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销售的产品专利(美国有哪些发明专利)
在美国销售已取得中国专利的产品,若美国有人再次申请专利是否属侵权
美国公司可以要求中国公司将产品撤出美国市场,并提起国际诉讼来撤销中国的这个专利,前提是美国公司的申请日期早于中国的,也就是说是人家先发明,起诉依据是这个产品在你申请前就已经诞生,那么你当初的发明就不具备新颖性,专利局就应该撤回。起诉地我也不清楚。如果美国公司嫌太麻烦而不诉讼,那你至少还可以在中国市场拥有专利权
满足哪些要求可以进行美国的专利申请?
1、发明专利:发明或发现任何新颖并且使用的 *** 、机器、物品、物质的相结合,或者上述几种新颖且实用的改进的人,在美国都是能够被授予发明专利的。
2、外观设计专利,为产品设计出一种新颖、独创并富有装饰性的外观的人,在美国可以获得外观设计专利。
一国专利产品,中国在先申请,美国在后申请,那么中国产品能拿到美国销售吗?
如果美国的专利还处于有效的状态,那么中国的产品不能在美国销售,反过来,美国的产品也不能在中国来销售(没有获取销售地专利权人的许可的情况下),因为各国专利法保护范围是有地域性的,在中国取得了专利权,只表示你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取得了实施该专利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都不能实施这个专利,实施包括了以经营为目的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专利产品。美国也是同理。
如果你能确定这个中国专利和美国专利保护的内容相同的话,可以对美国那件专利提无效的,无论是中国还是美国对专利的要求都是在申请日前,国内外都未曾公开过才行的,你这个专利已经先在中国公开了,美国那个就是无效的
美国专利有几种形式?
美国专利包括发明、外观设计和植物新品种三种类型。
1、美国发明专利:自申请日起20年,分别自注册日起第三年半、七年半及十一年半缴纳维持费。保护范围涉及组合物或者使用该组合物的 *** 的专利,其有效期可以延长,最多可以延长5 年。
2、美国外观设计专利:自注册日起十四年。公开后于半年内仍可提出专利申请(这是美国专利新颖性判断上和中国专利的一个重大差别)。
3、植物新品种专利:自申请日起20年,分别自注册日起第三年半、七年半及十一年半缴纳维持费。
扩展资料:
美国申请专利所需资料:
一、美国发明及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案:
1、说明书、请求专利部份及图,
2、宣誓书及委托书,
3、小个体申报书(申请人为个人,或少于500人之小企业体,或非营利性团体)。
二、临时申请案:
1、说明书、图及所有发明人之姓名、地址及国籍,
2、小个体申报书。
三、主张优先权:
如果同一发明(或外观设计)已向其它巴黎公约国家申请,而要在美国主张原申请日期,则应在之一件国外申请案申请日起(包括台湾)一年之内向美国专利局申请(如是外观设计,则为半年)。
四、新颖性之要求(先发明原则及一年优惠期原则)
一发明在美国或其它国家已取得专利或已公开于出版刊物,或在美国已公开使用或贩售超出一年,该发明即丧失新颖性;反之,若未超出一年,则仍具有申请专利之新颖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美国专利制度
专利申请之前的「产品销售」对美国专利权有什么影响
在美国,如果专利权人在专利申请之前销售或许诺销售产品,他有一年的宽限期提交相关的专利申请,这就是众所周知的销售门槛(on-sale bar)。虽然在美国销售有一年的宽限期,但在其他国家并没有类似规定,因而这种销售行为会直接导致专利权的丧失。
美国的专利,在全世界都有效嘛?就是说拥有在美国的专利权,就不用再到其他国家申请专利了,是这样嘛?
不是的。各国都是自管自的,除非你拿一个专利专利到各个国家都申请一遍,这样就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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