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 *** 可以授予专利权吗(教学 *** 属于专利吗)
校本课程可以申请专利吗
教学 *** 不能申请专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独创性。1专利申请:在中国,目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依照法定程序审查批准后,才能取得专利权。在中国,发明创造目前包括三种类型,分别是: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在申请阶段,分别称之为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获得授权之后,分别称之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此时,申请人就是相应专利的专利权人。2分类:发明专利:针对产品、 *** 或者产品、 *** 的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针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的教学课程,能不能申请专利
建议申请版权。
我过专利包括3种类型: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 *** 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教学方案与授课 *** 可以申请专利吗
问:我是某大学教授,经过自己多年的教学、研究,总结出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案和独特的授课 *** 。请问我可以以之申请专利吗?授课过程中,经常有学生拿录音机录音或将笔记借给其他同学复印,我有权制止这种行为吗?答:首先,教学 *** 不能申请专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独创性。独创性的含义包括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一是作品必须于的劳动;二是作品必须体现的个性特征。如您所述,您的教学 *** 是自己多年从事教学研究工作从而总结归纳出来的,里面凝结了您个人辛勤的劳动。同时这种教学 *** 又是“独特的”,是其他教师所不具有的,那么它就完全符合了这里有关独创性的要求。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这就是合理使用。所谓发表,是指作品已经公之于众。而您在多年的教学中使用的 *** ,已为多数学生所知,因此可理解为已公之于众。对您的已经发表的作品,学生如果仅仅是为了个人的学习、研究或欣赏,您就无权加以限制,因为这是法律所允许的“合理使用”。但合理使用也是有条件的。如果学生行为的目的是为了将复印来的资料在大范围内传播乃至以自己的名义出版,或者不是两三同学间重听录音以巩固知识或欣赏您的风采,而是将录音带传播至其他学校其他地方,或者侵犯了您依着作权法所享有的其他权利,如信息 *** 传播权(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那么都是超出了合理使用的范围,您有权加以制止。□【关于转载文章及付酬的声明】此篇文章原登载于《电子知识产权》杂志。本网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第三十二条和《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 *** 着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予以合法转载。本网站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准备了相应的稿酬,但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支付。如您是这篇文章的着作权人或其他权利人,请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在确认您的身份后将予以支付。如果您有任何其他意见,请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将在进行核实后24小时内采取相关措施。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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