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公司如何调查专利(专利怎么找投资)
如何进行知识产权侵权调查
定期到市场上检视公司产品的竞争产品,一旦发现某项产品有侵权嫌疑,应马上把产品交给知识产权律师,请律师评鉴该产品是否侵犯公司的专利权。 检视竞争产品的 *** 是看竞争者的广告材料,还有一个 *** 是查阅竞争对象的专利。 常见的知识产权侵权证据调查方式有: 1、自行取证。 2、委托律师调查取证。由于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性较强,由权利人自行取证,对取证的方向和范围把握的十分准确会有一定的难度。律师是专门从事法律工作的,以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为职业。律师不仅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而且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熟练的诉讼技巧,能在不同的诉讼阶段为当事人作出适当的选择。一般说来,律师调查取证要比当事人调查取证方便得多,收集证据的范围也更加广泛、精确。 3、委托调查公司取证。调查公司往往有一些刑侦、特种人员,具有专业的调查技巧和调查设备,并和 *** 各职能部门、信息部门具有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他们调查,往往可以把一些秘密的侵权行为揭露出来。 4、通过公证机关进行证据公证。公证机关的法定业务之一便是“保全证据”, 法律对公证证据推定为真。充分运用公证机关收集、保全证据,是诉前准备工作的重要选择。 5、申请法院进行诉前证据保全。 【律师提示】保全措施后,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应在法定时间段里提起诉讼。如果没有向法院提起诉讼,则此种保全措施应当予以解除,或者将有关证据予以销毁或发还,同时申请人还要就此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申请法院调取证据。在提起专利侵权诉讼的同时,提出一份调取证据申请,申请法院调查取证。调取的证据通常分为三类:之一,保全被控侵权产品;第二,调查被控侵权单位的财务账册,以便确定赔偿额;第三,调取被控侵权人存在侵权的证据。 申请法院调查取证应当注意两点:一是申请调查的证据范围,必须符合法定情形;二是此项申请必须注意举证时限。 法院通常采取的措施是对易拍照的被控侵权产品采用拍照的方式,或采用记录下被控侵权产品的技术特征的方式,对易于调取的产品等采用扣押、提取等手法。 7、申请行政机关调查取证。根据《专利行政执法办法》规定,各级专利机关在查处案件的过程中,可以根据需要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合同、帐册等有关文件;询问当事人和证人;采用测量、拍照、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勘验。涉嫌侵犯制造 *** 专利权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被调查人进行现场演示。涉及产品专利的,可以从涉嫌侵权的产品中抽取样品。
怎么查一个公司有哪些专利,怎么看?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其他专利检索网站,将企业的名称输入“申请人(专利权人)”一栏检索就可以查到该公司的专利。
一、查询专利的作用
专利查询是专利申请前的一个程序,它不是必须的,却是有必要的,一份有效检索报告可以让申请人避免所要保护的权利不与在先申请的专利权利相同或相近,保证所申请的专利是有效的。申请专利对企业的重要性来归纳申请专利有哪些好处:通过专利战略,以占领自己领域的市场;建立市场上的竞争优势;建立专利技术优势和打击同行;申请专利可以用来报项目、个人荣誉、个人升职的用途;企业销售产品、宣传的需要。申请专利对企业主要有以上五点好处,为了更好的占有市场,企业应做到:发现发明创造及时申请专利,申请专利过程中大力宣传,申请专利后要保护自己的产品。
二、常见的查专利网站
1、智慧芽网站
该网站能够为人们提供专利号查询网上查询的网站有很多,但是我们可以选择使用性能更佳的网站,比如说智慧芽网站这个网站已经在行业领域中运营多年,网站运营十分稳定。
2、相似专利一键查询
登录这个网站,我们就可以进行相似专利一键查询,这个专利号查询网上查询系统,能够为我们呈现多种专利类型,如果我们想要查询相似的专利,可以通过分类查询的方式,进行搜索。
三、如何确定公司是否有专利
专利号查询网上查询网站能够帮助人们挖掘专利情报,申请了专利的团队,或者是个人需要实时的关注专利市场,这样才能够随时的挖掘专利情报,以防止他们的专利被人侵权而不自知。通过网上查询专利,我们就可以实时监控对手的动态,有些时候同行业之中存在激烈的竞争,竞争手段难免会涉及到侵权,为了防止专利被盗用,所以人们需要实时监控对手的动态。
专利侵权如何调查取证,专利侵权证据如何收集
