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专利申请所需流程及材料(国外专利申请所需流程及材料要求)
美国专利申请流程及所需文件都有什么?
(1)申请书(Application)
(2)声明书(Declaration),发明人必须在宣誓书中宣誓为真正的发明人,声明已阅读和了解说明书内容,以及会向专利局揭露任何与申请案专利性有关的技术资料
(3)说明书(Specification),包括说明书内容、权利范围及摘要
(4)图示(Drawings),不是必须的
(5) *** 委托书
(6)让渡书(Assignment),申请人为公司时,需要发明人将专利申请权让渡给公司,即需签署让渡书。
(7)小实体声明书,个人、少于500人的企业以及非营利性单位属于小实体。
申请国外专利流程
申请国外专利流程:向外国申请专利,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请求,经审查同意后,再向外国申请专利。向外国申请专利,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 *** 机构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保密审查的程序、期限等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执行。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提出专利国际申请。申请人提出专利国际申请的,应当遵守前款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本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处理专利国际申请。对违反本条之一款规定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不授予专利权。
申请国外专利的流程及注意事项有哪些
国外专利申请需要如下流程:
1、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之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之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在中国提出相同的专利申请;
2、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授予专利,发给专利证。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之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之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之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中国之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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