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关于专利申请分析(银川申请专利机构)
银川市药物专利申请流程
银川市申请专利的更佳步骤: 1。申请专利是一种法律程序,申请专利的发明人要想快而稳妥地获得专利权,取得法律上的保护,可委托专利事务所的专利 *** 人为你提供法律和技术上的帮助,发明人一旦与专利 *** 人建立委找 *** 关系,专利 *** 人则是你的技术顾问和专利律师。 2。发明人与专利 *** 人建立 *** 委托关系后,应按照 *** 人的要求提供撰写专利文件所必须的详细技术资料;详细技术资料包括发明创造的目的、新旧技术对比、主要技术特征及实施发明创造目的的具体方案,以及能说明发明创造目的的图纸等。 3.。如发明人不会制图或不能提供必须的详细技术资料,可直接向专利 *** 人口述,专利 *** 人可根据发明人的发明意图为你完成专利申请的全过程,直到获得专利权4.。委托专利 *** 机构申请专利的程序 委托专利 *** 机构申请专利一般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一、咨询: 1、 确定发明创造的内容是否属于可以申请专利的内容; 2、确定发明创造的内容可以申请哪一种专利类型(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二、签定 *** 委托协议 此时签定 *** 协议的目的是为了明确申请人和专利 *** 机构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是约束专利 *** 人对申请人的发明创造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 三、技术交底 1、申请人向专利 *** 人提供有关发明创造的背景资料或委托检索有关内容; 2、申请人详细介绍发明创造的内容,帮助专利 *** 人充分理解发明创造的内容。 四、确定申请方案 1。 *** 人在对发明创造的理解基础上,会对专利申请的前景做出初步的判断,对专利授权可能性很小的申请将建议申请人撤回,此时 *** 机构将会收取少量咨询费,大部分申请 *** 费用将返还申请人。 2.。若专利授权前景较大,专利 *** 人将提出明确的申请方案、保护的范围和内容,在征得申请人同意的条件下开始准备正式的申请工作。 五、准备申请文件 1、撰写专利申请文件; 2、 *** 申请书文件; 3、提交专利申请并获取专利申请号。 六、审查 中国专利局会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专利 *** 人会进行专利补正、意见陈述、答辩、变更等工作。如有需要,申请人应该配合专利 *** 人完成以上工作 七、审查结论 中国专利局根据审查情况将会作出授权或驳回审查结论,这一过程的时间一般为:外观设计6个月左右,实用新型10-12个月左右,发明专利2-39年。 八、办理专利登记手续或复审请求: 如果专利申请被授权,则根据专利授权通知书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领取专利证书。 如果专利申请被驳回,则根据具体的情况确定是否提出复审请求。 至此,专利申请过程即结束详情咨询 北京中圣晖知识产权 *** 有限公司
宁夏银川专利申请有哪些流程和要求怎么办什么手续
1、申请专利应当提交哪些申请文件
(1)申请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摘要(必要时应当提交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必要时应当提交说明书附图)。
涉及氨基酸或者核苷酸序列的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中应当包括该序列表,把该序列表作为说明书的一个单独部分提交,并单独编写页码,同时还应提交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以下简称专利局)规定的记载有该序列表的光盘或软盘。
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申请人应当在请求书中对遗传资源的来源予以说明,并填写遗传资源来源披露登记表,写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
(2)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摘要及其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
(3)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要求保护色彩的,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
2、专利申请的提交形式
申请人应当以电子形式或者书面形式提交专利申请。
(1)申请人以电子文件形式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办理电子申请用户注册手续,通过专利局专利电子申请系统向专利局提交申请文件及其他文件。
(2)申请人以书面形式申请专利的,可以将申请文件及其他文件当面交到专利局的受理窗口或寄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以下简称专利局受理处),也可以当面交到设在地方的专利局代办处的受理窗口或寄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
目前专利局在银川设有代办处,交文件和缴费都可以在代办处办理。
宁夏 *** 自治区专利纠纷调处办法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了有效地调处专利纠纷,保护专利权人、发明创造人及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本自治区境内发生的专利纠纷,均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宁夏 *** 自治区专利管理处是我区专利管理机关,依法对专利纠纷进行调处。第四条 专利管理机关调处专利纠纷,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着重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应及时作出处理决定。第二章 专利纠纷的受理第五条 受理范围:
(一)发明人或设计人与其所在单位对其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是否属于职务发明创造,以及时对职务发明创造是否提出专利申请的争议;
(二)专利申请权的争议;
(三)有关专利申请公告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申请专利的费用纠纷;
(四)专利侵权纠纷;
(五) *** 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合同纠纷;
(六)专利实施许可证合同纠纷;
(七)其他涉及专利或专利申请的纠纷。第六条 管辖:
(一)第五条(一)至(七)项的争议或纠纷,申请人可以申请专利管理机关调处,也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对于(五)、(六)项纠纷也可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技术合同仲裁机构或者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第七条 期限:
第五条中(三)、(四)两项纠纷申请处理的期限为两年,分别自专利权授予之日,专利权人得知或应当得知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申请处理其他专利纠纷的期限为一年,自当事人得知或应当得知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第三章 专利纠纷调处程序第八条 凡申请专利管理机关调处专利纠纷者,应当提交申请书和证人证言及实物证据,并按被申请人数提交申请书副本。申请书应写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地址、代表人姓名、职务;
(二)被申请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地址、代表人姓名、职务;
(三)申请调处的理由、事实和要求,并列出证据、写明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四)申请人是专利权人的,须附有专利权证明。第九条 专利管理机关在接到专利纠纷调处申请书后,经审查不属于本办法受理范围的,应在十五日内通知申请人;属于受理范围的,应在十五日内将申请书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在收到申请书副本后三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被申请人不按时提交或者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纠纷的调处。第十条 专利管理机关在受理申请后,应调查研究收集证据,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应当形成调解书,并由双方签字、专利管理机关承办人罢免并加盖公章。协议内容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第十一条 专利纠纷经调解未能达成协议的,专利管理机关应及时作出处理决定,不得久调不决。第十二条 专利管理机关在调处专利纠纷时需调查取证的,可向有关单位查阅有关档案、资料、帐本和原始凭证等材料,取证工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六章有关规定进行。第十三条 专利管理机关处理专利纠纷时,应通知当事人按时到达处理地点。当事人经两次正式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达的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出的,如果是申请人则视其为自动撤回申请,如果是被申请人则不影响专利管理机关作出处理决定。第十四条 专利管理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后,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处理决定书应写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地址、代表人或 *** 人姓名、职务;
