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专利 *** 考试大纲(专利 *** 人考试真题pdf)
专利 *** 人要考哪几门?
这里有2016年的大纲,参考:
部分内容:
第四章 申请获得专利权的程序及手续
基本要求
熟悉专利申请程序中的基本概念;熟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及审查流程;掌握关于专利申请及审查程序的规定和原则;熟悉与专利申请有关的手续及其文件。
之一节 基本概念
一、申请日
申请日的确定 申请日的作用
二、优先权
优先权的定义 优先权日 优先权的期限 优先权的种类 优先权的效力 多项优先权
三、申请号
申请号的组成 申请号的含义 申请号的给出 申请号的作用
四、期限
1.期限的种类
法定期限 指定期限
2.期限的计算
期限的起算日 期限的届满日 期限的计算
3.期限的延长
允许延长的期限种类 请求延长期限的理由 请求延长期限的手续
4.耽误期限的处分
处分的种类 补救措施
五、费用
1.费用的类别
2.费用的减缓
允许请求减缓的费用种类 请求减缓的手续及其审批
3.费用的缴纳期限
4.费用的缴纳方式
银行或邮局汇付 现金或支票面付 缴费日
5.专利费用的退款、暂存和查询
暂存 退款的原则 退款的请求 退款的效力 查询费用的范围和方式
6. 费用种类的转换
第二节 专利的申请及审查流程
一、专利的申请及受理
1.申请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应提交的文件及形式
书面形式 电子文件形式 标准表格 证明文件 文件份数 签字或者盖章
2.专利申请的受理
(1)专利局代办处
(2)受理地点
(3)专利申请的受理
受理条件 不受理情形 受理程序
(4)其他文件的接收
(5)申请日的更正
(6)受理程序中错误的更正
(7)查询
3.文件的递交和送达
递交日的确定 文件递交的方式 其他有关文件的提交 文件统一格式 文件送达方式 文件送达的确定 送达日的确定
4.申请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获得专利保护
5.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及其专利复审委员会处理专利申请和请求的原则
6.委托专利 ***
委托专利 *** 机构 委托书 解除委托和辞去委托
7.指定代表人
代表人的指定 代表人的权利
8.优先权请求
要求外国优先权 要求本国优先权
二、保密专利申请与向外申请专利的保密审查
1.保密的范围
涉及国家安全的发明创造 涉及重大利益的发明创造
2.保密专利申请的审查
专利申请的保密确定 保密专利申请的审批流程 保密专利申请(或专利)的解密程序
3.向外申请专利的保密审查
“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含义 保密审查请求的提出 保密审查的程序 擅自向外申请专利的法律后果
三、发明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程序
1.发明专利申请初步审查的范围
2.发明专利申请初步审查的原则
3.文件的形式审查
4.手续合法性审查
5.明显实质性缺陷审查
6.涉及生物材料申请的审查
7.提前公布声明
四、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程序
1.实质审查请求
实质审查请求的期限 请求实质审查的人 实质审查请求手续
2.实质审查程序中的基本原则
请求原则 听证原则 程序节约原则
3.实质审查
审查的文本 检索 对缺乏单一性申请的处理 优先权的核实 全面审查 不全面审查的情况 对公众意见的处理 审查意见通知书 继续审查 会晤与 *** 讨论 取证和现场调查
4.驳回决定和授权通知
驳回申请的条件 驳回的种类 驳回决定的组成 发出授权通知的条件
5.实审程序的终止、中止和恢复
五、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
1.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初步审查的范围
2.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初步审查的审查原则
3.文件的形式审查
4.手续合法性审查
5.明显实质性缺陷审查
6.授权通知或驳回决定
六、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
1.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初步审查的范围
2.文件的形式审查
3.手续合法性审查
4.明显实质性缺陷的审查
5. 授权通知或驳回决定
七、答复和修改
1.涉及发明专利申请的答复和修改
答复的期限 答复的方式 答复的签署 修改的时机 修改的要求 允许的修改 不允许的修改 修改的方式
2.涉及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答复和修改
通知书的答复 允许的修改 不允许的修改 申请人主动修改 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修改 审查员依职权修改的内容
3.涉及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答复和修改
通知书的答复 图片或照片的形式缺陷 图片或照片的明显实质性缺陷 申请人主动修改 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修改 审查员依职权修改的内容
八、分案申请
分案的情形 分案申请请求书 分案申请的申请人 分案申请的时间 分案申请的类别 分案申请的文本 分案申请的内容 发明和实用新型分案申请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 外观设计分案申请的特殊规定
九、专利权的授予及授权后的程序
1.专利权的授予
(1)授权程序
授予专利权通知 办理登记手续通知 登记手续 颁发专利证书 登记和公告授权决定 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避免重复授权的处理
(2)专利证书
专利证书的格式 专利证书副本 专利证书的更换 专利证书打印错误的更正
(3)专利登记簿
专利登记簿的格式 专利登记簿的效力 专利登记簿副本
2.专利权的终止
年费 滞纳金 期满终止 欠费终止 主动放弃专利权
