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的专利授权实质条件(外观设计的专利授权实质条件有哪些)
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条件?
《专利法》第23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条规定,外观设计应“适应于工业上应用”。结合这两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具备新颖性和实用性两个条件。1、新颖性外观设计的新颖性与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新颖性的要求基本一致,它是指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新专利法提高了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即对通过摹仿现有设计或者简单拼凑现有设计特征而形成的外观设计不予授权。另外,新专利法还规定“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不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等。2、实用性外观设计是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它不能脱离工业产品而独立存在,因此,外观设计必须能够在工业中应用,具备工业实用性。
获得外观设计专利的实质性条件是什么?
我国专利法第23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这就是说,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条件是新颖性和独创性。同时,我国专利法又对外观设计作了如下的定义,即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这就是说,外观设计必须富有美感,并且能在工业上应用。因此,获得外观设计专利的应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 必须具有新颖性。
新颖性是外观设计获得专利权的基本条件,就是说,获得专利的外观设计必须是前所未有的。我国专利法规定,对新颖性的判断:其时间标准以申请日为准;其地域标准,出版物上的公开采用世界标准,使用公开采用国内标准。也就是说,获得专利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且不相近似”。
(2) 应具有独创性。
许多国家把外观设计是否具有独创性作为是否授予专利权的一个条件。独创性主要是指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的外观设计相比应具有明显的特点,或者说“不相近似”。判断两个外观设计是否近似,应比较使用外观设计的同类的两个产品,看他们从整体上是否相似,对于近似的外观设计不能授予专利权。
(3) 应富有美感。
世界各国对是否具有美感作为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规定是不同的。美国、英国等并不把是否具有美感作为是否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一个条件。而德国、日本等国则将其人作为是否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一个条件。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外观设计应当富有美感。
(4) 应适于工业应用。
由于外观设计专利的目的是促进商品的交流和经济的发展,因此,授予专利的外观设计必须适于在工业上应用,即能够用工业生产的方式将外观设计置于产品之上。
外观设计专利授予条件?
外观设计专利的授予条件是:
1、提交的文件必须包括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
2、必须经十八个月初步审查,且无人异议;
3、经申请人具有申请资格;
4、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第四十条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简述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具备的实质条件。
实质条件是: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
“专利法所称的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其中,适于工业上应用,可以认为是对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的实用性的要求。
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获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为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专利权,简称“专利”,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专利权的性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排他性、时间性和地域性。
扩展资料:
中国《专利法》第二条中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可见,外观设计专利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
(2)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
(3)必须富有美感;
(4)必须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
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各一式两份。要求保护色彩的,还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一式两份。提交图片的两份均为图片,提交照片的两份均为照片,不得将图片和照片混用。如对图片或照片需要说明的,应该提交外观设计简要说明一式两份。
其中照片要的是这个产品的六面视图,(前视图、后视图、俯视图、仰视图、左视图、右视图)和立体图,要求保护图案的,应提交展开图和立体图;要求保护色彩的,应提交彩色和黑白照片或图片。图的大小在3×8厘米到15×22厘米之间。
图片上不 能出现阴影或虚线,照片的背景只能有一种颜色,而且照片上除了所要求的外观设计外,不能有其他任何别的物品。 另外,不管提交的是图片还是照片,各视图都必须是正视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外观设计专利
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实质条件是什么?
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实质条件是什么?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的完善,生活中总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让我们不知所措并且十分烦恼。那么到底该如何有效地解决问题,让我们没有后顾之忧。小编今天就带大家来看一下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实质条件是什么这个问题及其后续问题。关于这些问题,我们为你整理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实质条件是什么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实质条件是什么:1、新颖性;;绝对新颖性标准(1)不属于现有设计(2)不存在抵触申请;(3)与现有设计或现在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具有明显区别。2、实用性(1)外观设计必须设于工业用。(2)必须和产品进行结合如果一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不与具体的产品相结合构成产品的形状,那么其纯粹是一个美术作品从而只能受著作权法的保护,而不能授予其专利权。3、富有美感。因为外观设计的功能在于引起消费者的审美情感,从而激起购买的欲望。4、并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这里的在先权利主要包括肖像权、著作权、商标权、企业名称权、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使用权等。专利法规定的不丧失新颖性的三种情况,同样适用于外观设计。
外观设计申请专利权的条件是什么?
外观设计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主要包括:1、实质条件。该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要具有区别性;2、形式条件。需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等文件;图片或者照片应清晰;需交纳申请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三条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第二十七条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第四十条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