可行的学习制度,提供学习材料和适宜的场所,保证他们的学习。第六条 党的组织生活

1.党员离休干部原则上在原单位参加组织生活。分散安置的,可就地就近参加;易地安置的,由接收安置单位负责组织。党员离休干部三名以上的要单独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不足三名的,可编入老干部管理部门的党小组或党支部。

2.根据离休干部的情况和特点,建立组织生活会制度,定期过好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第七条 离休干部要有必要的活动场所。各地各单位要加强老干部活动室的建设,充分利用这个场所组织离休干部开展各项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要订一些报纸、刊物和图书资料,购置必要的设备和文体娱乐用品,有条件的,还可增设一些必要的生活服务项目,为离休干部参加活动创造条件,提供方便。第八条 参观工农业建设项目

1.参观工农业建设项目,原则上以就地就近为主。跨省参观,要从严控制,必须由省里统一组织。

2.跨省参观,离休后每人只限一次。当前只限于:(1)之一、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2)抗战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处(县)级及享受处(县)级待遇的离休干部;(3)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厅局(地专)级及享 厅局(地专)级待遇的离休干部。单独和结伴外出参观的,组织上不负责联系,费用自理。第九条 文体生活

1.各地各单位要定期组织离休干部观看电影、戏剧和其它文艺节目,有条件的也可举办专场电影或文艺演出活动。逢年过节,要专门组织离休干部联欢或举办各种游艺活动。

2.外地文艺、体育团体在本地举行的文艺演出和体育比赛及各种展览等活动,主办单位在发票或售票时,对离休干部应优先。

3.积极鼓励离休干部参加各种体育活动,定期组织他们进行适宜的体育比赛,增强体质,健康长寿。第十条 “荣誉证”是离休干部政治荣誉的象征。各地各单位在颁发“荣誉证”时,要严肃认真,要有一定的仪式,并由领导同志亲自授予,还可适当赠给有意义的纪念品。第十一条 各级党组织,要经常宣传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利用报刊、广播和其它形式,大力宣传离休干部的历史功绩和先进人物的事迹。离休干部应当受到全党全社会的尊重,保证他们应有的政治地位和荣誉。第十二条 住房

1.离休干部的住房,原则上应按国发〔1983〕193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根据国家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标准的,可执行当地规定的标准。如目前达到规定住房标准有困难的,也不要低于同级在职干部的住房标准。

2.居住在农村或到农村、小城镇安置的离休干部,需要新建住房的,由原单位与当地协商,按吉发〔1983〕4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拨款新建,房权归公,原住房收回。个人住房需要扩建或维修的,应在不超过享受住房标准的情况下,由原单位负责安排,并按规定发给一次性建房补助费。

3.离休干部的住房,原则上由原单位解决,各地各单位在解决职工住房时,要将离休干部列入计划并落实到人头;分配统建住房时,在同等条件下,离休干部要优先解决。要把离休干部的无房户、危房户作为重点,抓紧解决。

老干部局是好单位吗

挺好的。属于国家机关,正式职工有公务员编制。

老干部局是负责主管离休干部、退休原四套班子和局级退休干部的职能部门,归属组织部管理的。工作稳定,福利健全,压力不大,轻松自在,真的是很不错的单位。

老干部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 *** 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向市委、市 *** 报告全市老干部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协助市委、市 *** 制定、完善本市老干部工作的政策、规定。

(二)指导全市各单位落实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对具体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调查研究落实老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工作中的问题,协调有关部门提出解决办法。

(四)指导老干部党支部建设和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

(五)宣传老干部的历史功绩、现实作用和先进事迹,宣传老干部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老干部在新形势下发挥作用;总结老干部工作经验。编印《北京老干部》刊物。

(六)指导各级老干部活动中心(站、室)建设;指导老干部开展科学健康的文化健身活动。

(七)处理老干部来信来访;报告老干部工作信息。

(八)指导老干部工作部门,加强老干部工作队伍建设。

老干部局是什么单位?

事业单位。

1、老干部又称离休干部。离休就是对建国前参加中国 *** 所领导的革命战争、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和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老干部,达到离职休养年龄的,实行离职休养的制度。

2、老干部一般由当地的老干部局管理。老干部管理局职责:市委、市 *** 服务管理全市离休干部工作的部门。对于退休干部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贯彻执行。

3、主要职责: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省 *** 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或参与制定全省老干部工作的具体政策规定。

4、指导各市地、省直各部门(单位)的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调查研究老干部工作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省委、省 *** 和有关部门反映。

5、检查、督促、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组织指导老干部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承担省委和省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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