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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职工死亡抚恤金(企业职工因工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

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抚恤金怎样领取

具体如下:

根据《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

二、关于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

从2006年7月1日起,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基数调整为:

(一)工作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即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

(二)离退休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基本离退休费,即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

(三)退职人员。按照《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

计发基数为本人基本退职生活费,即退职时计发的基本退职生活费和退职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退职生活费之和。

(四)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驻外非外交人员和港澳地区内派人员中原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计发基数为本人国内(内地)基本工资。

享受抚恤金的人,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一是死者的直系亲属;

二是这些亲属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养。

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扩展资料

根据《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

一、关于一次性抚恤金(工亡补助金)标准

(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规定执行。

(二)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三)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四)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参考资料: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

65岁以上老人因工伤死亡的赔偿金额应在有多少?

【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如何计算】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企业需要向员工家属提供三个方面的赔偿,即: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如何计算?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统筹地区也叫统筹单位,原则上确定地级以上行政区(包括地、市、州、盟)为统筹单位。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就是工伤(亡)发生地点所在的市,公布的上一年在岗职工工资。

所有单位和职工都要按照属地原则,执行统一政策,实行统一筹集、管理和使用。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如何计算?

职工因工死亡,使得由其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丧失了生活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系,造成这种状况的直接原因就是工伤事故,因此其直系亲属应当受到赔偿。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规定:“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1)、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参照《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配偶 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40%。

配偶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是: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工伤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其计算公式为: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工伤死亡职工本人工资(元/月)×40%

例如:张某生前为某化工厂职工,他的妻子程某在他出事前不久因车祸,造成双腿残疾,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虽然年龄不足55周岁,但仍有资格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张某生前月工资为2000元,程某可获得供养亲属抚恤金为: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2000元/月×40%=800元/月

(3)、其他亲属 每人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30%。其他亲属,指的是除配偶之外的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人。

其他亲属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是:(1)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3)工伤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其计算公式为: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工伤死亡职工本人工资(元/月)×30%

例如:邱某某为某公司职工,在一次工伤事故中遭遇不幸,剩下妻子李某一个人带着14岁的儿子,此时妻子年龄为40岁,并且有工作,家中还有老父亲,年迈体衰已丧失劳动能力,邱某某有一个弟弟30岁,有固定职业,与邱某某共同供养父亲。按照规定,李某无资格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儿子未满十八周岁,可以申请,虽然老父亲已丧失劳动能力,但邱某某有弟弟满十八周岁,且有能力,因此也不具有申请资格。这样,王某某的亲属中只有儿子一个可获得供养亲属抚恤金,邱某某生前的工资为2000元/月,其儿子所可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为: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2000元/月×30%=600元/月。

(4)、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也就是说,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配偶为孤寡老人,则其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50%。

其计算公式为: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工伤死亡职工本人工资×50%

例如:宁某为某建筑公司的老职工,膝下无子女,也无兄弟姐妹,老伴已满55周岁,完全靠牛某某的收入维持生活,宁某在工伤事故中死亡,老伴成了孤寡老人,宁某生前的工资为2000元/月,按照规定,她每月可以领取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2000元/月×50%=1000元/月

(5)、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为孤寡老人,或者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为孤儿,则他们每人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40%。

其计算公式为: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工伤死亡职工本人工资×40%

例如:林某某为某轧钢厂工人,在一次工伤事故中遭遇不幸,家中有一老母亲,已有70岁,林某某已离异,无子女,且无兄弟姐妹,其老母亦无兄弟姐妹,这样老母成了孤寡老人,林某某生前的工资为2000元/月。

老母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为: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2000元/月×40%=800元/月

(6)、如果工伤死亡职工有多个亲属皆有资格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则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例如:姚某某为某化工厂职工,在一次工伤事故中不幸死亡,其亲属中有资格获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有:妻子、儿子、妹妹、弟弟,按照法定的计算标准,上述亲属每月可获得的抚恤金之和为姚某某工资×130%,这就超过了姚某某的工资,这样,上述亲属每月总共可获的抚恤金只能相当于姚某某的工资,多出的部分不予计算。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如何计算?