十、其他手续
1.撤回专利申请声明
撤回专利申请的时间 撤回专利申请的程序 提出撤回专利申请声明后的效力
2.著录项目变更
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 著录项目变更手续 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缴纳期限 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的人 著录项目变更证明文件 著录项目变更手续的审批 著录项目变更的生效
3.请求恢复权利
请求恢复权利的条件 请求恢复权利的手续 请求恢复权利的期限 恢复权利请求的审批
4.请求中止
请求中止的条件 请求中止的手续 中止请求的审查 中止的范围 中止的期限 中止程序的结束 执行法院保全措施的中止
5.案卷及登记簿的查阅、复制和保存
允许查阅和复制的内容 查阅和复制程序 保存期限 销毁
6.请求作出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
请求的受理条件 作出评价报告的部门 评价报告的作出 评价报告的内容 评价报告的更正 评价报告的法律效力
7.关于电子申请的若干规定
电子申请用户 电子申请用户注册 电子申请的接收和受理 电子申请的特殊审查规定 电子发文
十一、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行政复议
1.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基本概念与手续
复议参加人 复议机构及其职责 申请与受理 审理与决定 期间与送达
2.申请复议的范围
可以申请复议的情形 不能申请复议的情形
完整大纲全国专利 *** 人资格考试大纲资料请参考:
专利 *** 人资格考试
全国专利 *** 人资格考试是国家知识产权举办的从事专利 *** 行业的职业资格考试,开始于1992年。全国专利 *** 人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一般在11月全国十几个考点城市同时进行。应试人员自取得某一部分成绩合格记录当年起三年内,两部分均合格的,由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发出总成绩合格通知单。应试人员在收到总成绩合格通知单后向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专利 *** 条例》有关规定的,由专利 *** 人考核委员会颁发“专利 *** 人资格证书”。
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当年全国专利 *** 人资格考试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工作证明原件 5.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6.考试报名费 报考人员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报名表。
编辑本段考试内容
报考人员可依据每年《全国专利 *** 人资格考试指南》进行复习、备考。 内容包括:专利法律知识、相关法律知识、专利 *** 实务。 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还没有组织长期的专利 *** 人资格考试培训班,只有像 *** 专利 *** 人资格考试网这样的机构开办的专利 *** 人资格考试培训班。
编辑本段试卷科目
考试包括专利法律知识[1](总分为150分)、相关法律知识(总分为100分)和专利 *** 实务(总分为150分)三门考试科目。 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两门科目采用填涂机读答题卡方式,专利 *** 实务科目采用论述答题和实际撰写方式。
编辑本段考试录取
采用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总和(称为“法律知识”部分)确定一个分数线、专利 *** 实务(称为“ *** 实务”部分)单独确定一个分数线,双合格分数线择优通过的录取方式。每年由专利 *** 人考核委员会根据专利工作的实际需要和当年试题的难易程度,分别确定法律知识部分和 *** 实务部分的合格分数线。 如果应试人员的法律知识部分或者 *** 实务部分的考试成绩通过该部分当年的合格分数线,则由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发出该部分考试合格成绩单,成绩合格的记录自当年起三年内有效。应试人员需在接下来的两年内补考并通过另一部分的考试。如果应试人员在三年内未能通过两部分的考试,则再次参加考试的,重新起算合格成绩记录周期。
编辑本段专利 *** 人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之一条
为了规范专利 *** 人资格考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专利 *** 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利 *** 人资格考试采取全国统一考试方式,每年举行一次。
第三条
专利 *** 人资格考试包括以下考试科目: (一)与专利有关的法律基础知识; (二)专利申请文件撰写; (三)专利申请手续、审批程序及文献检索; (四)专利审批标准及复审与无效。 专利 *** 人资格考试以闭卷笔答方式进行。
第四条
专利 *** 人资格考试由专利 *** 人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 专利 *** 人考核委员会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华全国专利 *** 人协会的有关人员以及专利 *** 人的代表组成,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主管领导担任委员会主任。 专利 *** 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专利 *** 人资格考试的各项具体工作。
第五条
