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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合作条约途径国际(通过专利合作条约途径,申请人可以)

专利的国际申请途径

1、巴黎公约途径

中国是巴黎公约组织成员国,中国申请人可以在中国申请的基础上,直接向其它巴黎公约成员国提出专利申请;还可以通过地区专利组织(如欧洲专利局、欧亚专利组织、非洲知识产权组织等)提出地区专利申请。通过这种途径,申请人可以根据巴黎公约的“优先权原则”享有在先申请的申请日(对于发明和实用新型申请为12个月;对于外观设计申请为6个月),在中国申请专利后,必须在优先权日期截止前按照不同国家的要求准备申请文件,委托当地专利 *** 机构,递交专利申请。在超过优先权期限之后,如果原申请尚未公开,仍可申请外国专利,但此时不再享有优先权。

2、通过双边协议或对等(互惠)原则的途径

如果中国申请人希望在巴黎公约成员国以外的国家和地区申请专利,可以按照双方签订的知识产权协议,或对等原则处理。向台湾申请专利就采取这样的办法。因程序各有不同,具体请咨询本所的专业 *** 人。

3、专利合作条约途径(简称“PCT”途径)

PCT于1978年1月24日生效,并于1978年6月1日在最初的18个缔约国开始实施,旨在简化在多个国家取得发明保护的手续,并使之更加经济。

通过巴黎公约或对等原则向国外申请专利的有利处;巴黎公约的重要原则之一是“优先权原则”,它是指申请人在该公约一成员国就一项发明创造之一次提出申请后,在一特定期限内(即优先权期限:外观设计为6个月,发明或实用新型为12个月,均自之一次申请日起算)申请人也可在其它成员国就同一发明主题提出申请,这些在后申请被视为是与之一次申请同一天提出的。优先权原则的确立为申请人带来极大的方便。申请人在某一成员国提出申请后,可有6个月或12个月的时间就是否申请外国专利作出决定。一旦申请人决定申请外国专利,即可在上述期限内提出申请并要求优先权。

《卓一知识产权》

进行申请专利合作条约的途径是什么?

1、原始申请文件及PCT请求书或已公布的PCT申请小册子;

2、国际检索报告;

3、按专利合作条约第19条提出的修改过的权利要求;

4、国际初审报告,按专利合作条约第34条修改的申请文件;

5、小规模实体陈述书;

6、宣誓书及委托书。

国际专利申请途径及申请流程有哪些?

一般来讲,海外申请专利有三种途径,包括:之一种,直接向所需申请的国家递交申请文件;第二种,通过巴黎公约向所需申请的国家递交申请文件;第三种,通过PCT途径递交申请文件。

一、直接申请

申请人根据自己的需求,直接向所需的国家或地区的负责部门递交符合当地规定的申请文件,以使得自己的申请可以更快在该国得以保护。

以申请美国专利为例,美国专利申请的受理局是美国专利商标局(United States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USPTO),美国专利申请必须以英文提交或附有英文专利。申请人可以在美国申请三种专利:发明专利(Utility Patent)、外观设计专利(Design Patent)和植物专利(Plant Patent)。发明专利和植物专利申请有两种类型:临时专利申请(Provisional Patent Application)和非临时专利申请 (Non-provisional Patent Application)。

二、巴黎公约途径

《巴黎公约》全称《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其规定申请人在首次向缔约国中的一国提出正规申请的基础上,可以在一定期限(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是12个月;工业品外观设计和商标是六个月)内,向任何其他缔约国申请保护,在后申请的日期将视为与首次申请的日期相同。

这就意味着,申请人首次在中国(当然,其他缔约国也可以)提出中国专利申请后12个月(发明和实用新型)或者6个月(外观设计)内,可以向外国专利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依据巴黎公约要求享有其申请的中国专利的优先权。

三、PCT途径

PCT(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专利合作条约)是巴黎公约之后方便专利申请人获得国际申请的国际性条约,实质是对巴黎公约的一个补充,是对巴黎公约成员国开放的一个特殊协议。利用PCT,申请人可以提交一件国际专利申请,同时在全世界大多数国家申请对其发明的保护。

海外申请专利都有哪些途径?

国内的海外申请专利主要的途径有二个,《巴黎公约》途径,《专利合作条约》 途径。这里就和大家详细的说明一下,这二种途径都需要哪些材料,流程都是什么,优点和缺点都是什么。

之一个途径就是按照《巴黎公约》的规定,直接向《巴黎公约》成员国的专利主管机构提出申请。《巴黎公约》的全称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这个公约签订到现在已经有140多年的历史了,主要是保护成员国的工业产权。目前《巴黎公约》的成员国已经有200多个,而我国也是其中之一。《巴黎公约》的优点是可以享受优先权,而且授权的速度非常的快,但是授权材料需要用多种语言进行翻译。因为中国是其中的成员国,所以可以直接向我国的知识产权局进行提交材料后,在准备多国的语言材料,以我国的专利申请为基础要求优先权,向其他国家提出专利申请。

第二个途径就是按照《专利合作条约》的要求,《专利合作条约》是一项国际性的合作条约,这个条约是在1978年6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目前的成员国已经突破200个,主要的管理机构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因为我国也是其中一员,所以可以直接向我国的知识产权局提交中英文的申请,一般可以向申请人为其国民或居民的缔约国的国家专利局提出申请;也可以按申请人的选择,向设在国际局提出申请。《专利合作条约》的优点就是申请人只需要提交一份国家申请即可,不需要像《巴黎公约》那样将申请翻译成很多种语言,提交给很多的国家进行审核,而且审核速度要比《巴黎公约》更快。

不管用哪种方式进行申请,都需要将材料提交给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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