(二)申请的理由和要求;
(三)处理决定认定的事实和理由;
(四)处理决定的内容。
处理决定书应由专利管理机关承办人员签名并加盖专利管理机关公章。第十五条 在专利管理机关对专利纠纷作出处理决定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申请书,所交费用不退。第十六条 委托他人代为参加纠纷调处的,必须向专利管理机关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 *** 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 *** 事项、权限。第十七条 当事人对专利管理机关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应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对于第五条(四)项纠纷作出的处理决定,当事人在限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的,专利管理机关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宁夏 *** 自治区专利保护条例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了加强专利保护与管理,鼓励发明创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专利保护与管理工作。第三条 自治区人民 ***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全区的专利保护与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人民 ***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保护与管理工作。
县级人民 ***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有关的专利保护与管理工作。
科技、计划、财政、经贸、外贸、公安、海关、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等部门,应当做好职责范围内的专利保护与管理工作。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 *** 应当加强对专利工作的领导,促进发明创造,推动专利技术产业化。
县级以上人民 *** 应当建立专利资助资金,用于资助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开展发明创造活动,组织申请、实施专利。第五条 自治区人民 *** 设立专利奖,对具有较高创造性及经济或者社会效益显著的专利项目给予奖励。
县级以上人民 *** 对在发明创造,促进专利产业化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奖励。第二章 专利管理第六条 自治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履行下列专利保护与管理职责:
(一)宣传专利法律、法规,培训专利工作人员;
(二)加强专利信息 *** 建设,为单位和个人提供专利信息服务;
(三)帮助推广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技术,促进专利产业化;
(四)鼓励单位和个人将符合申请条件的发明创造及时申请国内外专利,并协助办理有关申请事宜;
(五)应当事人的请求,调解、处理跨市的专利纠纷;
(六)查处跨市的专利行政违法案件;
(七)组织专利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专利技术鉴定工作;
(八)其他专利保护与管理工作。第七条 设区的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履行下列专利保护与管理职责:
(一)宣传专利法律、法规;
(二)指导企业事业单位建立专利保护制度,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三)开展专利执法,发现跨市的专利行政违法行为时,应当立即报告自治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
(四)应当事人的请求,调解、处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纠纷;协助自治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解、处理跨市的专利纠纷;
(五)查处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行政违法案件;协助自治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查处跨市的专利行政违法案件;
(六)完成本级人民 *** 和自治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布置的其他工作。
县级人民 ***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履行前款(一)、(二)、(三)、(六)项规定的职责;协助自治区、设区的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履行前款(四)、(五)项规定的职责。第八条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不得参与向社会推荐专利产品等经营活动。第九条 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给予职务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励。第十条 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实施发明创造专利后,每年应当从实施该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所得利润纳税后提取不低于百分之五或者从实施该项外观设计专利所得利润纳税后提取不低于百分之零点五,作为报酬支付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或者参照本款规定的比例,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一次性报酬。
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许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其专利的,应当从许可实施该项专利收取的使用费纳税后提取不低于百分之三十作为报酬,支付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以专利权入股的,应当从其股份收益中提取不低于百分之三十作为报酬支付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可以参照本条例第九条和本条前三款规定执行。第十一条 *** 或者国有企业投入资金进行的技术研究开发项目,其成果适宜申请专利的,应当申请专利。第十二条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人进行下列项目涉及专利的,其协议中应当有专利保护的内容:
(一)与自治区外、国外技术合作研究开发的项目;;
(二)委托自治区外、国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进行的技术研究开发项目;;
(三)聘请自治区外、国外专家参加的技术研究开发项目;
(四)与自治区外、国外企业合作的生产项目。
宁夏专利申请费用一般是多少钱
国内的专利申请是没有地区之分的,专利申请的官费费用都是一样的,可以查看国家知识产权局收费公示
在宁夏怎么申请专利
申请专利一般要找专利 *** 机构,宁夏只有一家注册的专利 *** 机构,你可以找他们帮你申请:
机 构 名 称: 宁夏专利服务中心
邮编 、地址: 750001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公园街24号
负 责 人: 叶学军
联 系 电 话: (0951)5032206、5048475
代 理 人: 叶学军、马小明、贾冬生、古玲玉、石昭元、王其枢、徐淑芬、赵明辉、王隽梅、马国庆、马长增、张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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