职工的死亡使其亲属丧失了重要的生活来源,导致其生活水平的下降,这是工伤事故的后果之一,因此应当予以赔偿。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指在职工因工死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对其直系亲属支付的一次性赔偿。

支付主体是: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支付。)

享受主体是:因工死亡职工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子女、配偶)

赔偿标准是: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全国同命同价)

2019年1月21日,国家统计局官网公布《2018年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根据公布的最新统计数据,201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251元,那么 2019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9251元×20=785020元。

此标准全国统一执行,没有地域之分。

若加上医疗费用、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企业中如果有一个员工因公身故,需要给员工家属的赔偿就将近100万元。

因公死亡可以一次性获得多少赔偿

私了的话完全在于你和企业的协商,可以签订协议一次性拿到补偿,公了的话就是按法定程序解决,按工伤保险条例如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 *** 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备案。

所以你可以综合考虑决定哪种方式合算。这是对意外死亡的情况处理。

另外如果是单位存在过失导致的死亡,还可以追究过失责任,要求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国企化工厂2008年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故员工因工死亡的,近亲属可获得三项费用,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三项费用标准如下:

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公式: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

依据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5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195元,比上年增长8.2%。

故2016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1195元×20=623900元。

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故2016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623900元。

2、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公式:当地社平工资×6;

比如,深圳目前社平工资为6054元,则丧葬补助金为6054元×6=36324元。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公式:配偶:死者本人工资×40%(按月支付);

其它亲属:死者本人工资×30%(每人每月);

孤寡老人或孤儿: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时上述抚恤金之和应≤职工月工资(按月计算)。

具体的赔偿多少去问问自己本地律师专家较好,试试《 》去寻问。

法律规定工厂事故致人死亡赔偿金是多少

一、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40%;其他亲属,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三、丧葬费标准为6个月的单位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四、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 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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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死亡赔偿金的分配

死亡赔偿金因司法解释采取继承丧失说,应当按照《继承法》第10条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由配偶、父母和子女作为之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没有之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同一继承顺序中,死亡赔偿金原则上按照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决定分割的份额,而不适用《继承法》第13条规定的同一顺序一般应当均等的原则。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分割。

二、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

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之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之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

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 *** 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伤死亡赔偿金

抚恤金如何分配?

抚恤金如何分配?

大家知不知道抚恤金如何分配呢?抚恤金又称抚恤费,一般是由单位通知家属,派家属代表领取抚恤金,那么抚恤金应该如何分配呢?下面就和我们一起来看一看了解一下应该如何分配抚恤金呢?

抚恤金如何分配?1

一、抚恤金分为两种:伤残抚恤金和死亡抚恤金。

1、、抚恤金不纳税。

2、抚恤金不计个人收入。

3、抚恤金不能作为夫妻的财产进行分割。

4、抚恤金只能根据具体情况判定是否可以作为遗产

5、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职工,因公负伤被确定为残废、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的,有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应发给伤残职工抚恤金,直至伤残职工死亡时为止。在伤残职工死亡后,已经发放而未用完部分及应当发放部分,属于伤残职工的遗产,可以继承。

6、、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的职工,因公死亡时,定期按一定标准发放给受死者供养的直系亲属一定的抚恤金,直至受供养人成年或失去供养条件为止。这种抚恤金是发放给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的,因此,属于直系亲属的财产,不能作为死亡职工的遗产由所有继承人继承。

7、、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抚恤费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公民,肇事单位应给受死者供养的直系亲属一定数额的抚恤费。这些抚恤费是发放给受供养人的,属于受供养人的财产,而不是死者的遗产,不能以遗产继承的 *** 分割。

8、因革命军人致残、牺牲而发放的抚恤金依照我国兵役法的规定,现役军人参战或因公负伤致残的由部队评定残废等级,发给残废军人抚恤证和一次性发给抚恤金,这些抚恤金是发放给残废军人的,属于其个人的财产,在其死后可以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

9、现役军人牺牲、病故的,我国兵役法规定的应由国家一次性发给家属一笔抚恤金;其家属无劳动能力或者无固定收入不能维持生活的再由国家定期发给抚恤金,这些抚恤金属于军人家属所有,军人死后不能作为其遗产处理一、抚恤金不纳税。

抚恤金如何分配?2

一、供养亲属抚恤金最新计算公式:

1、《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规定:“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参照《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该规定同时规定了上述人员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根据上述规定,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的.计算根据亲属身份的不同而有不同标准,并且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受因工死亡职工生前工资的限制,不得高于该工资。具体计算标准为:

2、配偶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条件是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工伤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二、其计算公式为:

1、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工伤死亡职工本人工资(元/月)×40%

2、例如:赵某某为某石油化工厂职工,长期在化工一线工作,因油罐发生爆炸遭遇不幸,他的妻子王某在他出事前不久遭遇车祸,造成双腿残疾,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虽然年龄不足55周岁,但仍有资格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赵某某生前为化工厂 *** ,工资为2000元/月。这样,王某可获得供养亲属抚恤金为:

三、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2000元/月×40%=800元/月

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30%,其他亲属,指的是工伤死亡职工亲属中除配偶之外的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人。其他亲属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是:(1)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3)工伤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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