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安全防御正文

企业专利管理中的核心是(企业专利管理的核心工作是)

专利权的核心是取得专利还是拥有实物?

可以不用造出实物,但需要注意以下一些相关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申请的主题必须能够在产业上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所谓产业,它包括工业、农业、林业、水产业、畜牧业、交通运输业以及文化体育、生活用品和医疗器械等行业。在产业上能够制造或者使用的技术方案,是指符合自然规律、具有技术特征的任何可实施的技术方案。能够产生积极效果,是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在提出申请之日,其产生的经济、技术和社会的效果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预料到的。这些效果应当是积极的和有益的。审查原则(1)以申请日提交的说明书(包括附图) 和权利要求书所公开的整体技术内容为依据,而不仅仅局限于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内容;(2)实用性与所申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是怎样创造出来的或者是否已经实施无关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活动的重要核心资源是什么

知识产权管理资源,包括人力资源管理、财务资源管理和信息资源管理。人力资源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活动最重要的核心资源。人力资源管理包括对企业技术研究与开发人员、经营管理人员等企业各类员工的知识产权宣传、教育与培训等;财务资源管理包括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等各项活动所需经费支出的预算编制与经费管理;信息资源管理即收集有关企业生产经营、技术创新的相关知识产权信息和知识产权法律法规。

更多有关专业知识产权 *** 机构知识或者更多服务,请登录或者致电010-82685045

什么是一个专利的核心专利,外围专利和衍生专利

1、一般的讲,核心专利指的是制造某个技术领域的某种产品必须使用的技术所对应的专利,而不能通过一些规避设计手段绕开。目前,核心专利并没有统一的定义,更重要的是,判断一个专利是否是某个技术领域的核心专利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另外,核心专利有时候指的是基础专利。 2、外围专利简单意义上说就是相对于基础专利(核心专利)来说的,其研究改进是基于核心专利来进行的。大量申请围绕核心技术专利的改进专利,对其形成包围之势,这样一来,虽然外围专利的拥有者仍然不能直接使用别人的核心专利,仍然会导致侵权的问题(专利法第五十七条),但是,在市场上,核心专利如果具体实施的时候也会碰到这些外围的“篱笆”,这样就可以形成“交叉许可”,双方互相使用对方的专利,而不互相诉讼专利侵权。3、精于此道的日本企业,他们称之为“篱笆”专利战略。六、七十年代,日本企业开始大量出口产品,当时日本企业没有核心技术和专利。当竞争对手有一个关键的、关于某项产品的基本原理的核心专利时,日本企业就会围绕该核心技术开发出一系列的专利,每一个专利都有不同程度的改进。这些改进专利覆盖了将该核心技术投入商业应用时可能采用的更佳产品结构。这样,它们给原技术的所有者对该技术的有效利用造成了困难,然后木桩篱笆专利的所有者就可据此迫使对方同意交叉许可,从而获得对核心技术的使用权。虽然一些专家认为,日本人的专利件数意义不大,但另外一种观点却认为,即使日本人的专利大多是小项目,但也会限制竞争者,并迫使美国公司把大量的专利技术让给他们自己,这也是同西方国家交换专利技术时,日本人总是占便宜的原因。关于数码相机的例子就是更好的例证。后来,新兴的韩国台湾企业发现了这一秘诀,在上个世纪末,台湾富士康、台湾宏基、韩国三星跟踪国外企业的核心技术,大量部署外围专利,也创造了可靠的杀手锏。关于专利侵权在专利法第五十七条中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所以,在商品经济时代,利用技术的更新来占领市场的制高点是一个好的策略,但是很多发达的国家的企业在很多行业都处于技术垄断的地位,全球范围内大量的专利申请保护了先进的技术不能为他人未经允许而使用,从而促进这些发达国家的企业进一步垄断。发展中国家的企业无法在核心技术上同这些国际大公司竞争,但是并不意味着所有的门都关闭了。其解决办法之一就是利用外围专利这一工具来突围。采取“农村包围城市”的方式,通过技术引进掌握国外的先进技术,围绕该基本专利不断进行应用性的开发研究,申请众多的外围专利,利用这些外围专利进一步覆盖该技术领域,构筑外围专利网,从而突破技术垄断,变被动为主动。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