当专利权人发现有人涉嫌侵犯自己专利权,决定进行侵权调查取证时,应当按照下列步骤进行:1、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分析专利的可靠性:首先应当客观的确定专利的保护范围,然后分析专利的可靠性,确定专利是否存在被宣告无效的可能。2、把涉嫌侵权的技术与专利技术进行比较分析,确定对方的技术特征是否落入自己专利的保护范围。3、对侵权事实进行调查,保存搜集有关证据:侵权调查包括侵权行为人的主体情况以及侵权事实的情况。主体情况包括侵权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针对自然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行业分类、注册资本、生产规模、业务领域、营销渠道等(针对单位);侵权事实情况包括:产品名称、技术资料、使用情况、销售情况、宣传资料、销售数量、销售价格、销售发票、购买合同、客户关系、销售地域、销售时间等。针对调查情况搜集相关证据。4、调查因侵权造成的损失:包括自己的销售量减少、利润减少、支出的 *** 成本、侵权人的销售数量、销售价格、利润等。进行侵权调查时可以寻求律师、调查公司、专利管理行政机关的帮助。例如:寻求律师进行专利侵权基础事实的调查。寻求专利管理行政机关对侵权人进行查阅、复制与侵权有关的合同、账册、询问当事人和证人、现场勘验、保全证据。
专利侵权证据收集的 *** :1、自行取证和委托律师调查取证(一般说来,律师调查取证要比当事人调查取证方便得多,收集证据的范围也更加广泛、精确);2、申请公证机关进行证据保全;3、申请法院进行诉前证据保全;4、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5、申请行政机关调查取证。
专利尽职调查是什么,哪些情况需要引入专利尽职调查
专利尽职调查也称“专利交易的风险调查”或“专利审慎调查”。 “专利交易的风险调查是指通过收集和分析目标专利的信息,预测和评价相关的风险问题以及收益机会,作为调查方决策参考的依据。专利交易的风险调查有助于预防侵权争议、控制合同风险、防止专利欺诈、避免投资浪费、降低交易费用、提高交易质量等。” 一个完整的专利审慎调查包括:专利资产的确认,专利交易的相关风险与评估,风险规避,与专利资产相关的利益协同,并购后专利资产的有效利用。归纳国内外先进经验,通常在如下项目中需要引入专利尽职调查工作。
一、专利经济价值和排他权利的尽职调查
1.包含专利资产的并购项目 在包含专利资产的并购项目中,专利资产只是目标企业资产中的一部分。因此专利资产的确认、并购后专利资产的有效利用是尽调的主要内容,这样的专利尽职调查难度不大、门槛不高,并购律师团队可以提供一站式的综合服务。但是,如果目标企业的固定资产主要是为了实施专利技术或者专利技术构成目标企业被并购的主要原因,那么就应该选聘专业的专利律师团队组织专利尽职调查。
2.以专利资产出资的项目 以专利资产出资的项目,主要是指涉及将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专利申请权作为无形资产出资的项目。如果需要将无形资产计入注册资本,专利申请权可否作为出资客体一直是一个争议性的问题。因为专利申请权有可能无法转化为专利权,即:在专利申请过程中被驳回,专利申请权无法形成价值,因此专利申请权在本质上是一种“或有”的财产权利;如果是以发明专利出资,尽职调查的重点应是发明专利是否存在被宣告无效的理由;[8]如果是以实用新型专利作为出资,尽职调查的重点应是考察该等实用新型是否做过《专利权评价报告》,以及该报告是否认定该实用新型专利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除此之外,以专利权作为资产出资,还要考察专利资产是否存在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质押的情况。 3.以专利资产为交易标的物的项目 涉及专利资产交易,交易完成时的状态通常是专利权 *** 或是增加专利权共有人。专利资产交易通常包括三个方面或三个要素,即:出让方、受让方和标的物。所以,此类项目中的专利尽职调查不仅要对专利资产进行调查(调查的内容同以专利资产出资的项目),还要对出让方和受让方的交易资格是否合法进行调查。除此之外,如果交易双方或标的物存在跨境或涉外的因素,还要对目标专利是否符合我国技术进出口管制规定进行调查。以专利权为交易对象的合同,需要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并登记才能生效。 4.以专利作为权利质押的融资项目 以专利作为权利质押的尽职调查内容与专利交易尽职调查的内容基本相同。专利质押与专利 *** 有一点不同:在以专利作为权利质押的融资项目中,通常要求对被质押的专利做资产评估,因此在办理专利质押合同批准登记过程中通常要提交涉及专利权的资产评估报告。
5.以专利为纽带的企业的合作的项目 以专利为纽带的合作的项目通常包括企业法人之间的联营和专利权的授权许可。专利授权许可分又称为“专利特许”,特许形式包括排他许可、独占许可和普通许可。专利权人将专利授权许可给被许可人使用通常要收取专利特许费。特许费可按年支付固定金额,也可以采取入门费加销售提成的模式。如果需要采取入门费加销售提成的模式,专利尽职调查的内容中应当包括被许可人的财务制度和统计制度是否健全、销售数量和销售毛收入是否可以准确计量。
二、技术自由实施的尽职调查(FTO) 企业在自主研制和首次公开销售新产品前,应当做“技术自由实施的尽职调查(FTO)”。有的专利权人因为不熟悉专利法,思想中会存在两个误区:
其一,自主研发的产品不存在抄袭,因此不会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
其二,本企业是光明正大的专利权人,自己实施自己的专利,不可能侵犯第三人专利权。如果不改变这两个错误认识,非常可能带来严重后果。 “对一项技术的自由实施(Freedom to Operate 或FTO)指的是实施人可在不侵犯他人专利权的前提下对该技术自由地进行使用和开发,并将通过该技术生产的产品投入市场。广义的自由实施(FTO)还包括实施该技术时不违反其它法律法规的规定。而所谓的自由实施(FTO)尽职调查则是指对实施该技术是否可能侵犯他人专利权和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而进行的调查和研究。”专利法保护申请在先的发明创造。实施在后的发明创造即使是独立研发且不存在抄袭的情况也可构成侵权,这是专利法不同于著作权法的特别之处。由此可见,任何研发、创新行为,都要事先查新,都应有技术自由实施尽职调查(FTO)的意识,否则有可能白白浪费研发经费、耽误宝贵的时间。 “专利法律权利的自由运作调查就是确认自由使用目标专利的技术不侵犯第三方专利权。专利权是一种阻止别人使用其专利的权利,而不是一种自由任意使用的权利。也就是说,专利权人拥有某项技术的专利权,不代表其能自由地,不受限制地使用该技术,其技术仍有可能录入其他专利的保护范围。”根据我国专利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专利侵权诉讼中,被告以实施自己的专利作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换句话说,实施自己的专利也可能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其理由是,己方被授予的专利,可能因为审查员在检索现有技术和抵触申请时没有查出实质相同的在先专利。实质相同的在先的专利权人既有权以缺少“新颖性和创造性”为理由申请宣告在后专利无效,也可以直接起诉至法院要求在后专利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新产品的自主研发前要先做 FTO,否则有可能导致研发成果在重复别人的专利技术、新品研制成功也不能上市。反过来说,FTO也会促进研发,因为第三方的专利文献和现有技术,是可资借鉴的重要资源,研发行为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可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此外,研发前做FTO,还可以捕捉到第三方专利布局中的漏洞,做出巧妙的规避设计。这样一来,既可以合法借鉴前人的技术成果,又可以巧妙地规避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不但研发前要做 FTO,在研发后、新品上市前还要再做一次FTO。其理由是:己方研发过程可能是秘密的,研发成果也没有申请专利;可是在将科技成果转化成产品需要一个时间周期,在这个过程中可能有第三方在国内申请了专利,也可能有第三方在产品的目标市场申请了专利。因此,研发FTO和新品上市前的FTO都有必要做,而且操作的 *** 基本相同。此外,关于新品上市前技术自由实施尽职调查(FTO)的范围,除了整个的产品和 *** 之外,部件、半成品、外联写作厂商也可能在尽职调查的范围内。为实施新技术、制造新产品而购买关键设备时,也要组织FTO。拥有诸多专利权的高新技术企业在上市前,特别是在创业板上市前,一定要针对拳头产品认真作FTO,否则一旦在上市过程中出现权利侵权投诉,现做 FTO 是来不及的,现做的 FTO报告的说服力,通常也没有事前做的报告说服力强。
三、专利侵权诉讼中的专利尽职调查 作原告时的尽职调查:专利权人发现第三人存在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后,首先要对侵权产品技术特征是否落入了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进行调查;此后要对侵权行为人是否享有任何侵权豁免进行调查;第三要对己方专利的有效性和稳定性进行调查。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专利权人忘记缴纳专利年费,专利尚未被宣布为无效,但此时专利权是不能得到司法保护的;被诉侵权人也可能提出专利无效抗辩或现有技术抗辩,被告行使这两个抗辩权时会对原告造成风险,因为原告的专利可能被国家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为无效。 作被告时的尽职调查:作被告时的尽职调查与做原告时的尽职调查 *** 相同,但是目的正好相反。被告首先要调查自己的产品是否侵犯了原告的专利权,以便行使不侵权抗辩;如果初步判定产品的技术特征落入了原告专利权利要求保护的范围内,被告应考虑行使专利无效抗辩权或现有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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