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安全防御正文

缴纳国外的专利费怎么缴税(购买国外专利技术税务处理)

美国专利年费缴纳如何操作?

rug

美国专利申请年费的规定如下:

1.年费缴纳期限:美国仅发明专利需缴纳年费。专利年费分3次缴纳,之一次在授权后第3-3.5年缴,非小实体1150美元、小实体575美元;第二次在授权后第7-7.5年缴,非小实体2900美元、小实体1450美元;第三次在授权后第11-11.5年缴,非小实体4810美元、小实体2405美元。

2.滞纳金:未按时缴纳年费或者缴纳金额不足的,专利权人应自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为150美元,小实体减半。

3.恢复费:在发明专利的年费期满之日起的2年内,如果发现忘缴年费,可以“非故意的理由”提出 *** 书缴纳700美元申请费并补交年费,或以“不可避免的理由”提出 *** 书缴纳1640美元申请费并补交年费,美国专利局若接受其请求的话,将可使专利权再生效。

4.减免:美国专利局给予小规模实体(Small Entity)(包括:独立发明人、非营利团体、以及少于500人的小型企业)专利费用减半的优惠。

如果觉得麻烦可以找我,我们这边可以帮您代办!

美国专利年费缴纳规则是怎么样的?

国家不同,专利类型不同,年费缴纳情况会不一样。以下是美国发明专利、外观专利的年费缴纳情况:

发明专利

专利保护期限是20年,均自申请日起算。自授权日起第3.5年、第7.5年及第11.5年必须缴纳年费,否则专利将失效。

外观专利

专利保护期限为15年,均自授权日起开始计算。不需要缴纳维持费

向国外付专利费或是认证费,国内企业需要代扣代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向国外付专利费或是认证费,国内企业需要代收所得税,不缴纳营业税。

根据国税函发一九九八七五七号及国税函一九九九七八八号文件规定,国内支付单位与外国企业签订借贷、技术 *** 、财产租赁等合同或协议,按合同或协议规定支付的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等款项,凡已计入本期国内支付单位的成本、费用的,无论是否实际支付上述款项,均认同为已支付,并应按照税法的规定代扣代缴外国企业预提所得税。其中,对按合同规定未到期或延期支付的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等款项,企业按照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计提列入企业本期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的,凡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也作为本期成本、费用的,应在财务上提取该费用时代扣代缴外国企业预提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的确定原则。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以下几点:

1、销售货物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3、 *** 财产收入;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5、利息收入;

6、租金收入;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8、接受捐赠收入;

9、其他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 税法优先原则: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若一个单位要从国外购买一个专利技术,要交哪些税

1、 *** 专利收入需要按“ *** 无形资产”税目缴纳营业税、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

2、同时按 *** 专利收入扣除相关税收、费用后,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目缴纳20%个人所得税。

收入扣除缴纳的相关税金(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后,区别不同收入分别处理:

(1)、不到4000元的,扣除费用800元:

应纳税所得=收入-800元

(2)、收入超过4000元的,扣除20%的费用:

应纳税所得=收入*(1-20%)

(3)、应纳税款=应纳税所得*20%

你可以上科易网咨询一下。

国外公司专利使用费需扣缴所得税吗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项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与上述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外国公司,属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上述公司应该在支付专利使用费时扣缴其企业所得税。

到境外申请专利付给境外的专利申请费需要代扣代缴境外增值税吗?

代收所得税,不缴纳营业税。 根据国税函发[1998]757号及国税函[1999]788号文件规定,国内支付单位与外国企业签订借贷、技术 *** 、财产租赁等合同或协议,按合同或协议规定支付的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等款项,凡已计入本期国内支付单位的成本、费用的,无论是否实际支付上述款项,均认同为已支付,并应按照税法的规定代扣代缴外国企业预提所得税。其中,对按合同规定未到期或延期支付的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等款项,企业按照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计提列入企业本期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的,凡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也作为本期成本、费用的,应在财务上提取该费用时代扣代缴外国企业预提所得税。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