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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处理不正当专利申请行为(国外处理不正当专利申请行为规范)

国家知识产权局对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处理

国家知识产权局对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处理一、什么是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对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处理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是指:(一)同一单位或者个人提交多件内容明显相同的专利申请,或者指使他人提交多件内容明显相同的专利申请;(二)同一单位或者个人提交多件明显抄袭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专利申请,或者指使他人提交多件明显抄袭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专利申请;(三)专利 *** 机构 *** 提交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所述类型的专利申请。二、对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处理国家知识产权局对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除依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对提交的专利申请进行处理之外,可以视情节采取下列处理措施:(一)不予减缓专利费用;已经减缓的,全部或者部分追缴;(二)在国家知识产权局 *** 网站以及《中国知识产权报》上予以通报;(三)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申请数量统计中扣除非正常申请专利的数量;(四)建议各地人民 ***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不予资助或者奖励;已经资助或者奖励的,建议全部或者部分追还;(五)建议中华全国专利 *** 人协会对从事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专利 *** 机构以及专利 *** 人采取行业自律措施,必要时建议专利 *** 惩戒委员会根据《专利 *** 惩戒规则(暂行)》的规定给予相应惩戒;(六)通过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骗取资助和奖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国家知识产权局在采取上述处理措施前,应当给予当事人陈述意见的机会。

专利恶意非正常申请的法律行为是什么意思

《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根据第75号局令修正)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是指:

(一)同一单位或者个人提交多件内容明显相同的专利申请;

(二)同一单位或者个人提交多件明显抄袭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专利申请;

(三)同一单位或者个人提交多件不同材料、组分、配比、部件等简单替换或者拼凑的专利申请;

(四)同一单位或者个人提交多件实验数据或者技术效果明显编造的专利申请;

(五)同一单位或者个人提交多件利用计算机技术等随机生成产品形状、图案或者色彩的专利申请;

(六)帮助他人提交或者专利 *** 机构 *** 提交本条之一项至第五项所述类型的专利申请。

规定指出,国家知识产权局对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除依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对提交的专利申请进行处理外,可以对其予以通报,或建议各地专利管理部门不予资助或奖励;已经资助或奖励的,建议全部或部分追还。通过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骗取资助和奖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案例:

近日,天台法院依法对一名故意隐瞒事实、恶意申请执行、妨碍人民法院正常执行秩序的申请执行人李某作出拘留15日的决定。

李某原系某房地产公司的一名设计师,在职期间因劳动报酬问题跟公司发生纠纷。李某于2017年将公司诉至天台法院,该院经审理后判决房产公司支付李某各项报酬合计29399.79元。

李某因为不服一审判决,随后向台州中院提起上诉。上诉期间,双方经自行协商后达成和解,房产公司支付李某报酬合计9万元,李某在收到款项后向二审法院撤回了上诉,这起纠纷就此圆满解决。

事情过去一年半后,天台法院却收到一份李某从香港邮寄的执行申请,要求房产公司履行一审判决确定的支付劳动报酬合计29399.79元,法院于同日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天台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并通过 *** 查控系统冻结了该公司名下银行存款30000元。

在立案后第三天,该房产公司法务代表向法院提交了一份关于李某滥用诉权、恶意诉讼的报告,并提供了银行付款凭证和李某的撤诉申请书复印件各一份,以此证明双方自行和解并履行完毕的事实。

为查明事实,承办法官立即 *** 联系李某核实情况,但李某多次拒接 *** ,并在 *** 接通时含糊其辞,回避问题。

经传唤,李某到法院接受调查时承认与房产公司除劳务纠纷外无其他经济纠纷,也收到房产公司支付的人民币9万元,并在收到款项后向台州中院书面申请撤诉,但始终否认双方纠纷已经结清的说法。在接受传唤后,李某还多次报警称法院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其行为严重扰乱法院正常执行秩序。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台州网-恶意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人被依法拘留

参考资料来源:青海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根据第

专利申请中有关非正常申请的条款在哪个法条中有规定啊?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令

第 45 号

《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已经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局 长  田力普

二○○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

之一条 为了规范申请专利的行为,维护正常的专利工作秩序,依据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和专利 *** 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提交或者 *** 提交专利申请的,应当遵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恪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从事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是指:

(一)同一单位或者个人提交多件内容明显相同的专利申请,或者指使他人提交多件内容明显相同的专利申请;

(二)同一单位或者个人提交多件明显抄袭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专利申请,或者指使他人提交多件明显抄袭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专利申请;

(三)专利 *** 机构 *** 提交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所述类型的专利申请。

第四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对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除依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对提交的专利申请进行处理之外,可以视情节采取下列处理措施:

(一)不予减缓专利费用;已经减缓的,全部或者部分追缴;

(二)在国家知识产权局 *** 网站以及《中国知识产权报》上予以通报;

(三)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申请数量统计中扣除非正常申请专利的数量;

(四)建议各地人民 ***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不予资助或者奖励;已经资助或者奖励的,建议全部或者部分追还;

(五)建议中华全国专利 *** 人协会对从事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专利 *** 机构以及专利 *** 人采取行业自律措施,必要时建议专利 *** 惩戒委员会根据《专利 *** 惩戒规则(暂行)》的规定给予相应惩戒;

(六)通过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骗取资助和奖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采取本规定第四条所列处理措施前,应当给予当事人陈述意见的机会。

第六条 各地人民 ***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引导公众和专利 *** 机构依法提交专利申请。专利代办处发现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应当及时报告国家知识产权局。

第七条 本规定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如果在国内申请了专利后,国外有人使用,能告其侵权吗?

