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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的发明人可以是不同单位吗(专利所有者是发明人还是公司)

职务专利的发明人可以是外单位的么?

如果你对发明创造的贡献可以达到专利法实施细则10或11条,对发明人的定义的标准。那么你作为发明人,是可以的,除非你是sipo内部的工作人员。但是我觉得你应该关注权益的归属,比方申请权给对方单位合适吗?以后有没有奖金分给你,该分多少

专利的发明人或者权利人,可以同时是个人和企业吗?

首先,发明人不是权利人,申请人才是专利的权利人。

(1)关于发明人的规定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发明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

专利审查指南之一部分之一章第4.1.2节规定:

发明人应当是个人,请求书中不得填写单位或者集体,例如不得写成“××课题组” 等。发明人应当使用本人真实姓名,不得使用笔名或者其他非正式的姓名。

(2)关于申请人的规定

专利审查指南之一部分之一章第4.1.3节规定:

申请人是中国单位或者个人的,应当填写其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政编码、组织机构代码或者居民身份证件号码。申请人是个人的,应当使用本人真实姓名,不得使用笔名或者其他非正式的姓名。申请人是单位的,应当使用正式全称,不得使用缩写或者简称。请求书中填写的单位名称应当与所使用的公章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申请人是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的,应当填写其姓名或者名称、国籍或者注册的国家或者地区。

(3)结论

综上,发明人必须是自然人。申请人可以同时是个人和企业。

同一个专利申请中申请人能不能是两个不同的公司,能不能进行费减或其它优惠政策。

专利法第八条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所以,同一个专利申请中申请人可以是两个不同的公司。专利费用减缓办法 第四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个人与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70%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6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不予减缓专利费用

单位申请专利,发明人不是该单位需要文件证明吗?

申请人(个人)与发明人或设计人可以为不同的人。因此,当设计人不属于该单位时,不需要 *** 证明或其他文件。当设计人属于该单位人时,根据《专利法》第六条的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专利发明人、申请人 、专利权人的关系

三者的区别

1、申请人和发明人可以是也可以不是同一人。

比如你为完成公司任务做出的发明专利申请,公司作为法人就应该是申请人,若专利得到授权,公司就是专利权人。专利授权一定是授权给申请人。

2、单位不同:专利发明人只能是个人不能是单位,享有获得奖励、报酬的权利和署名的权利,却没有独自使用、占有、处分专利的权利,只能变更不能 *** ;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可以为个人和单位,拥有独占权(独占实施本专利)、许可权(许可他人实施本专利)、 *** 权(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 *** )。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专利申请在获得授权前,只能称为专利申请,如果其能最终获得授权,则可以称为专利并对其所请求保护的技术范围拥有独占实施权。

扩展资料

专利权人与专利申请权人具有一致性:专利申请权是产生专利权的基础,专利申请权人提出的专利申请获得批准后,该专利申请权人就成为专利权人。

申请人和发明人可以是也可以不是同一人,比如你为完成公司任务做出的发明申请专利,公司作为法人就应该是申请人,若专利得到授权,公司就是专利权人。专利授权一定是授权给申请人。

专利发明人只能是个人不能是单位,享有获得奖励、报酬的权利和署名的权利,却没有独自使用、占有、处分专利的权利,只能变更不能 *** ;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可以为个人和单位,拥有独占权(独占实施本专利)、许可权(许可他人实施本专利)、 *** 权(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 *** )。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专利发明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申请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专利权人可以是其它公司么

如果该发明专利技术和你在国企的工作无关,更好和你的单位谈清楚。非职务发明专利的全部费用要由申请人自己负担。如果该专利前景广阔,效益可观,让你父母申请,免得节外生枝。如果仅仅是为了职称评定,与单位谈清楚,他们如果要算做职务发明也可以,全部费用你就不用负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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