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app个人所得税怎样操作(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怎么交税)
手机上怎么查询个人所得税
手机上查询个人所得税流程如下:
1、之一步:通过应用商城下载个人所得税APP。
2、第二步: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尚未实名认证的,需要进行实名认证和人脸识别。 页面最下面包括四个选项:首页,办税,服务,个人中心。其中:可以使用“个人中心”进行登陆。 首页可以进行“综合所得申报”,“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3、收入纳税明细查询:可以在此处进行选择,选择年度为2019年,然后是“全部”。此处可以查看到纳税人在2019年度所有的纳税记录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 *** 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之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之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app退税流程图解
个人所得税app退税流程图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工具:华为手机、个人所得税app。
1、安装“个人所得税”APP,实名注册并登录。
2、点击红圈所示【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3、根据自己情况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或【自行填写】,不是特别复杂的可选【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
4、确认退税金额:申报时,劳务报酬、稿酬等纳税数据都要逐一点开确认。然后根据提示一直填写点击下一步并核对信息就行了,看到“应退税额”就是你可以退税拿到手的钱了,最后确认应补退。注意:对比下个人工资和个税app里面的金额,如果不一致去公司财务咨询。
5、提前退税申请:确认金额无误后,点击确认声明信息,就可以提交退税申报了,正常会显示申请退税已经成功。
6、退税到银行卡。注意:没有绑定银行卡的,首先需要按照提示流程自主绑定银行卡,钱才会打到你的银行卡里。
7、提交后税务部门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打款到绑定的银行卡。
个税app单独计税怎么操作
步骤如下:
之一步: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黄色方块图标“进入专题页”。第二步:点击“开始申报”。第三步:选择“我需要申报表预填服务”,大部分人应该都是选这个,这个是根据个人之前申报的数据或者通过单位扣缴申报的数据,第二个“我要填报空白申报表”就是由个人自行重新填写,不使用之前的数据。第四步:等待数秒,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第五步:点击“下一步”。第六步:点击工资薪金后面红色字体。第七步:有两种选项,一种是所有收入包括工资和奖金综合一起计算所得税,一种是可以选择一笔奖金单独进行计税,两种计税方式所计算出来的补税金额或者退税金额不一致,所以大家需要把两种方式都试一下,最终决定选择哪种适合自己的申报方式,我选择了适合我的“单独计税”方式,点击“确定”。第八步:出现如下页面,点击左上角“返回”键。第九步:出现标准申报页面,点击“下一步”。第十步:左下角出现应补税额或者应退税额,记住金额,此时千万不要点击右下角的“提交申报键”,而是返回到第七步,选择“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类似接着操作第八、九到第十步,看左下角应补税额或应退税额,看两种方式哪种对自己更有利,再决定选择哪种申报方式。<br>个人所得税申报从3月1号已经开始了,不过是针对之前已进行预约了的,没有预约的3月16号开始进行申报
个人所得税app怎么申报退税操作流程是什么
法律分析:1、下载个人所得税APP,注册并登录。2、在“常用业务”板块下选择“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即可进入汇算页面。3、按照提示逐步操作,即可显示本人是该退税还是补税,低于400元的,不用办理汇算申报,也不需要补税;超过400元的,申报、补税;预缴税额和应交税额一致的,可申报可不申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等 *** 方式进行年度汇算申报,在完成申报时系统会自动询问是否申请退税,只要提供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即可直接申请退税。 如果是由扣缴义务人、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为办理年度汇算的,可以由其在代为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后,一并申请退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第十二条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 *** 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第十四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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