专利 *** 人考核委员会应当在举行专利 *** 人资格考试的六个月之前发出通知,公布考点城市、考试时间等事项。 专利 *** 人资格考试由专利 *** 人考核委员会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专利 *** 人考核委员会制定并公布的《专利 *** 人资格考试大纲》为准。
第六条
各考点城市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应当成立专利 *** 人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承办受理报名、审查报名人员资格、设置考场、组织考试等项工作。
第七条
报名参加专利 *** 人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专利 ***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专利 *** 人资格考试: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吊销专利 *** 人资格的; (三)有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形,被取消考试资格不满三年的。
第八条
报名参加专利 *** 人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价格管理部门会同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的标准缴纳考试报名费。
第九条
各地知识产权局、中华全国专利 *** 人协会以及有关机构、组织可以举办专利 *** 人资格考试培训班,但是不得强制性地要求考试报名人员参加培训,不得强制性地要求参加培训的人员购买其指定的教材或者其他助考材料。
第十条
参与专利 *** 人资格考试的出题、审题和组织管理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出题、审题人员不得从事与专利 *** 人资格考试有关的授课、答疑、辅导等活动。
第十一条
参加专利 *** 人资格考试的人员违反考场规则的,由监考人员予以制止并提出警告。
第十二条
参加专利 *** 人资格考试的人员有下列情形的,考点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专利 *** 人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可以作出取消其考试资格的处理决定: (一)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他人答题卡或者答卷,传递答题卡或者答卷以及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信息的; (三)严重扰乱考场秩序或者威胁考试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 (四)串通考试工作人员改动答题卡或者答卷的。
第十三条
专利 *** 人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考试成绩由专利 *** 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公布。
第十四条
专利 *** 人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由专利 *** 人考核委员会确定,由专利 *** 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公布。
第十五条
参加专利 *** 人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公布的专利 *** 人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专利 *** 人资格证书》。
第十六条
关于专利 *** 人资格考试的报名、考场设置、试卷运送和保管、考试规则、监考、阅卷、成绩核查的具体考务规则另行制定并予以公布。
第十七条
专利 *** 人资格考试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以及考务规则的要求,进行与专利 *** 人资格考试有关的各项工作。参与出题、试卷运送和保管、监考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参与阅卷的工作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公平、公正。 专利 *** 人资格考试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
专利 *** 师考试内容及科目是什么
专利 *** 师考试内容及科目是什么,全国专利 *** 人资格考试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举办的从事专利 *** 行业的职业资格考试。那么专利 *** 师考试内容及科目是什么。专利 *** 师考试内容如果大家需要专业的专利服务,八戒知识产权帮您支招!八戒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业务发展迅速,专注商标、专利、版权、域名等知识产权业务方向,八戒知识产权专利申请,专利 *** *** 服务受业内认可,您有专利 *** ,专利申请的交易的需求,就赶快咨询八戒知识产权 *** 。专利 *** 师考试内容及科目是什么报考人员可依据每年《全国专利 *** 人资格考试指南》进行复习、备考。内容包括:专利法律知识、相关法律知识、专利 *** 实务。考试包括专利法律知识(总分为150分)、相关法律知识(总分为100分)和专利 *** 实务(总分为150分)三门考试科目。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两门科目采用填涂机读答题卡方式,专利 *** 实务科目采用论述答题和撰写方式。专利 *** 师考试内容及科目是什么,更多详细知识产权知识和业务,可以拨打八戒知识产权在线 *** 。八戒知识产权致力专注知识产权领域。其主营业务专注于商标、专利、版权、域名等知识产权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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