不可以,专利有地域性和时间性,除非外国人的侵权行为发生在国内。 申请国内专利,就能够在国内获得保护,申请国外专利,那么就能受到申请国的保护,互不相关。例如,你先申请国内的专利,然后提出PCT,之后按照你的意愿可以指定进入的国家。专利是请求原则,你都不请求,那谁给你权利呢?所以,你需要在哪个国家得到保护,就进入该国。

这个到没有。不过你如果申请了PCT,进入国家阶段后,各级 *** 都会有奖励政策的,就算至申请国内专利,还是有奖励政策的,只不过各个地方不同,其金额不同罢了。

向国家局提交的pct,可以为中文

专利非正常申请是什么意思

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是指:同一单位或者个人提交多件内容明显相同的专利申请;同一单位或者个人提交多件明显抄袭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专利申请;同一单位或者个人提交多件不同同一单位或者个人提交多件不同材料、组分、配比、部件等简单替换或者拼凑的专利申请;同一单位或者个人提交多件实验数据或者技术明显编造的专利申请;同一单位或者个人提交多件利用计算机技术等随机生成产品形状、图案或者色彩的专利申请;帮助他人提交或者专利 *** 机构 *** 提交1至5所述类型的专利申请。

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相关处罚措施:

对于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除依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对提交的专利申请进行处理外,可以视情节采取下列处理措施:

1.不予减缴专利费用;已经减缴的,要求补缴已经减缴的费用;情节严重的,自年度起五年内不予减缴专利费用;

2.在国家知识产权局 *** 网站以及《中国知识产权报》上予以通报,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申请数量统计中扣除非正常申请专利的数量;

4.各级知识产权局不予资助或鼓励;已经资助或者奖励的,全部部分追还;情节严重的,自年度起五年内不予以资助或者奖励;

5.中华全国专利 *** 人协议对从事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专利 *** 机构以及专利 *** 人采取行业自律措施,必要时专利 *** 惩戒委员会根据《专利 *** 惩戒规则(暂行)》的规定给予相应惩戒;

6.通过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骗取资助和奖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二条?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第二十六条?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

国外一家企业告我商标专利侵权,我该怎么来维护自己的?

专利出现侵权后,一般有三种解决途径。但是不管选择其中一种或几种途径,首先要做的工作就是收集专利侵权的证据。只有做好了这一步的工作,后面的措施才有了主动权,否则,后面的工作无法开展。解决专利侵权时应当收集的证据包括: 1、专利权属证据。证明原告享有专利权或者专利许可使用权。 2、侵权存在证据。证明被告已经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原告应当提交被控侵权产品及其销售发.票、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技术特征对比材料等证据。 3、赔偿金额证据。证明其提出的赔偿金额有事实依据。原告应当提交能证明其提出的赔偿数额的证据,如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的证据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的证据;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没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明显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赔偿数额。上述赔偿数额可以包括因调查、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证据收集好之后,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形选择如下侵权解决方式: 1、协商与和解:专利权人和被控侵权人均可自行协商或在其他第三方的调解、斡旋下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提出协商意向时一般可以向侵权方发送侵权警告函。这在我国专利法中并无规定,但在现实生活中却被经常使用,而且还常取到较好的作用。侵权警告信的写法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口气可以强硬,也可以缓和。一般应写明以下内容: (1)专利权人的专利号,专利的主要权项内容;(2)对方的产品或 *** 侵害了该专利权,希望中止或禁止对方制造、销售和使用的行为; (3)希望对方于何时就此作出答复;(4)如果对方不作答复,专利权人可能采取的措施。 2、行政裁决或协调专利权人在侵权人侵权事实和证据充分确凿的情况下,可向专利局等有关行政部门举报,由其采取行政措施,对侵权人的侵权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后作出行政处罚。在行政裁决过程中,有关专利行政部门基于有关当事人的申请,可对专利侵权的民事责任进行调解。 3、向法院起诉:专利权人在发现侵权人侵犯其专利权后,亦可径自向侵权行为地、被告所在地等相关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等。同时有权申请对侵权人的侵权事实和证据进行诉讼保全,申请法院强制令,禁止侵权人继续侵权行为。为保证经济赔偿的切实执行,专利权人在起诉的同时,可向受理法院申请对侵权人的等额财产进行诉讼保全。 向法院提起诉讼时,选择起诉的法院可以有: (1)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 a.被控侵犯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 b.专利 *** 使用行为的实施地,依照该专利 *** 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c.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制造、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 d.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实施地; e.上述侵权行为的侵权结果发生地。 (2)原告仅对侵权产品制造者提起诉讼,未起诉销售者,侵权产品制造地与销售地不一致的,制造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以制造者与销售者为共同被告起诉的,销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销售者是制造者的分支机构,原告在销售地起诉侵权产品制造者制造、销售行为的,销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3)专利权属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专利权合同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做上述工作如果自己没有经验或能力,建议更好委托律师等专业人员代为处理,否则,也容易处于被动。因为处理专利侵权毕竟是专业性和程序性很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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